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文件规定:电动车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废旧蓄电池的回收责任,建立与销售点配套的废旧蓄电池回收系统,也可委托销售商或专业的回收单位进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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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