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自然资源局 133600
摘要:在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中,土地资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与基础,也是稳定民心,安定社会的重要战略型产业。农业对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着不可替代的力量,耕地资源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基本前提,所以,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吉林省安安图县当地土地资源的利用与发展情况,不断改善土地质量,通过采取有效的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措施,将土地资源充分与合理利用,对水田、道路、村庄、林业等相关资源进行综合整治,促进当地农业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转变。基于此,文章对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的相关措施进行分析,目的是提升吉林省安图县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用地质量,仅供参考。
关键词:耕地保护;土地整治 措施
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土地改革与土地整治已经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有关部门结合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问题进行仔细的研究分析,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具有一定的必然性[1]。通过对吉林省安图县土地整治情况的综合了解,结合当下土地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开展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吉林省安图县通过多年的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现有的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相关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规划不够科学与合理,缺少科学的评价机制等等[2],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都限制和制约了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1吉林省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1.1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的认知不足
吉林省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工作属于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很多其他有关部门,比如环境保护部门、财政部门、水力资源部门和农业以及国土部门等等,并且具体工作的开展需要得到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如果相关的群众和干部在耕地低保和土地整治工作中没有提高认知,很难确保工作得到持续性开展。加强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惠民工程,需要得到社会各界部门的关注和支持,但是具体的工作中,相关部门和一些工作人员对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工作没有提高重视,导致很多耕地荒废,并且在发展工业过程中大量占用农田和土地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耕地现象,对基本的农田用途进行了破坏和改变,造成了可利用的耕地面积逐渐减少。基于此,大力开展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工作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相关部门应该给予充分的支持,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和政策支持等等。
1.2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的群众意见不够统一
土地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对大面积的土地进行综合治理,对农田和水利设施以及乡间道路进行改造,因此,会涉及到很多农民的个人利益。由于不同的农户所承包的土地和耕作条件有具体的区分和差异,所以很多农民不愿意进行土地的综合治理,甚至在具体的土地整治过程中,还对该区域内的坟墓加以保护,同时涉及到旧村改造和住房废弃建筑的拆迁,这些问题很难与农民群众达成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限制了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很多农民讲究风水宝地,涉及到搬迁和改造工程很难达成意见上的统一,所以造成了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工作的施工难、设计难和项目立项难等等。
1.3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的基础性措施有待加强
在具体的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基础性措施不够规范,很难满足耕地保护的工作要求,主要表现在进行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中,相关的标志和地界桩埋设不够,人民群众很难明确的区分保护区与非保护区。另外,土地承包经营者签署有关耕地保护的责任书,在社会层面很难形成具有约束效力的社会责任氛围。除此之外,很多耕地保护的政策与措施很难落实,无法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头上,一旦出现耕地破坏的问题,无法实现赏罚分明和责任明确,在土地的变更和利用调查工作中,很多农田保护区被大量的占用,导致农业内部调整结构发生变化,无法结合具体的使用途径进行据实变更,占地补偿平衡问题和变更调理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保障。
2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工作开展的有效策略
2.1大力宣传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相关知识,提高认知
首先,工作的开展应该明确进行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是国家干预的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所以工作的开展应该以国土资源局的总体规划作为保障。在具体的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工作中,会涉及到相关的土地所有权单位和企业,甚至还包括政府机构,因此,需要合理的调整土地占有者与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从不同的工作层面开展工作,比如资金筹集、项目设计、耕地划定、村落迁移等等,整个工作的开展应该体现较强的政策性,必要情况下,需要政府部门的介入和参与,因此,有关部门的责任人需要加大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工作开展力度和决心,不断提高宣传力度,建立强大的工作责任感,使人民群众深切感知此项工程涉及到子孙后代的切身利益,属于民心工程,应该得到群众的支持与理解。
2.2合理规划,保持与群众意见一致
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需要有关部门结合具体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规划,制定相关的耕地保护政策和治理专项条例,同时,应该与群众保持交流,得到群众的认可,与群众意见达成一致。对社会上各行各业和不同部门的土地利用关系进行有效的协调,同时,促进林业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和农业部门进行工作上的衔接和交流,为土地整理和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有力的支持。除此之外,严格遵守规划方案的相关设计要求,在农民能够承受的经济范围内制定分区管理计划,必要的情况下,适当的应用法律措施和行政措施辅助开展土地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土地使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为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服务。
2.3提升工作的人员的综合素养,完善保护措施
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需要依靠高素质的工作团队,并且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能够全面的掌握,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工作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不断学习农业城镇建设规划、水利工程事业和工程监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在具体的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工作中,发挥个人最大的价值,在面对突发问题时能够从容面对和处理,不断提高土地整治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另外,还要善于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进行耕地保护和指导,确保整个耕地保护工作开展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对土地的使用与规划提供合理化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和整理,对改变农村经济面貌,实现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结论:基于目前吉林省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提高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与政策投入,提高农民参与到土地整治工作的热情,并制定科学有效的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制度体系,通过宣传和落实相关制度,为吉林省土地有效利用、农田恢复与治理以及农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佟宝辉,颜鹏飞. 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的现状及思考[J]. 中国科技投资,2020(34):48-49.
[2]游国祥,游长霖. 基于城乡统筹的农村土地整治创新研究[J]. 管理观察,2013(35):16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