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合作机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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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合作机制研究

董晔

西北政法大学 公安学院

摘要:如今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频发,而公安机关作为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主力军,在应对社会突发事件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基层警力不足、处置主体风险意识和应急警务技能缺乏、各部门协作配合欠缺、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因此本文从健全合作机制队伍体系、完善合作机制预案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合作机制能力、规范合作机制运行程序四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合作机制;公安机关


当前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呈现复杂多变态势,传统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社会治安、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非传统安全因素包括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侵财和破坏的犯罪活动频发,暴力恐怖活动威胁加剧,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如何有效应对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尽可能地预防和减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由于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涉及的领域较为宽泛,一旦发生通常需要公安机关与多个部门合作方能有效处置。因此,构建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合作机制,提高公安机关的应急管理能力,是维护国家总体安全与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一、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含义及特征

所谓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就是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管理行为预防和处理突发的社会安全事件,以使公共组织及其成员摆脱危机状态的行为活动过程,从而有效减少和处理突发的社会安全事件发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主要有以下基本特征:1.不确定性。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带有很强的随机性,在发生原因、变化方向、影响因素、后果等各方面都无规则,事件瞬息万变,难以准确预测和把握。2.紧迫性。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是“突然发生的”,从发展速度来说,它的进程极快,从预兆、萌芽、发生、发展、高潮到最后结束,周期非常短暂,有时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爆发的;而且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与人们的意识之间常存在严重脱节,有一段认识空白,这种时间上的突发性增加了人们控制与处理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难度。3.危害性。主要是对社会和国家安全利益造成威胁和损害,如果危害性达到严重程度,会令公众生命受到威胁,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遭到破坏,造成社会的局部动荡和混乱。

二、公安机关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存在的问题

1.基层警力不足

当前我国的公安机关警力资源分配不均匀,基层一线警察数量严重不足,对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工作欠缺;而且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公众对社会稳定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需求增加,导致公安机关任务量加重,警务效能却增长缓慢。

2.处置主体风险意识和应急警务技能缺乏

公安机关一线警务工作者在自身工作中的防范风险意识缺乏,对社会突发事件的处置仍停留在传统的思维模式上,如遇到非常规突发事件难以及时处置。另外,警务执法人员在应急警务技能方面也有欠缺,比如警械及其他战术装备使用技能、徒手防卫控制技能、通信技能、急救技能以及其他技能方面存在着很多不足。

3.信息传递不及时,互动机制缺失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主体虽然是公安机关,但仍然需要多个社会主体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但公安机关与社会其他主体之间还未形成具有约束力的规范和机制,各社会主体及职能部门建立的网络信息系统,通常为独立运作,缺乏信息共享,部门间信息交流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当社会突发事件发生时,缺乏联动和反应机制,导致各部门间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一旦发生破坏性大且牵涉到很多部门的安全事件,由于不能及时处置导致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性进一步扩大。

4.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中国有关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相关法律处置还没有形成,缺乏适当统一的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法律制度。公安机关在处置有关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时由于缺少专门的法律依据,导致在处置中不敢行使警察权,怕用权受追责,限制了警察行权积极性的发挥。

三、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合作机制建设的重点

1.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合作机制队伍体系

强化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需要在组织领导上高度重视,各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各个职能部门应成立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指挥体系,在指挥部下设情报信息研判、综合处置、应急处突、抢险救护、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后勤保障和培训演练工作组,负责统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鉴于目前警力普遍不足的现实问题,要按照“立足现实、优化警力资源、合理配置,科学用警、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基本原则,加强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队伍建设。组建以地方党、政干部为主体,以公安政法干警、辅警为骨干,以社区干部、党员、村民组长和基层民兵为辅助力量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联动处突队伍。一旦发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一时难以化解的,则控制稳定局势,搜集掌握重要情报信息,按照“分级管理、统一指挥、信息资源共享、运转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开展工作。

2.完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合作机制预案体系

按照应急预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实现全覆盖的预案管理,不断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级公安机关和部门,要不断研究并制定《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职责和应急程序,完善处置社会突发事件管理工作机制。尤其是要在《群体性事件处置合作机制预案》《处置集体上访、非法上访事件应急处置合作机制预案》《处置国家安全突发事件和严防敌对势力破坏活动合作机制预案》等一系列的专项应急合作机制预案,形成“应急有预案、行动有专人、合作是常态、处置能及时”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合作机制体系。

3.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能力

一是要加强公安机关基层一线民警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合作机制队伍的培训,增强应急处突队伍的联合作战能力和水平。通过举办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队伍培训班和应急维稳信息员培训班,尤其是要强化对新型城市和镇、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队伍和应急维稳信息员的培训。内容上突出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交流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通过培训,增强应急处突管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自觉性、专业性水平,提升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队伍的现场处置能力。

二是开展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的预案演练,按照“统一安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联合协同辖区、部门、警种,乃至涉及的企事业单位、教育、消防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群体性事件、涉众上访事件、学生紧急疏散逃生等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磨合队伍,提升处置各类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生活秩序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是坚持处置和防范并举,公安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和源头治理”,对社会稳定评估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人员的数量、范围做出准确的评估与预测,落实领导包案,事权责任到位,建立社会稳定事前防范工作机制。

  1. 不断健全运行机制,规范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运行程序

促进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尽快走上规范化的轨道,首先要从相关制度规定入手,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信息汇总报送制度,确保全面掌握情况和信息畅通;其次是对有可能引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事项、区域分类管理,加强监控,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网络,多渠道、多方面收集信息,建立预警机制,特别是在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有可能发生的重要敏感时期,要重点加强防范;再次是坚持积极处置策略,当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合作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现场调查处置;最后是坚持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府相关部门联勤联动,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根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性质、程度及时启动合作处置机制,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展开,使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化解。

四、结语

针对目前我国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频发的情况,公安机关必须要不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水平,加大基层警力投入和基层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合作机制预案体系、规范合作机制运行程序,才能切实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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