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滨海实验幼儿园 315506
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隐患,使幼儿在幼儿园期间的健康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是任何一所幼儿园都应尽到的基本职责,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事情。安全问题可以说是所有幼儿园、学校高度关注的问题,有时可能也是最头疼的问题。安全像钟表,天天紧发条。任何一起安全事件,但凡是在园内发生了,就别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哪怕安全事件的发生者为已成年的家长。下面,笔者从案例出发,谈谈幼儿园安全事件发生后,我们应采取的思考、措施与改进。
案例分享:初级版“撞门事件”
2019年2月某一天,雨天。A家长于9:15分左右将幼儿送至班级。离开幼儿园时,A家长没带雨伞,戴着衣帽、低着头去开幼儿园大门,因开门失误,将“拉”门变成“推”门,导致铁门反弹,铁门撞到了A家长的额头,A家长额头上起了“大包”。
多数人的看法:
家长是成年人,自己开门失误导致,撞到铁门,起个包很正常。
第一时间接触这个事件的老师也是这么想的。当然,当事老师也是紧急处理了这个事情,给家长冷敷、上药,了解事情发生的起因并进行适当的语言安慰,家长回家了,当事老师也松了口气。
很多时候,安全小事故的发生不见得是坏事。重要的是我们有没有质疑精神,深入思考,这件事为什么会发生?接下来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很多严重的安全事故往往都是从小事故“恶化”的。因此,我们一定要慎重对待小事故,切不可麻痹大意。
针对此次事件,我们应该有哪些安全思考呢?
(一)“拉门”怎么会变成“推门”呢?
原来,拉门在多次使用后,门轴发生了偏离,原先只能拉的门也能往外推出一点点,也就是这一点点的机会才给这次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
(二)接下来,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1.汇报问题:将此次事件汇报相应的安全负责人或园长。有些时候,个人的思考角度是有限的,安全小事故也要做到有事必报,不能想当然的自认为没事就OK了;
2.贴安全标识:有隐患,一定要立即做好安全标识。在没办法第一时间处理的情况下,我们要保证绝对不能发生第二次雷同事件。因此,我们自制了“推”和“拉”临时安全小标识,并对接广告公司3天内务必将固定版“推、拉”标识到位;
3.立即修门:第一时间找相关师傅处理好铁门,确保门只能往一个方向开;
4.进一步加强规范幼儿来园制度:无特殊情况,建议幼儿8点30分之前进园,9点以后入园的幼儿,家长刷卡后由保安带入班级。
在多数人以为事情应该解决的时候,事情却没有这么简单。
案例分享:升级版“撞门事件”
当天下午,A家长找到了当事老师,表明自己一整天都头晕脑胀,没胃口吃饭,没力气干活,要求幼儿园赔偿。理由如下:
1.幼儿园的门把她撞伤的;
2.人家在超市买东西滑倒受伤也可以赔偿,所以,幼儿园也得赔。
当事老师带着她来到园务办办公室、并告知事情经过以及从她肉眼观察,家长头上的“包”明显比早上好转。显然,A家长是不想随便了之,她想得到应有的赔偿。但幼儿园该赔偿吗?
福州市杨谓详老师在《校园事故防范和责任》中提到了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4个基本要点:
1.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此次的“撞门”事件不成立,因为她是成人,是家长);
2.学生在校发生安全问题学校承担“过错责任”;(此次的“撞门”事件不成立,因为她是成人,是家长,主要过错还是她自己低头、带帽还开错门);
3.“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因果关系;(算是幼儿园有点因果关系,毕竟门是幼儿园的)
②过错行为;(此次的“撞门”事件不成立,幼儿园没有让她去撞门)
③损害后果;(并没有造成脑震荡或者严重影响她生活自理能力损害后果,她只是有点不舒服)
4.责任的认定
相关安全专家提出过以下责任认定要求:①校长、学校不要认定责任;②司法认定③主管认定
我们是不是可以放心、大胆的说一句:幼儿园不赔偿。但我们真的能这样理
直气壮的对家长说吗?尤其是这样一位明显带着强烈的反抗情绪的家长,那我们可以做什么?避免做什么?
我们可以做:
1.晓之以理:告知家长你是成年人,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动之以情:站在家长的角度安慰、劝说,并强烈要求家长不舒服赶紧上医院拍片就诊,身体没问题才是最关键,但全程不提“钱”;另外,需进一步关注,通过电话问候、现场关心等方式让她感受幼儿园很关心她的事情;
3.保存“证据”:
杨老师说过一句话:所有的安全工作一定要留下痕迹,这是一种自我保护,对此深有体会。那么,我们可以保存哪些痕迹呢:
①发生安全事故的视频要保存:证明事发当时没有其他人碰撞A家长,是A家长自己开门撞的;
②各种形式的慰问要保存:比如,电话慰问可以录音。有时候也可以选择给对方家属打电话咨询事情进展,便于进一步确定受伤情况。
③事发时,接触过A家长的教职员工可以简单的把大致情况以书面形式做一份保存。(研究表明:记忆是有保存期限的。时间久了,所有的人只能记住大概,书面保存在面对棘手问题时还是会有发挥余地的)
我们避免做:
1.个人情绪化处理;觉得家长胡搅蛮缠,跟她死扛到底;有时候,第一时间处理安全事件的人是非常关键的,处理能力强,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不得当,反而被有心人抓住“尾巴”,说教师没师德。作为第一时间的处理人,我们更需要心平气和的倾听,明确表达会将此事转告相关主要负责人或校领导。
2.带着家长直接找学校第一责任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就像老K牌中的“正司令”,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把细细碎碎的安全事件直接往“正司令”地方带,“副司令”也要发挥“中介、调剂”作用。
大家都在想,事情应该解决了吧?答案是:NO!
案例分享:加长版“撞门事件”
事发后第4天上午,A家长将自己第一天受伤的照片发至“班级微信群”,附言:大家小心幼儿园的大门,幼儿园的大门把我撞成这样了。有1-2个家长表示有些严重,有3个家长建议A家长去医院拍片子。傍晚,收到消息,A家长住院了。
加长版“撞门事件”分析:
1.制造“舆论”,寻求赔偿。事实上,事发后第二天,A家长已拍过片子,片子结果显示没问题。可A家长还是觉得头不舒服,担心留下什么后遗症。A家长通过拍照、留言等想在班级群里显示自己的弱势,请班级家长共同“讨伐”幼儿园,但5分钟后,班级微信群虽然有其他家长附和,但都没有达到A家长想要的目的。
2.入住医院,寻求赔偿。家长一系列的行为,都是在暗示幼儿园“我要赔偿!”幼儿园要给吗?当然不给。
但这时,我们不得不提防另外一个安全问题——“网络安全”。
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大记者,朋友圈晒一个、抖音发一条、微博转一个。这下好了,没事也变成人人皆知的大事了。那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1.密切关注A家长的朋友圈动向;A家长在圈里还真发了两条关于撞门的信息。第一条就是事发当天发的“被幼儿园的大门撞了”。第二条“住院了”;
2.密切关注网络动态;
3.适当的人文关怀;(探望过程中,可以去医生处了解具体情况,并做好相应的保存工作)
4.汇报相关主管领导,听取建议和进一步的对策。
最终,在相关领导的调剂下,A家长没有继续生事。
笔者分享这次事件的初衷并不是说明我们面对此次事件的解决能力,而是通过此次事件,让笔者更深刻的体会到“老生常谈”的几个道理,与大家共勉:
1.安全无小事,宁可千日慎重,不可一时大意。一定要做好校园安全排查工作,不光是安全部门的人要仔细排查,还要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家长、幼儿共同参与,将他们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安全部门,真正做到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隐患;
2.安全工作一定要留下痕迹,针对安全工作设计相关安全检查表格,如《安全隐患排查薄》,《家长来离园接送车辆停放公约》、《幼儿园教职工离职证明》、《幼儿请假表》、《幼儿未带卡来离园登记》、《幼儿接送委托》、《幼儿情况说明》等。
3.大数据时代,一定要留心“网络安全;
4.安全问题一定要及时汇报,寻求主管领导的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