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权力结构演化的路径变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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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权力结构演化的路径变迁

张玲玲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 大连 116024

摘要:本文以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作为分析大学权力结构的四个维度,通过政策文本的分析,对我国大学权力结构演化的路径进行了探讨。我国大学权力的形成与国家的政策密切相关,是渐进式的变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大学权力仍需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起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权力结构。

关键词:大学权力 政策 变迁 权力

1.命题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后,为尽快恢复我国的高等教育,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大学领导体制、治理结构以及权力运行等方面,旨在逐步推进大学内部治理变革。我国大学管理体制改革本质上是对权力重新分配的制度变迁过程[1]。权力的配置是大学治理及治理模式的核心和关键,当下我国大学存在多种权力关系,突出表现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四种权力的竞争与博弈、交互与平衡[2]。将以上述四种权力作为本文分析大学权力结构的四个维度,围绕这四个维度,在对我国高校内部治理中,权力结构演变的历史路径分析的基础上,重点探讨我国高校权力结构发展演进规律,明确我国高校权力是怎样变革的,这些变革带来哪些反思?上述问题对丰富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建设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2.大学权力结构演化的路径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社会百废待兴,国家对于高等教育非常重视,相继出台各种政策以加强大学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大学的领导体制和治理结构不断改变,大学内部各种权力也随之发生变化。根据我国大学治理表现出的阶段性特征,我们把1949年以后的大学治理变迁分为四个阶段:一、大学内部领导体制变革初创期(1949-1966年),二、大学内部管理体制破坏期(1966-1976年),三、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期(1978-2009 年),四、大学内部管理体制完善期(2010 年至今)[3]。如表一所示。

通过对我国大学内部治理历史变迁的梳理可以发现,新中国成立后,不同的发展阶段,我国大学权利运行方式和地位作用有很大差异,新中国成立之初,缘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实行了向苏联学习的政策,行政权利成为强权力。后来意识到苏联模式的弊端,“一长制容易脱离党委领导,所以是不妥当的”。因此,1958年9月,《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出台并指出:“在一切高等学校中,应当实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此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初步形成,党委权力在高校中开始确立,但仍不是强权力。

1989年的政治风波平息后,党和国家意识到要充分发挥大学党委领导的核心作用。于1990年7月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通知》,通知中提出高校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此后,1996年,通过颁布党内工作条例的形式,对这一领导体制予以制度化确认。1998年,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将高校领导体制正式确定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14年10月颁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领导体制。2021年4月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申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从四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完善。通过梳理可以清晰的得出,我国大学管理体制形式是在探索中形成的,先后经历了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制、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工宣队为主的革命委员会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至此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已成为我国大学管理的基本制度,是长期探索的历史选择。

新中国成立后之初,受历史条件限制,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在政策文本中提及较少,故而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并未发挥实质性作用。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整个社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高校领域也受到相应影响。1978年10月国家出台了《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提出要“定期举行师生员工代表大会,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监督”。1980 年 2 月,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在大学中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主要承担学位审议、评定等有关事宜的。1985年1月,出台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是教代会的第一部法规。同年5月,《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理念由此产生。1998年9月通过并于199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高等教育法》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学术权力的运行、教代会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2010年,国家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学术权力不仅成为大学内部治理的主要组成,而且还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加强教代会建设的基础上,同时要加强“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此纲要的颁布使高校内部治理主体向更加多元。2011年,出台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教职工的职权,教代会可以对高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4]。此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各类文件,均是在不断加强了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的治理作用。





表一:我国大学内部治理历史变迁表

阶段

时间段

管理体制形式

权利类型

文件名称

党委权力

行政权力

学术权力

民主权力


1949-1950

校务委员会制





1950-1956

校长负责制




《高等学校暂行规程》

1956-1961

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1961-1966

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

1966-1976

党委领导下的工宣队为主的革命委员会负责制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

1978-1985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5-1989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部分院校试行校长负责制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1989-2009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2010-至今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

《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

3.总结与启示

(1)我国大学权力的变迁深受宏观条件的影响,这里面包括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尽管其不是直接作用于高校权力,但是通过影响高等教育政策进而作用于高校权力,因此,我国大学权力的形成与国家的政策密切相关,是在国家的政策推动和指导下形成的。

(2)我国大学权力的变迁是渐进式的变迁,在1985年之前,大学权力不断改变,但无论怎么变化,都是党委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博弈,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缺失。1985年后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不断提升,大学的权力由一元逐渐发展到多元,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

(3)从我国大学权力结构演化路径看,四种权力既相互制衡,又相互作用,即具有统一性,又具有对立性,因此四种权力的运行是在摩擦、碰撞过程中不断的调节,达到动态的平衡。目前,我国大学权力的运行仍存在着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利责权不清、学术权力弱化,民主权利虚化等问题,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大学权力仍需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起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权力结构。

基金项目: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纪委理论研究课题(DUTJW[YB]202003)

参考文献

[1]涂端午.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变革中的权力结构演化,现代大学教育,2006(1):60-65.

[2]孙姗姗.我国高校二级学院内部治理模式研究——基于学院权力配置差异的思考.山西,山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8.

[3]张德祥.1949年以来中国大学治理的历史变迁——基于政策变革的思考.中国高教研究,2016(2):29-36.

[4]蔡连玉,李海霏.我国高校内部治理历史变迁的脉络与主题分析(1949-2018).重庆高教研究,2019(2):99-106.

基金项目:本文为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纪委理论研究课题“高校内部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体系实现路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DUTJW[YB]202003)

作者简介:张玲玲(1981.10-)女,满族,吉林白山人,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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