回顾20世纪的风雨历程,中国法制的起步经历了三个步骤:一是学习日本法或者说通过日本学西方;二是学苏联,开始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法;三是对英美法系依恋与模仿。新中国法制的历程经历了革命的法制、管理的法制——国家对经济干预的法制、并正在进入治理的法制。整个这一过程的法,我们称之为“混合法”。“混合法”说明我国的职业法学家阶层没有形成,法律处于仿效与探索之中,法学教育与研究方法需要改进,法律人才需要交流,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具有迫切性等。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07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