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欧洲学院 710128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所著,研究的主要对象为群体。该书主要介绍了群众性心理相关的内容,如群体的心理,群体的情感道德,群体的观念,群体的分类,群体的信仰等,在此基础上勒庞对影响群体的因素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这本书深刻而犀利的描述了当人们形成一个群体时别样的心态。
人,聚集在一起的人,心理群体,三者是如此的不同。个人是最简单的构成,一个人具有其自己鲜明的个性,有自己的独立的精神,也有一定的理智能力,创造才能,可以是一个才华横溢,能力超群,拥有众多优秀品质的个人,也可能会是一个十恶不赦,无恶不作的坏蛋,总之在一个人作为个体而存在时拥有着诸多可能性。聚集在一起的人,如果只是单纯的很多人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场合而没有任何组织性,规律性,也没有一个共同目标的话,只能是拥挤的人群,而没有任何其他意义。只有当聚集成群的人进入一种状态,形成一种独特的存在,受群体精神统一支配时才形成心理群体。群体受无意识的支配,累加在一起的往往是愚蠢而非天生的智慧。群体中个体的主要特征是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凸显。
群体的无意识犯罪有点像把每个人心中的小恶魔释放了出来,正是因为群体无名无姓,所以每个人都可以肆无忌惮的表现出自己人格当中最不被社会所接受的一面,一群人心中的小恶魔同时被释放,这一点体现在群体身上,就成了群体一个很典型的特征,而且正是因为被冠以群体之名,所以没有人去为所做的事承担责任。从这一方面来说的话,群体会将人性中所有的恶都体现出来。然而有时候群体中的个体也会表现出超高的道德水平,有着极强的奉献牺牲精神,这时候人性中所有的善也都可以体现在群体身上。但是可能善与恶本身也没有绝对界限,一不留神,可能就跨越了界限,将大善大恶体现的如此淋漓尽致的恐怕也只有群体吧。
孟子说,“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生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即做了仁义的事,却不明白为什么要做;天天习以为常却又不知道所以然;一天都按着“道”去做,却不想想什么是“道”,这就是大众。这一点和勒庞的观点不谋而合。
从书名可以看出,勒庞对群体的评价不高,而在书中,群体被描述成狂热易变、容易轻信的动物。他们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既会随意烧杀抢掠,却也同样表现得极其无私。勒庞所说的群体,感性和思想全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自觉的个性消失,群体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则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群体就是有这种“脊髓中的本能”,而妇女、儿童和原始人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髓思考的动物,他们盲目、轻信、缺乏理智,感情丰富而毫无用处。当然,对于勒庞如此偏激的论证,我们也应该理性的思考,大众确有其所说的无意识的一面,但反问一句,若大众真的是无意识的用脊髓思考的动物,这么多迷失自我的“个体”又怎能成为推动事情发展的主体,对此,勒庞认为,第一,这个结果不是他们自发主动按照理性造成的,而是受到了某种强烈感情的支配。第二,这个结果也未必就是进步,而往往是血腥的屠戮和暴动。那这就说不上“功劳”了。作者得出这种观点主要是受到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可以暂且不虑。但是未来的社会不管依据什么加以组织,都必须考虑到一股新的、至高无上的力量,即人群的力量。
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人们可能会对群体感觉到有点儿不安,因为事实上社会的确存在着种种现象昭示着群众的没有自主意识的从众性。比如在图书市场中,当一本书“红”起来位居畅销书榜后不久,便会有一系列从名称、封面、内容、体例甚至版式都类似的书涌现出来,从而出现一股出版潮流,一种时尚,中国人的“从众心理”似乎又助长了这种风气,每一风气盛行时,各种类型的读物哗啦啦赶着往外冒,作者五花八门,质量良莠不齐,但是大多都会有着不错的销量,甚至稳居在畅销书架上。然而读者几乎是没有自己的辨别能力,抱着流行即优质的想法,跟在别人后面买书,此时的消费者便受大众消费趋势蛊惑,沦为身不由己的乌合之众。
在从众过程中,个人因为有背后的集体力量的支撑,任何一种行为都是可接受的,尽管有些行为是非理性的或者是低于个体思想,但却可以被群众接受。而这正是勒庞认为的群体中的智力泯灭,文中得出“群体中个人智力泯灭存在着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我意识模糊;第二阶段是独立思考能力下降;第三个阶段是判断力与逻辑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趋同一致;第四个阶段是残存的智力品质被彻底反噬。在这样的情况下,原本一个头脑非常严谨的个人不复存在,他成为了群体中的一份子,成为了一个不具备逻辑能力与判断力的智力泯灭者。虽然勒庞只举了些简单的例子来阐述他的观点,但不得不说,能够论证他观点的例子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在生活中大量存在着。比如目前大学生的学习状况而言,他们从高中的起早摸黑的苦读到大学生活的悠哉游哉,那么多的大学生就这么堕落着,然后偶尔发愤图强的激情也在看到周围的同学懒散的样子后消失殆尽,这难道不是群体的力量吗?
我们要学习和理解群体特征,进而来探明群体动向,希望自己在群体中能保有一定的理性。但群体中的个体要想超越群体是非常艰难的。毕竟个体既然身为群体的一员,就意味着个体有着与群体有相同的想法,要想超越,第一件事就是改变原有的观点,然而人性中能够轻易的否认他人却很难来否定自己,其二就算能改变自己的想法,却很难得到群体中的人的认同以及支持,自己与其他人的不同很容易遭受到排斥,很可能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后,往往会放弃自己的想法,沉沦在群体这个波流中。所以群体中的优秀个体是极为稀少的,他们都是在孤独中前行的。
“一个人终其一生性格保持不变的事情,只有在小说里才能看到。只有环境的单一性,才能造成明显的性格单一性。”同样,环境的不单一,就可能造成性格的不单一,于是,我们在群体中显现出不同于一般单独时的特征。书中对群体的相关特征所述极多,很多地方都有些难以理解,甚至在面对社会主义者的相关评论时难以接受。的确,群体有时会表现地十分疯狂,有些不可理喻。作为一个优秀的领导,更是要保持自己的理性,并学习用感性来领导感性的群体。但最终,我们应该理解,就像勒庞所说的一样,“我们不该对群体求全责备,说他们经常受无意识因素的左右,不善于动脑筋。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他们开动脑筋考虑起
自己的眼前利益,我们这个星球上根本就不会成长出文明,人类也不会有自己的历史了。历史有它自已的发展规律,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从野蛮状态发展到文明状态,然后,当这个理想失去优点时,便走向衰落和死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
本书可以让我们对人和群体有更深的了解,也能让我们进一步洞察人的复杂性与多面性。仔细思考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感,好像真的就像勒庞在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当一个人在独处时和处于群体状态时表现是不一样的,处于群体当中时会有所依赖,不愿意去动脑筋,有问题也总想着让别人去解决,这可能确实是人自身的劣根性吧。虽然勒庞在书中的某些观点有些许极端,但又的确发人深省。我觉得对于个体而言,应该要努力克服这些无意识本能,尽量多思考,时刻带着理智的头脑去生活。
作者简介:闫艳(1996年5-)女,汉族,甘肃成县人,硕士研究生,西安外国语大学欧洲学院,主要研究方向:德语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