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文物保护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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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建设文物保护研究

唐海燕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746500


摘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步伐的加快,我国西部地区城镇化建设已初见成效。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因为在古老的城镇中还有大量的最具代表性和具有规模的历史文化建筑,这些曾经普普通通的房屋,往往代表着过去一段时期的文化,或者拥有特定时期的历史背景,甚至建筑物本身就有一个古老的故事,特别是承载着历史意义的地标性建筑,更是一个城市生命的象征与城市过往的记忆。这些象征与记忆承载着过去的风俗人性和历史文化,有很高的学术研究价值。文章以康县古镇“白马关”为例,探讨在最大限度地保持历史街区真实性的前提下,让原有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与现代建筑毫不违合感地相互映照、相得益彰,达到社会、经济、文化等的共赢。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文化保护;古镇白马关;传承保护;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也在快速推进,高楼建设、街道拓宽、旧城改造、拆迁,这是时下每一座城镇都面临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大量的建筑历史古迹遭受破坏,很多都是毁灭性的。这些历史古迹是城市不可再生的精神资源、文化资源和经济资源,如果保护、运用得当,它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城市发展的生命之源,让城市文明继往开来地传承下去,老康县“白马关“古城就是这一典型代表。

一、康县“白马关“古城历史背景简述

康县白马关古城遗址位于甘肃省康县北部云台镇,建于清光绪三年 (1877年),城垣全为石头垒砌,周长281丈,高1.9丈,宽1.2丈,有炮台4座,垛墙428个。东西各修建门楼一座。东为“建光门”,西为“永安门” (现已毁)。北面城垣顺地形攀山梁而上下大上小,形似挂钟,后于山顶建造一座两层钟鼓楼。东门外马莲河上,曾于 1920年建造木桥一座,名“中山桥”,桥高4.8米,宽4米,长12米。早在300年前阶州直隶州在此曾设置白马关州判和白马关分州,清光绪年间建有古城一座,东门为建光门,西门为永安门,雕梁画栋,别具精致。现保存完好的为建光门和部分城墙。城外并建有中山桥一座。据旧县志记载,围绕古城,亦有八景,如:“云台晚照,山寺晨钟”等。康县古称白马关是因白马氐族最早生活在此而得名,康县新旧县志虽未加以考证,民间稗史传说足以证明白马关与白马氐族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例如民国诗人高一涵在《咏白马关》诗中写到:“白马关邻白马羌,千年残垒据岩疆”。兰州诗人吕钟祥也在其主持编篆的《新编康县县志》中呤咏:“白马氐居国,重关势不穷”。应该说:白马关是白马氐人的故乡,是有识之士对历史形成的共识。

在古代,这块地方又是兵家必争的关隘要地,常常屯兵驻防,所以又称“白马戍。”久而久之,“戍”又演变为“关”。是以白马关之称一直沿用到一九二九年,直至正式设立了地方建制之后,才定名为康县,所以今天的康县即是古代白马关。白马关和七防关(大山岔)相距仅五里之遥,紧密相连。大山岔山高势险,南北两座大山相互对峙,中间河谷仅有百米之阔,为陇上通往川陕的咽喉要道,确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均在此驻兵戍守,名曰“白马戍”。南宋时期,吴璘、吴玠督师于七防关,此地成为抗金最前线。白马关、七防关历史上早有记载。考证源流:自汉置武都郡,康县即属武都郡管辖。汉代之前,史书中未见白马关之称。根据《资治通鉴》和吴鹏鷎所撰《武阶备志》载,在两晋南北朝时期康县设立了“白马戍”,当时正为白马氐族所建仇池国的鼎盛之时。《武阶备志》载:北魏大将皮豹子“集白马戍兵围攻汉中八十二天”。1936年9月19日,中国工农红军右路纵队二军六师三个团,在师长贺炳炎、政委廖汉生率领下长征到达这里,国民党县 大队和县政府官员弃城逃跑。红军一部在城内留驻一周,发动群众,开展宣传,建立了康县第一个红色革命政权—康县苏维埃临时政府,播下了红色的革命火种。

二、古镇历史文物遭破坏的主要因素

(一)受天气、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影响。白马关古镇处于长江流域,境内山青水秀,雨水相对充足,气候相对潮湿,如古镇中山桥及东门城楼大部分都是木质建筑,容易渗水造成腐朽而坍塌。同时,因为现在的原有居民缺乏文物保护意识,没有把这些古老的建筑当成历史文物,导致很多老宅年久失修,加上木结构建筑易遭受虫蚁蛀咬、风吹雨淋,或雷火、其他火源焚烧,会造成一定程度客观损坏。这些自然因素会对文物保造成一定困难。

(二)朝代更迭、社会变革中的人为因素。

古镇居民中有的有家传的代表着古代民间艺术及工匠高超技艺的颇具文物研究价值的古董字画、对门窗扇雕饰等,但后来因为一些因素影响,遭破坏损失殆尽,现在遗留下来的只有几张照片或变成让人凭空追思的遗迹。也因为原住宅结构和功能不能适应现代生活,为了适应现代生活,人们把厢房改建为盥洗间,凿壁穿墙引入燃气和自来水管道来适应现代人的日常生活等,虽然这是必须的,但这些活动却对古建筑结构带来巨大的破坏。

(三)房屋产权不明给保护带来巨大困难。

由于过去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完善,目前古镇城墙许多房屋产权不明,这为当下有关部门在进保护改造时带来一系列的困难。而且街区内近半数为外来的租住户,对传统建筑缺少责任意识、保护意识,为了自己的需要对租住的房屋进行私自增修、搭建,对整体样貌造成较大影响与破坏。一些文物保护单位的宣传和执行工作落实不到位,居民缺少自觉保护意识,认为保护文物是政府的事情,居民更多的是关注改善其自身居住环境。在以上各种因素综合影响下,古民居呈现快速衰败之象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三、在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保护文物的主要措施

对历史名城进行必要的保护,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城市文脉的延续,是为了现在、未来而记住过去,同时也是为了城市历史环境的延续性和完整性,保证城市个性的延续。历史文化名城所承载的悠久的文化,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发展旅游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依照相关政策依法对当地文物进行保护和规划,复建或修复原有坊巷的布局,通过电视或网络的形式宣布需要明确保护与修复的范围,告知居民禁止性规定,设立相应的处罚条款。并委派有高等资质的单位对古建筑原貌进行还原或修复,切实落实国家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对保护古建筑有功的居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提高居民的重视度与社会责任感,形成全民自觉去保护这一历史古建筑群的意识。二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应该说城市是有生命的,有记忆传承的,对城市中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修复,是尊重历史的表现,也是一个民族成熟的标志。一代代人创造了它,却纷纷离去,而把记忆留在城镇,这些文化是当地文明发展的见证,有的已成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成为口口相传的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城镇最大的遗产和历史见证者就是现存的历史遗迹,特别是像白马关古镇这样成片的历史街区,更是世界难有第二的历史文化。三是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濒危文物。在认真排查辖区内文物的基础上,对濒危文物要制定保护和维修计划,对急需抢救的文物要及时报请辖区人民政府,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工程给予维修和保护。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需要不能避开的,要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原址保护,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确因特殊需要无法原址保护的,经省政府批准,实行迁移异地保护,其迁移方案要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