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防工程管护中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50001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中的人口数量急剧增加,这严重增加了城市交通的压力。因此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地下空间的利用和开发。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的合理运用不仅能为我国城市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为城市化建设提供新的思路。人防工程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缓解了因为城市人口快速增长所出现的土地紧缺、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为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关键词:人防工程;低下空间;开发利用
引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多和土地资源开发饱和,土地资源不足的矛盾正在日益凸显,对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和利用,是当前城市空间开发的新手段。同时,我国的人防工程也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如何能够促进城市空间和人防工程的结合,是当前建设的重要问题。
一、城市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的关系
1.1 功能关系
任何地下空间只要在平时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特殊设施,或者进行结构方面的改造,形成特殊构造保证在战时具有防护功能,就可以成为人防工程,按照地下空间的设施分类,地下人防工程属于地下放置设施的一种。因此,人防工程的功能和地下空间平时的使用功能具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关系并不是直接对应的,而是在平时使用的基础上进行添加,因此是一种叠加和兼容的关系。
1.2 发展关系
土地资源是有限,为了保证土地资源被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国出台了很多严格的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政策,推动对城市立体化的设计和规划,从而实现城市的立体发展[1]。人防工程是地下空间和利用当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制性内容,能够促进城市的立体化发展,地下空间的开发必须有人防工程的规划指导,并且必须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来体现人防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3 布局关系
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利用的平面局部是一致的,都是整个城市平面布局的一部分。骨干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人防工程的连通需要依托大型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建设,市的城市当中地下空间的重点发展区、城市交通枢纽和节点、城市中心区、商业繁华区等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都必须满足人防工程的建设要求。
1.4 平时功能与战时功能关系
在和平时代和战时这两种情况下,地下空间的功能会有很大差别,人防工程的平时用途和战时用途也有很大的不同。但是,由于战争是一种特殊的情况,所以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都需要战时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对平时的功能进行研究。
二、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人防工程存在的问题
2.1 独立编制的地下空间规划上存在的问题
(1)没有对地下空间资源进行统筹利用
地下空间是对城市地表空间的延伸,所以地下空间需要立足于地面的区位条件、用地功能、结构形态来确定地下空间的功能和布局设置,因此在规划过程中需要做好全局统筹,并做好整体设计。并且地下资源的开发具有一定的不可逆性和稀缺性,需要对地下空间进行统一的规划[2]。但是当前很多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是并没有考虑到地面性质和功能的,采用单独编制的地下空城规划,使得地面和地下空间难以形成功能上的配合,各种资源也难以形成整合利用。
(2)缺少和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
城市的地下空间规划需要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系统性,一般会有道路、绿地、综合防灾、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多个专项规划,但是目前国内城市在地下空间的规划上依然使用地面规划思路的方法,并没有对各个专项规划进行综合性的考虑,使得地下空间的规划系统性很差,与其他专项工程缺乏衔接。为此,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必须要从全局角度出发,通过对城市当中的各种专项设施进行统筹和协调,满足地下空间规划的综合性需求。
(3)地下空间规划缺少强制性
很多城市的地下空间规划缺少足够的指导性内容、规划的实施性也很差,并且对地下空间的规划也没有作为城市的专项规划纳入到城市的规划体系当中,只含有城市的总体规划[3]。但是在总体规划阶段,地下空间规划也同样缺乏实施性,导致地下空间规划存在强制性上的不足。
2.2 独立编制人防工程规划存在的问题
(1)缺少系统性
城市人防工程规划是一种地下空间的规划,通常都会满足战时的功能要求,但是对人防工程的平时功能并没有进行全面的考虑,在非战时的利用效率很低。城市的人防工程规划和地下空间的规划并没有结合起来,导致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缺少系统性。并且,在规划时更注重对单个人防工程的布局,缺少全局统筹,到时地下连通体系缺乏布局和建设,并没有把不同的人防工程地下空间整合起来,没有实现协调发展实现地上和地下空间的经济效益。
(2)城市人防工程的规划体系不完善
各个城市对人防工程的规划以建设规划为主,并且根据设施的功能要求提出了相应的布局要求,但是仍然需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层面上具有砖墙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而且当前,地下人防工程的规划并没有被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当中,使得人防工程项目难以落地,其规划目标也经常存在和实际内容脱节的问题。
三、城市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的融合
城市地下的人防工程首先需要能够在战争期间体现出应有的功能,但是在和平年代,利用效率比较低。为了促进人民防空建设和经济建设的融合发展,国家已经进行了人民防空改革,推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人防工程的融合发展,保证不同时期功能上的结合。并且,融合式开发也可以实现集约化节约用地,可以缓解城市的交通,缓解城市当前的环境矛盾。
3.1 融合规划编制体系
独立编制的城市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会存在空间规划和规划范围不统一的问题,为了促进二者的融合,必须要在规划范围上有一定的统一,在对地下资源的评估和规模预测的工作上,二者需要保持一致,采用相同标准和方法来获得基础数据。在进行编制是,需要建立统一的编制方法和体系,并且对编制的深度进行统一的要求,推动规划工作的实施。
3.2 空间布局上的融合
为了能够合理的布局地下空间的各项设施,保证地面和地下空间的统筹利用,必须要重视人防工程设施和城市建设的融合发展,保证地下空间具备“平战”期间的功能转换。为此需要综合统筹地下空间的总体布局,并进行综合利用,在和平时期具有经济、环境和交通效益的一体化,而在战争期间,则能够实现互联互通,具备完整设施和功能,形成地下空间网络[4]。对于单体地下空间,需要进行综合利用,并且也要成为地下空间防护体系的基本元素,不同区域需要建立互联通的地下空间防护片区,通过地下通道的相互连接,形成地下防护区域,并利用地铁、地下快速路、隧道等形成地下的防护空间网络。
可以建设和人防工程功能结合的地下功能综合体,包括商业中心地下综合体,文娱设施地下综合体,以及交通枢纽地下综合体。比如利用城市搞成建筑的地下部分,以人防工程的标准进行建设,实现对地下工程的开发和利用,除了停车库、设备用房和商业服务设备,在战时要具备人员隐蔽和物资储备的功能,并且要和其他地下层互联互通。在地下互联通道的建设上,可以利用地铁站、换乘枢纽等地下交通节点,在日常当中涵盖娱乐等功能,进入战争期间则有政府接管,用于城市安全防护工作。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人防工程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虽然取得了卓越成效,但在诸如开发的有序性、宣传力度、发展均衡性、科研投入等方面与国外仍存在较大差距,地下空间资源属于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之一,因此,我们必须进行综合利用和开发这一宝贵资源,确保其实现最大社会贡献率。
参考文献:
[1]韦丽华,唐军. 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融合发展利用探索[J]. 规划师,2016,32(05):54-58.
[2]郁建中. 走融合发展之路 开创人防建设管理新局面[J]. 居舍,2018(01):197.
[3]郑怀博. 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融合发展利用探索[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16):185.
[4]梁颖元. 大型融合式人防综合体防护研究[J]. 地下工程与隧道,2014(03):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