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世界各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我们不难发现,不管各国法律文化传统、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着怎样的差异,其实现法制现代化的模式均不外乎以下两种:一种是自觉地渐进模式,以西欧国家现代化的历程为典型代表.
金陵法律评论
2001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