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 区自然资源局 六盘水水城 553600
摘 要:城镇化发展加速,造成环境污染加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一系列现实发展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已然成为新时期国土空间精细化、内涵式发展的核心议题和行动纲领。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作为调控国土空间结构、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与提升国土空间魅力品质的重要支撑手段,对水城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进行研究十分必要。
关键词: 国土综合整治 生态修复
1.概述
面对快速城镇化以来我国国土空间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及生态系统退化等一系列现实发展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已然成为新时期国土空间精细化、内涵式发展的核心议题和行动纲领。随着我国逐步进入城乡空间“后增长”时期,城乡关系逐渐迈入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作为调控国土空间结构、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与提升国土空间魅力品质的重要支撑手段,不仅是解决新时期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与提升之间矛盾问题的理性应对和实现精明增长的理想途径,更是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根据贵州省、六盘水市生态文明战略总体要求,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工作精神,明确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思路和方向,推进生态文明战略深入实施,研究水城区当前资源利用条件下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明确生态系统修复的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维护生态系统,改善生态功能。
2.国土整治
国土综合整治旨在优化发展格局,提升各类资源价值,引导城乡要素有序流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积极推动山地特色高效生态农业建设,推动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城乡建设用地整治布局、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推进工矿废弃地利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损毁土地复垦,加大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力度,全面实现新损毁土地复垦,及时进行灾毁耕地复垦,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合理布局的土地开发原则,加强对未利用地的调查评价,合理确定土地开发的用途和规模,按照土地开发重点区域,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分类改造,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中村”、“旧城区”,分别采取成片拆除重建改造、局部改造、有机更新等手段,提升功能和用地效率;对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保护性整治,保持城乡特色风貌,突出文化底蕴;引导市场主体投资再开发项目,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实施城中村改造。盘活存量低效产业用地,深入推进“空间换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城镇规划的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实施“零增地”技改,实现低效利用土地深度开发,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低效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引导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技术创新、整体转产等形式,提升产业层次,发展新产业、新业态,逐步降低传统工业用地比例;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垃圾收集、污水处理普及率;加快河沟池塘的清淤和生态化治理,改造建设公共厕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拆除农村违章搭建、破旧损坏的建筑;对村落空间进行整体美化,加强村内道路、公共空间、庭院空间的景观提升和绿化改造。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优化村庄用地布局,逐步对“小、闲、散、远”及发展潜力较弱的农村居民点实施撤并复垦,引导人口、资源要素向城镇和中心村流动,集中力量建设区位优势好、辐射能力强、经济基础好、人口规模较大、设施配套全的村庄集聚点;同时,将农村居民点复垦后与周边耕地进行集中连片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引导农业规模化经营[1]。
3.生态修复
推进重要湿地生态建设和修复,整合优化湿地类自然保护地,建成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等为补充的湿地类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区域重要湿地,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针对流域防洪能力差、水量减少、水系不连通、水质不达标、水生态功能下降等问题,落实“河长制”,强化源头控制、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等,以流域为单元,从上游到下游,从山上到山下,采取水源地保护、水量调度、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污染源控制等措施,结合河道清淤与防洪工程建设,统筹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重要水源地和江河湖泊生态功能。在河流、湖泊等生态系统类型比较丰富的地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等,采取河湖水系连通、岸线修复等措施,实施湖泊水体、库塘湿地的修复治理工程,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破什么修什么”的思路,统筹各要素进行综合治理。重点开展北盘江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涉及阿戛镇、蟠龙镇、鸡场镇、营盘乡和猴场乡,争取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率不低于90%。
明确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地位作用。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分级分类建立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综合整治规划是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领域,为改善国土空间利用环境,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提升国土生态系统功能作出的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补充完善和深化细化。全面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手段。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应是一项由政府牵头、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建议国土空间规划立法中,明确国土综合整治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土综合整治规划的重视程度,使各级人民政府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活动有法可依,有规可据。明确国土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国土综合整治牵涉面广,涉及利益主体众多。整治目标,应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应基于本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国土综合整治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规划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供需形势、资金投入、政策红利及群众意愿等,并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周期、实施难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明确国土综合整治规划传导机制。横向上,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约束下,加强国土综合整治规划与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在专项规划中落实。纵向上,建立从专项规划到项目规划的传导机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落实到项目、地块和图上,保证国土综合整治规划有效实施。
结束语
随着水城区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造成环境污染加重,生态系统退化,加快对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是造就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前置条件,为此,需要加强实施的保障来做好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参考文献:
[1]《水城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题研究报告》2021.04
[2]乡村振兴背景下土地整治转型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路径探讨[J]. 丁庆龙,叶艳妹. 国土资源情报. 2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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