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市 226000
亚洲舞毒蛾(AGM: Asian Gypsy Moth)又名“舞毒蛾”,别名秋千毛虫,苹果毒蛾、柿毛虫,是舞毒蛾在亚洲的种群。亚洲舞毒蛾以落叶松、针叶树、桤木、柳树、橡树及其他的阔叶树为食,给树木会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引起了相关航运国家的极大关注。雌性舞毒蛾会把卵产在船舶的上层建筑、船体表面或者在舱口围的下沿角钢表面。随船舶地理位置的转移会把舞毒蛾带到了非感染地区,给森林和环境带来巨大的损害,导致了严重的生物入侵现象,破坏当地生态。
在中国,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简称CCIC)是离港船舶舞毒蛾检查机构,船舶离港前CCIC签发的证书是美国、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澳大利亚等国家认可的证书。
为规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船舶亚洲型舞毒蛾(以下简称舞毒蛾)检验业务的管理工作,统一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特制定了相关的规范和作业指导。
一、检验范围:
1.1船舶查验:在中国境内港口对船舶实施,旨在防止舞毒蛾传出、扩散的一切活动。
1.2 复检:在国外港口对船舶实施,对携带舞毒蛾的船舶实施的防止舞毒蛾传出、扩散的一切活动。
二、职责
2.1 集团检验公司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船舶舞毒蛾检验业务的管理机构,负责系统内舞毒蛾检验业务的统一运营管理、技术指导、疫情预警及质量监督等工作。
2.2 集团各地方公司负责在所属区域内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船舶舞毒蛾检验工作。
2.3 船舶舞毒蛾检验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行舞毒蛾检验工作。
三、舞毒蛾检验工作程序
3.1 检验的申请。申请人(船方或其代理)应在船舶离港(泊) 前 24 小时以上,通过中检集团船舶舞毒蛾检验业务信息系统(http://agm.ccic.com)提交业务检验申请,并向船舶停靠港口所属的集团各地方公司或者集团检验公司书面提交《船舶舞毒蛾检验申单》、《船舶舞毒蛾检验费用标准及付款须知》确认函和船舶过去2年内的停靠港清单。
3.2 检验的受理。 对于途经或者停靠多个在亚洲型舞毒蛾疫区(包括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远东、朝鲜)港口的船舶,要确保检验处理后,在离开疫区之前不再受感染,并且要避免重复检验。
3.2.1 受理申请时,应向申请人告知相关区域或者国家对亚洲型舞毒蛾的最新检疫规定及中检集团的舞毒蛾检验程序。
3.2.2 对于经解释后申请人执意要在非最后一个疫区港口申请检验,经集团检验公司同意后,申请人还需提交事实声明并签字,方能受理此类业务。
3.2.3 对于有特别交通费的,集团各地方公司需先征得集团检验公司的同意,并由集团检验公司通知客户此类交通费用的金额,在申请人同意承担此类交通费用后再受理此类业务。
3.2.4 对于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收款风险的,在申请人同意登轮前足额支付检验费用后,再受理其业务。
3.2.5 业务受理后应提前告知船方在装卸结束后应对船舶进行必要的清扫,以提高检验效率和工作质量。
3.2.6 通过信息化系统申请和受理的业务,由信息化系统自动分配申请编号。申请人通过书面提交申请的,受理后按照《船舶舞毒蛾检验证书及印章管理办法》配检验申请编号。
3.2.7 将申请人提交的《船舶舞毒蛾检验申请单》、《船舶舞毒蛾检验费用标准及付款须知》和《停靠港清单》存档。
3.3 检验前准备
3.3.1 船舶风险评估
(1)只要满足下述任一条件的船舶视为风险大的船舶。过去两年内的5月16日至10月15日停靠或者途经过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远东、朝鲜港口的船舶。停靠过或者停靠在监测到亚洲型舞毒蛾成虫的港口的船舶。过去2年被检验出亚洲型舞毒蛾的船舶。船龄超过 15 年的船舶。
(2)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船舶视为风险小的船舶。过去两年内的 5 月16日至10月15日没有停靠或者途径过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远东、朝鲜港口的船舶。过去2年未被检验出亚洲型舞毒蛾的船舶。船龄不超过15年的船舶。
3.3.2 组建检验小组
依据船舶风险大小、船舶吨位、船舶类型、船舶复杂程度等情况,组建检验小组。检验小组是由通过培训、考核的舞毒蛾检验员组成,至少有 2 名成员(对于风险大的船舶至少3名成员),其中包括检验证书的授权签字人。检验小组的工作由证书的授权签字人负责。
3.3.3 约定登轮检验时间
检验小组应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了解船舶的准确动态和停泊地点,登轮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时间要求
检验工作必须安排在日出后日落前执行,并且检验工作尽可能靠近离港前 2-4 小时完成。特殊情况须征得集团检验公司的同意才能安排日落后日出前检验,例如日落后入港且次日日出前离港的风险小的船舶。
(2)其他要求
应确保员工在安全条件下实施登轮检验。
不能在雷雨大风天气等恶劣条件下实施检验。
对于有甲板货的船舶,应预留出针对甲板货实施舞毒蛾检验时间。
3.3.4 证件准备
工作证、登轮证(出入境边防检验机关签发的长期登轮证件)。
3.3.5 装备和工具的准备
登轮检验人员应配备适宜的装备和工具,保证检验效果和人员安全,检验装备和工具包括工作服、反光背心、安全帽、安全鞋、救生衣、双肩背包、检测镜、手电筒、双目望远镜、铲子、镊子、照相机、捕虫网、自封口密实袋、修正章、签字笔、唛头笔等。
3.3.6 证书和检验记录表等资料的准备
(1)预先编制和打印证书
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编制和打印《船舶无亚洲型舞毒蛾检验证书》认真复核,登轮前即打印证书,并盖章。特殊情况需线下编制和打印《船舶无亚洲型舞毒蛾检验证书》的,需经集团检验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确保证书编号的唯一性。
检验记录表等资料的准备
3.4 登轮检验
检验小组依据与船方约定的时间,准时登轮实施检验。
3.4.1 首次会议。登轮后,要与船方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召开首次会议。
(1) 向船方介绍亚洲型舞毒蛾的危害,并告知船方检验的依据、目的、检验部位和程序等,并提交该轮的《船舶舞毒蛾检验收费标准及付款须知(英文)》给船方,让船方知悉该轮的检验费用。
(2)向船方了解如下信息:船方对舞毒蛾的熟知程度,船方识别、查验和清除舞毒蛾的能力;该轮过去 2 年内是否检出过亚洲型舞毒蛾等。
(3)将宣传资料发放给船方,并向船方讲解相关的区域的舞毒蛾检疫标准和政策,以及舞毒蛾的特征和习性;告知船方船长是确保船舶不携带舞毒蛾的第一责任人。在征得船方同意的情况下,拷贝相关区域的执行标准、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具体亚洲型舞毒蛾政策、国外专家的培训资料给船方。
(4) 查阅航海日志,索取船舶资料(Ship’s Particulars)、船舶沿途停靠港清单(Ports of Call)、船舶从停靠港至舞毒蛾检疫国家或者地区的计划航行路线(关注其中的疫区港口)等相关资料,并要求船方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签字或者盖章;审阅船方提供的停靠港清单,进一步对船舶的风险进行评估。
(5)填写《船舶舞毒蛾检验记录表》的基本信息。
(6)结合船舶的特点,强调安全作业的重要性。
3.4.2 现场检验
检验部位。检验部位要全面,应覆盖船舶停靠期间外露或有可能存在舞毒蛾的所有部位。
检验手段。在船方人员的协助下,借助检验工具,以肉眼对船舶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彻底地检验。
(3)检验路线的规划和检验人员的分工在保证检验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证书授权签字人要按照船舶类型和特点规划好检验路线,对检验小组成员进行责任区域的划分,发放原始记录表,并要求船方派出不少于检验小组成员数量的船员配合实施检验和处理舞毒蛾。
(4)舞毒蛾的处理。检验小组在现场发现舞毒蛾、木毒蛾、栎毒蛾、模毒蛾或者疑似舞毒蛾的情况时,务必第一时间向集团检验公司和当地 海关相关部门汇报,并求得其指导和技术上的支持。
(5)样品的采集。因工作需要采集样品时,参照下列方法。在检验过程中发现蛾类成虫时,可用镊子轻轻夹住蛾子的头部,然后置入具有蘸有三氯甲烷湿棉的样品瓶内进行熏杀,将熏杀后的蛾类成虫用镊子轻夹其头部(切勿用手,以免翅的鳞片脱落)放入纸盒内,在纸盒内标本的下面用软纸作铺垫,上面要用软纸作覆盖,以保护成虫翅上的鳞片,并做好记录和标记。
(6)记录与拍照。每次登轮检验,至少拍 3 张工作照片,一张为从艏向艉拍(含船名),一张为从艉向艏拍(含船名和所有的检验人员(正面)),一张含有检验人员在主甲板上实施检验的工作照片。认真如实、准确填写《船舶舞毒蛾检验原始记录表》。
(7)复查和再次申请检验
对于查出 5 块以下亚洲型舞毒蛾卵块或者 5 只以下亚洲型舞毒蛾成虫的船舶,应复查一遍,复查未查获亚洲型舞毒蛾才能签发证书;如果复查再次发现少量的亚洲型舞毒蛾,但评估认为船上已无亚洲型舞毒蛾的,须征得集团检验公司的同意才能签发无亚洲型舞毒蛾证书;如果复查再次发现亚洲型舞毒蛾且无法确认船上无亚洲型舞毒蛾的,在征得集团检验公司和船方的同意后,派出经验丰富的检验员指导船方组织船员进行自查,待船方自查确认无亚洲型舞毒蛾后,再次申请亚洲型舞毒蛾检验。再次登轮检验应安排不少于 3 名持证人员登轮,直到评估认为船上已无亚洲型舞毒蛾,并征得集团检验公司的同意后方可签发证书。
3.4.3 末次会议及证书的签发
检验小组对船舶进行全面检验后,召集船方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召开末次会议。
所有检验的原始资料等文档,保留期为签发证书后的6年;对存在纠纷的委托,检验记录、证书及电子文档应根据情况给予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