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武宁县人民医院, 江西武宁 332300
【摘要】目的:对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进行手足口病治疗的临床效果进行研究。方法:选取临床确诊为手足口病的患儿作为研究对象,均为我院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收治患儿,将患儿分成两组,每组各有26名。其中,观察组患儿采用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赛若金联合利巴韦林注射液进行治疗,对照组单纯采用利巴韦林治疗,对两组患儿的治疗效果进行观察对比。结果:观察组患儿治疗5至7d后的疗效评价显示,其总有效率为24/92.3%,对照组为16/61.5%,两组对比观察组患儿的疗效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此外,两组患儿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比,二者无明显差异,P>0.05。结论: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进行手足口病治疗的临床疗效显著,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关键词】干扰素;利巴韦林;联合;治疗;手足口病
临床中,手足口病是一种常见的小儿急性传染疾病,是由柯萨奇病毒A16型(CA16)或者是肠道病毒71型(EV71)所引起的[1],对小儿手足口病患者的进行早期诊断与积极治疗,是控制其疾病发展与减少疾病影响的有效对策。下文将以我院收治的52例手足口病患儿为例,以供参考。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52例手足口病患儿,所选取患儿均符合手足口病疾病诊断标准[2],且经临床检查与诊断证实。排除存在药物过敏反应以及近30d内使用其他药物进行治疗过的患儿;排除不同意本次研究的患儿。根据患儿的临床治疗方法不同,将其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两个不同的组别,每组各有患儿26例。其中,观察组的患儿中,有男患儿14例,女患儿12例,患儿的年龄在6个月至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4±1.2)岁,患儿病程在1至5d不等,平均为(2.7±0.5)d;对照组患儿中,有男患儿15例,女患儿11例,患儿的年龄范围为6个月至9岁,平均年龄为(3.5±1.1)岁,患儿病程在1至5d不等,平均病程为(2.8±0.6)d。对两组患儿的一般资料进行对比,均无明显差异,具有可比较性,P>0.05。
1.2方法
临床中,对所有患儿均进行常规补液、退热、口腔与皮肤涂药等治疗支持,同时对存在细菌感染情况的患儿采用抗生素进行抗感染治疗。在上述治疗基础上,给予观察组患者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深圳科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药品规格为40μg/支×10支)雾化吸入联合利巴韦林注射液(湖北天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药品规格为1mlx100mgx10支)静脉点滴治疗,对照组患儿则单纯采用利巴韦林注射液进行静脉滴注治疗,具体方法如下:
利巴韦林注射液治疗:采用利巴韦林注射液对患儿进行静脉滴注治疗,治疗方法按照每日两次、每次使用剂量为10~15mg(kg·d),连续对患者进行用药治疗5至7d。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赛若金治疗:对患儿采用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赛若金进行治疗中,治疗方式为雾化吸入治疗,药物使用剂量为治疗2~4( kg·ug)次,按照每天一次的方式,对患儿开展治疗。其中,联合治疗患儿,需要先采用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赛若金对患儿进行治疗3d,然后再联合利巴韦林对患儿开展治疗,共进行治疗7d。
1.3观察分析指标
对两组患儿的临床疗效进行观察分析,并对比各组患儿的临床症状消退时间与治疗后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其中,对患儿的疗效评价,采用分级评价方法[3],将治疗后,患儿的病毒检测结果转阴,且临床症状全部消退,无并发症情况,评为痊愈;将治疗后,患儿病毒检测结果转阴,且临床症状明显好转,无并发症发生,评为疗效显著;将治疗后,患儿CA16、EV、EV71病毒三项检测中有一项结果转阴,但不符合显效标准的情况;将不符合以上标准的情况,评为无效[4]。患儿病症治疗的总有效率包含痊愈率、显效率与有效率。
1.4统计学分析
本文中的数据资料分析均采用统计学的方法,分析工具为SPSS21.0,其中,对分析数据中的计数资料结果,以X2进行检验,对计量资料的结果则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以t进行检验,当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疗效对比
观察组患儿治疗5至7d后的疗效评价显示,其总有效率为24/92.3%,对照组为16/61.5%,两组对比观察组患儿的疗效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如下表1所示。
表1 两组患儿的疗效对比(n/%)
分组 | 痊愈 | 显效 | 有效 | 无效 | 总有效率 |
观察组(n=26) | 21/80.8 | 2/7.7 | 1/3.8 | 2/7.7 | 24/92.3 |
对照组(n=26) | 8/30.8 | 3/11.5 | 5/19.2 | 10/38.5 | 16/61.5 |
χ2 | 14.268 | 1.029 | 3.564 | 7.986 | 8.019 |
P | <0.05 | >0.05 | <0.05 | <0.05 | <0.05 |
2.2 临床症状消退时间对比
对两组患儿的症状消退时间对比显示,观察组患儿的各项症状消退时间明显较对照组短,P<0.05。如下表2所示,为两组患儿的临床症状消退时间对比。
表2两组患儿的临床症状消退时间对比
分组 | 发热 | 疱疹 | 食欲好转 |
观察组(n=26) | 1.6±0.7 | 4.1±1.2 | 3.5±0.9 |
对照组(n=26) | 2.5±1.4 | 2.2±1.5 | 2.4±0.8 |
t | 7.149 | 8.125 | 7.048 |
P | <0.05 | <0.05 | <0.05 |
2.3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比
对两组患儿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比,对照组有3例患儿出现恶心、呕吐或血红蛋白下降等不良反应,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1.5%;观察组有4例患儿发生不良反应,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5.4%,二者对比无明显差异,X2=0.079,P>0.05。
3讨论
手足口病作为一种常见的小儿传染性疾病,主要以5岁以下的婴幼儿为疾病多发群体[5],临床多表现为口腔与手、足、臀部皮疹以及发热等多种症状反应,部分患儿还可能出现脑炎、肺水肿以及脑脊髓炎等并发症[6],严重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患儿死亡发生。其中,对手足口病患儿的疾病情况进行早期诊断与治疗干预,是临床治疗的重点。
上文中,对我院收治的52例患儿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治疗,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均优于对照组,且两组患儿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无明显差异,由此可见,采用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进行手足口病治疗的临床效果更加显著。这是由于利巴韦林作为一种核苷类似物[7],其在临床治疗应用中,具有十分突出的抗病毒效果,能够通过对RNA病毒的有效抑制以及对DNA病毒复制的控制作用,实现其临床抗病毒作用发挥。值得注意的是,临床对利巴韦林的大剂量、长期全身用药,可能会导致患者的白细胞数量减少,或者是出现贫血、胆红素与血清转氨酶升高等,其中,采用肌肉注射治疗患者还可能出现变态反应,从而对其在临床中的应用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影响。此外,重组人干扰素α1b作为一种具有较好抗病毒与抗肿瘤以及免疫调节等功能的细胞因子[8],其在临床应用中,不仅能够实现病毒感染的有效控制,对病毒在机体内的扩散进行有效阻止,而且能够促进病毒性疾病快速痊愈,因此,将利巴韦林与干扰素联合进行手足口病治疗,疗效更为显著。
总之,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进行手足口病治疗的临床疗效显著,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邱慧明,朱祎宏.重组人干扰素联合痰热清注射液治疗小儿重症手足口病的临床研究[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7,(23):2343-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