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与救援能力提升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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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与救援能力提升的探讨

曾宪勤

广西民族大学物理学

摘要: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很好的弥补了消防救援队伍处置农村火灾时路程耗时长、道路水源不熟悉、各地方言交流不畅等不足,但也存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能力弱,攻坚能力不强的不足。本文分析钦州市53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现状,深入探索提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与救援能力的方法,力求通过完善制度、加强保障和系统性、规范化的训练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提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

关键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与应急救援;提升

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用火用电用气等导致火灾的因素逐渐增加,乡镇火灾呈逐年增长态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本在市县的主城区,距离乡镇农村路程遥远,一旦发生乡镇和农村火灾,县区的消防救援力量往往不能立即到达展开作战行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作为专业消防救援力量的重要补充,在发生险情时能够起到“快速到场、第一时间处置”的关键作用,为扑救初起火灾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与承担的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1钦州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与救援能力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紧紧抓住自治区政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的契机,结合实际推进辖区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2017年钦州消防支队推动市政府通过“钦州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投入856万元为全市53个乡镇全部配发一辆3T水罐消防车和各类器材装备,另外投入426万元新建或升级改建专职消防队营房,并征召专、兼职消防队员525余人,全面实现了“一镇、一站、一车、一泵”的建设目标,初步建成了覆盖全部乡镇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2018年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调派乡镇政府专职队出动处置涵盖灭火、交通事故救援、社会救助等各类警情46起(次),2019年78起(次),2020年121起(次),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日益繁重的任务与灭火和救援能力不匹配得到了充分暴露,分析总结主要为以下原因:

1.1车辆落后装备不足

1.1.1钦州市现有的53辆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车,是市政府2017年统一采购配发的某品牌小型水罐消防车,基本技术参数为:发动机功率60kW,载水量3T;国产后置式消防泵,1MPa时,流量20L/S;采用全自动水环式引水,吸水深度6米,引水时间40秒;消防炮流量25L/s,射程45 m。但目前主流的小型水罐消防车发动机功率≥100kW,流量≥30L/S,消防炮射程≥50 m。

1.1.2 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从建队的范围及等级、建设用地和建筑面积、装备和专、兼职消防员数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标准和要求,但由于财力的限制,钦州市绝大多数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仅配备了强光灯器、单杠梯、两节梯、水枪、消防斧、灭火器、水带等简单的灭火装备,机动破拆装备和抢险类装备没有配备。

1.2 政府专兼职消防员训练少且不成体系

钦州市53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前期主要有两种建队方式,一种由乡镇干部担任骨干,联防队员任消防员;另一种是派出所民警担任骨干,辅警担任消防员。这些消防队员都没有经过正规化、系统性的训练,辖区消防大队下队指导时队员也往往因各类原因不能全员参训。且专、兼职消防员的年龄普遍在30岁到50岁之间,体能和精力上都不能保证训练强度。绝大多数消防员兼任着其他工作,训练时间都不能保证,更出不来训练效果。

1.3 管理缺位

根据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12.1.1 的规定,乡镇专职消防队通常是由当地政府或者公安机关管理,达到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后可以委托消防救援部门管理。但各级政府存在只用不管的认识偏差。消防救援队伍管不到,地方政府不愿管的局面造成专职消防队车辆器材保养不善、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不落实、训练无人组织实施、不开展辖区道路水源熟悉等问题。

1.4 素质有待提高

一是政治素质不高。消防救援工作是严要求、重纪律、讲奉献的光荣事业,所面对的事情危险程度较高,需要较高的理想信念支撑,乡镇专兼职消防员没有在这方面进行过强化,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出现畏难情绪较普遍;二是文化程度较低。乡镇专兼职消防员文化程度以高中、中专为主,其中不乏小学、初中文化的队员,要求这些队员熟练操作和维护保养各类器材装备、掌握必须防、灭火业务知识难度不小;三是身体素质不强。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和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往往强度高时间长,只有经过长时间系统的训练才能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但政府专、兼职消防员往往是在普通群众中招聘后就直接上岗,身体素质难以胜任高强度的消防救援工作。

1.5“临时工”思想根深蒂固,“跳槽”频繁出现

政府专兼职消防员和用人单位通常依靠劳动合同来约束,他们从社会进入到消防工作中后缺乏对消防工作的赤忱。随着时间的推移,消防工作的神秘感渐渐消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渐退化,拿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思想逐渐占主导。其中相当一部分在学习到一些消防知识、有了消防工作经历后就跳槽。钦州市钦州港区的6个企业专职消防队中,不少队员就是从各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中成长起来的。

2钦州市提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与应急救援的主要方法和途径

2.1按“装”施训,结合实际制定实战化操法开展针对性训练

目前乡镇专职消防队的训练,往往是参照消防救援队施训的科目开展。但乡镇专职消防员的体能基础差、火场和救援经验缺乏、训练时间少等因素使得乡镇队现在的训练没有针对性,对灭火和救援能力的提升往往是事倍功半。为使专职消防队员更好地熟练和掌握业务技能,提高灭火与救援能力,确确实实提升专职队的技战术水平,钦州市尝试性推出“乡镇专职队灭火救援综合操”,摸索乡镇专职消防站整建制实战化训练的可行性,力求通过整支队伍的合成训练,花最少的时间提升队伍的灭火和救援能力。

“乡镇专职队灭火救援综合操”参训人员共六名,分别为驾驶员、指挥员、1号战斗员、2号战斗员、3号战斗员、4战斗员。战斗员和指挥员穿着全套灭火防护服,佩戴空气呼吸器,驾驶员穿着灭火防护服和作训鞋。在地面标出起点线、停车区、分水器放置区,起点线距离训练塔40m,停车区为3 m×2 m长方形框、中心距训练塔20m,分水器放置区为0.5 m×0.5m正方形框、中心距训练塔5m。在起点线上一侧设消火栓一只,停放消防车一辆(所有操作器材装备放置于车厢内,车头向前),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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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模拟图

2.1.1操作程序

(1)参训人员全部按照规定着装登车,做好准备。

(2)发出“开始”信号后,驾驶员将车行驶到停车区,消防车出水口必须在停车区内。

(3)停车后驾驶员连接消火栓为消防车供水,并操作消防车出水灭火;指挥员询问知情人了解火场基本信息后(具体询问内容见表1),携带破拆工具进入楼内內攻灭火救人。

表1 询问内容

是否有人员被困

有。有几人?在哪层几号房或大概在什么地方?

被困人员年龄?

性别?是否怀孕?

有无传染病或其他疾病?

是否吸毒人员?

被困人员行动能力如何?

有无液化气罐、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或有毒物质


有。为何物?在什么地方?量有多少?

房屋结构类型

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其他结构

是否断电


已断电

否。电闸位置

有几个出入口


一个

多个。分别在什么位置?

屋主是否在场


在。先行交由到场的民警、乡镇、村、队干部询问电话号码和有效身份证件。

不在。请到场的民警、乡镇、村、队干部或周边群众联系屋主。

(4)1号员携带1盘65mm水带、一把水枪,在一楼楼梯口甩开水带,沿楼梯铺设水带到二楼出一只水枪內攻灭火救人。

(5)2号员铺设一条80mm干线,连接消防车出水口和分水器,将分水器放在分水器放置区内;携带一盘65mm水带随同1号员到二楼內攻灭火救人。

(6)3号员设置好警戒隔离带后,回到分水器放置区控制分水器。

(7)4号员铺开一盘65mm水带,连接分水器,出一只水枪外围控制火势。

(8)二楼火灭后,指挥员联系3号员控制分水器开关楼内支线,指挥员、1、2号员协作延伸水带,从二楼出水到三楼灭火。

(8)所有完成操作后指挥员喊“好”和举手示意。

2.1.2操作要求

(1)携带器材、铺设水带严禁夹带附件。

(2)驾驶员外的所以人员必须佩戴好空气呼吸器。

(3)进入楼内内攻的指挥员、1号员、2号员必须佩戴好面罩,并保持不间断正常供气。

(4)开始操作后,各参训人员之间可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动作。

2.1.3成绩评定

发出“开始”口令时开始计时,指挥员喊“好”和举手示意时停止计时,120s内完成操作为合格。

此操法只要一栋三层建筑即可开展,场地装备要求低;无机动破拆工具时,指挥员可携带消防斧、铁挺、绝缘剪等代替。操法虽然操作简单,但实施训练中一是培养了驾驶员的驾驶精度和强化供水意识;二是指导指挥员开展火场侦查和前后方联系;三强化了战斗人员的内攻安全意识;四是体现了外部压制防蔓延,内部强攻救人灭火的战术思想;五是培养到场后警戒隔离火场的意识。

2.2提高招录“门槛”确保人员素质过硬

2020年末,钦州市出台了《钦州市 2021-2022 年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在全市范围内调配166个事业编制到消防救援支队,将单编执勤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站长、指导员、副站长等骨干人员和各乡镇专职队负责人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由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和消防救援支队共同制定招录方案,从思想政治、文化水平、体能、专业特长等方面严格把关,公开招考管理骨干,确保招录一批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优秀青年从事基层消防工作。

2.3加强培训和考核,提升灭火和救援能力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采取集中培训和下乡指导两种方式提升乡镇专职队业务水平。每年举办两期乡镇消防队的骨干培训班,每个乡镇队必须派出骨干参加,辖区大队每周下乡巡检和指导一天乡镇队训练;每年以市消安委下发通知,组织一次乡镇消防队、微信消防站、企业专职消防队参赛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练兵比武活动,对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并将比武竞赛成绩通报各县区。

2.4明确职责完善各类制度

2.4.1钦州市结合玉林政府专职队伍建设的经验,组建市、县(区)两级成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中心,建立健全县、镇两级消防救援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了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机构,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中心加强思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招聘专兼职消防员、指导训练、组织考核、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制作预案并组织演练、建立各项基础档案等十项基本职责:

2.4.2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建立健全学习、训练、执勤、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学习、工作、生活秩序。建立常态防火监督执法制度,全力落实火灾预防工作。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执行任务时统一着装。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要纳入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接受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调动和指挥。值班、执勤、训练等制度按照《执勤战斗条令》执行。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每年下发的训练指导意见,对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执勤、训练、灭火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2.5健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

2.5.1加强经费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业务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按自治区下发标准执行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制为专职消防员统一购置意外保险,并按次对出勤进行经济补充。

2.5.2完善社会优抚

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保障性住房安排、就医、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给予优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公受伤、致残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公死亡,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消防队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参考文献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

[2]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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