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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领域的不断创新和进步,互联网金融行业逐渐发展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从国民政府的工作报告中,不难发现,互联网的普及度得到国民的极大提升。超过半数的人达到了普及标准,网上交易率也大大提高,出现了支付宝、网贷、网银等多种实践模式,越来越复杂的交易模式出现了。应运而生。面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欧洲多国在安全保障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议和研究。必须投入更多资源监管市场金融,同时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
引言
互联网金融是新时代的衍生物,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兴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突破了传统金融模式的缺点和限制,能够大程度地让资金应用虚拟的方式来进行收集,方便经济和人类生产生活的发展,在高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有着非常大的发展前景和发展潜力。人类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严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正好满足人类新需求,相关工作人员为了能够更好地服务人类、服务社会、服务国家,应该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的新路径,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充分把握人类生活基本情况的同时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点扬长避短,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
1互联网金融的介绍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在此模式下,资金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自行进行信息的鉴别并且完成最终交易,利用互联网提高了传统金融的效率,此过程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金融创新激发的收益。随着当今社会网络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的普及和发展,这种模式逐渐兴起。它大大降低了人们信息处理和交易的成本,既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也适应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2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2.1信用体系不健全
中国现阶段,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中的大中型投资者和个人房屋贷款实施的信用体系而言,互联网金融这类创新型的新兴行业实施的信用体系极不健全,使得互联网金融中P2P和众筹等新型融资方式缺乏安全的保障。此外,当前也没有任何信用评级系统能够对此类平台进行信用评级,因此就无法对这些平台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规范,这使得这个行业的信用风险大大增加。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防风险的信用标准均由其自己设立,仅仅是通过借款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证明、工作证明、缴费证明、熟人评价等来判定借款人的信用风险高低,并未严格采用“信用6C分析法”根据借款人的品德(借款人对公司的付款承诺)、能力(借款者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和偿债能力)、资本(借款者的财务实力和财务状况)、抵押品(借款人在拒绝支付或无力支付本息时被用作抵押的资产)、经营环境(借款人运营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和事业的连续性(借款人持续经营的可能性)6个因素对其信用风险程度进行严格的度量,忽略了真正有效的对借款人的资质的评估。
1.2监管体系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而伴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不断深入发展,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也在不断加深,此种情况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但是在实际监管中问题仍然存在。究其原因有三点内容,即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互联网金融信息存在安全隐患。以下针对三点内容进行简要说明:第一,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范围大,行业交叉较为广泛和复杂,而参与者众多,监管主体呈现多元化的特点,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第二,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现阶段的法律法规是建立在传统金融模式基础上的,而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立法尚且不够完善和具体。第三,互联网金融信息的安全隐患,由于监管主体的不明确以及立法的不完善,使得用户信息极易泄露,给不法分子创造了机会,用户信息的安全得不到保障;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操作人员的违规操作,也存在着金融信息的安全隐患。
3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规避与监管研究
3.1加速推进互联网金融下的信用体系建设
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环节,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政府应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建立公平统一的信用风险评定系统,以作为可靠的信用评分依据,即在收集到借款人的资料信息之后通过特定的系统模型,按照各类标准的、统一的单一信用指标进行评分,最终给出一个信用的综合评分结果,并根据结果划定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以确定授信借款人的融资规模。此外,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体系的基础,因此,国家应加快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制度、规范的个人信用评估机制以及严格的个人信用管理制度等。同时也可以建立起一种基于声誉机制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即个人或企业通过不断积累和提高自己的声誉使自身达到更高的信用评级,从而获取投资者的信任度和好感度,从而更加容易地获取资金。这种机制可以大大激励个人或企业对自身的素质的提高,从而降低借款者的道德风险。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借款者的声誉是一种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在过程中可进行交易买卖,且提高借款者的信用评级对信用评级机构而言并没有什么损失,因此,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考察和监管需要更加严格。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力求精准地、真实地分析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以提高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信用声誉,同时也避免借款个人或企业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贿赂以提高自身的信用评级的行为。
3.2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毕竟是在网络上发展,而网络又是一个虚拟的环境,很多人不把网络当成一个正式的场合来对待,就会随心所欲发表言论和做出不适当的行为等等。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言行举止。首先互联网金融对于国家的实体经济非常重要,国家应该给予其高度的重视,国家相关法律部门应该依据互联网金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且强制要求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一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要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
3.3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体系
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应该在鼓励创新与适度监管中权衡,通过新技术的应用丰富监管的方式与手段,以更有效助力监管。利用新技术手段,可以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利用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使得互联网金融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通过群众反馈获取一手信用资料,结合多渠道、多途径收集和处理到的违约信息,整合完善,令违约用户信用信息可以收录到数据库中,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信息风险的监管。可以采取内外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外部行业自律,机构监管。在行业发展上,一方面要强化监管,划清红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另一方面要积极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完善管理、守法经营。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内部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自我风险管控,完善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相关体系制度,加强企业信用风险防控。
结语
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创新性并且富有活力,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只是其现阶段还处于行业的初期,缺少完善的信用体系和规范的法律监管,对信用风险防范不周,因此需加强对信用风险的控制以保障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够安全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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