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庄古建筑保护——以江川区村庄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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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庄古建筑保护——以江川区村庄为例

杨雪凯 指导老师:刘洋

云南省昆明城市学院 18级城规一班 云南 昆明 652600

摘要

摘要: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农村发展的趋势,但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矛盾,即如何处理与古建筑的关系,本文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在新农村建设中,保护古村落的一些措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村生存环境正在发生明显变化,但在变迁的步伐中,如何保护抢救已经极其有限的古村落古民居以及周边的环境,也引起了社会上下的普遍关注。由于开发利用不够合理,有的部分遭到损坏,有的则年久失修;有的新旧相杂、不伦不类,有的因无人居住或产权归属等问题正呈颓败之势。古建筑的周边环境也随着经济发展而急剧变迁,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很多古建筑甚至处于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境地。因此,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

关键词:新农村;村庄古建筑:保护



江川区村落基本情况

江川区隶属于云南省玉溪市,地跨东经102°35′~102°55′,北纬24°12′~24°32′之间,位于滇中腹地,东南与华宁、通海两县交界,西南与红塔区接壤,西北与晋宁、澄江两县区相邻。江川素来享有“云烟之乡”、“鱼米之乡”和“烟花爆竹之乡”的美誉。2015年12月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江川撤县设区。江川历史悠久,早在百万年前,就有原始人繁衍生息。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孕育出了辉煌灿烂的古滇国青铜文化和别具特色的高原水乡文化、渔文化。江川区总面积8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82万人(2018年)[1],辖4镇2乡1街道,73个村(社区),434个村(居)民小组,拥有界鱼石碧云山、孤山等景点。

古建筑:江川文庙,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北的钟秀山南麓,始建于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至道光四年(1824年)建成,历时45年。今为江川二中的所在地,占地31亩,是江川规模最大的古建筑群,2019年10月7日,江川文庙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其中还有通海文庙以及村落中的古树、古井。



随着各地城乡大兴土之风的盛行 ,传统建筑 正被现代建筑改造得面目全非了 ,长此以往 ,人们所熟知的砖木结构房子在一 些地区只能在书本上或保留下来为数不多的名胜名迹中寻找了。因为随着农村无序建房的结束 ,进入了新农村建设时期 ,由于缺少对传统建筑的认知和艺术价值的认识 ,不少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拆老屋建新房 ,毁老宅建新宅 ,大面积大范围的‘毁旧宅 ”之风 又盛行起来 。如今全国城市已是千城一面 了,许多集镇也面貌类同,而农村这个大天地目前也出现村村无异的现象 ,青一色的砖混结构 ,高楼大 厦 ,水泥路面 ,使得各地原有的村镇肌理 ,历史 风貌 ,民俗特色 ,土特产品几乎类同,且都带上浓郁的商业气息 ,长此下去 ,中国原有的丰富多彩 、特色鲜明的古民居只能到博物馆里或教课书上寻找了 。为传承中华建筑之文脉 ,保留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各地在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中应大力保护传统建筑 、 历史街区 、经典建筑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化、艺术、民俗民风、传统工艺、土特产品 、工艺美术品、生活方式等非物质文化 ,并努力使之发扬光大,源远流长 。


存在问题

一:是村庄古建筑保护意识不强。广大群众对本村居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不可再生性缺乏了解和认识,除了极少数村庄古建筑被各级政府列为保护单位,大部分都面临随时被损坏、被荒废的处境。另外,部分基层干部只热衷于搞新建筑,新农村建设风格”大一统”,对古建筑保护工作持消极态度。
二:是修缮中的二次破坏。许多古民居年久失修,居住条件差,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经常对房屋进行修缮、翻盖。具有浓厚传统风格的青灰瓦、木质建筑结构都在修缮中换成了现代红砖瓦、不锈钢铝台金结构,许多村庄古建筑群中也建起了不少现代化建筑物,在相当程度上减弱和破坏了村庄古建筑的古朴风貌和历史氛围。
三:是缺乏规范统一的管理村庄中民居的产权归属情况复杂,就调查情况看,由于多种原因,属于个人、村集体、外来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情况都存在,管理比较混乱,也没有专门的政策文件,对村庄古建筑的保护责任进行规定。同时,作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存的古建筑,缺少专门的保护政策,《文物保护法》重点针对于文物保护,难以适用村庄古建筑保护和开发的实际。
四:是人力财力投入不足。一方面是缺少专业人才,难以开展全面专业的修缮和保护。另一方面是缺少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基本没有设立针对古村落、古建筑维护的专项经费;在经济效益不明显的情况下,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护开发。


建议

一:尽快实现规范化管理。做好村庄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必须要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应该尽快制定 适合我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实际的政策规定。在相关政策出台前,可由区政府要求村庄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首先把保护责任担负起来,,扭转古村落无人保护、被肆意破坏的现状,便于今后统管理及开发。


二:科学制定保护开发方案。我区古建筑分布比较分散,且地域条件各具特色。在保护开发上,是要结合我区城市发展框架,制定科学的整体性保护开发方案;二是要根据保护价值的大小、完整程度等因素采取不同等级的保护开发措施:对于村庄特色文化的挖掘与开发,要按照”一村一特”一村一策”的思路,结合本地古建筑的特色和人文特点整理发展方向。

三:积极拓宽人财物投入渠道。要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古建筑保护开发资金筹措机制,形成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的良好局面。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增加古建筑保护开发、特色文化村建设的专项经费,积极争取各级文物等部门的专项资金,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也要优先向其倾斜。拓宽资金来源。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制定相关奖励政策,动员、鼓励企业等社会资 本进行投入。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村庄古建筑保护工作专业性强,要培养、引进专业人才,增强对村庄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
四:拓展历史文化传承载体一方面,积极在各镇(街道),以及有条件的村居,开展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及建设农村博物馆等工程,抢救村史村志,增加群众了解、传承村庄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载体。

参考文献

原文见江川文化局编《江川县文化志》,2000版

据《江川文史资料合集第四卷》,2011版

据《华南地区古村古镇保护与发展研讨会文集》,2014年,施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