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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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思考

孙磊 杨海芳 胡锦

中建三局工程 总承包公司华北分公司 天津 300202

摘要:国有企业,是党贯彻执政兴国理念的依靠力量,需要积极面对经济体制改革下的新挑战,做好党风廉政监督工作,使国企纪委真正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本文主要分析了国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问题,以及优化措施,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下面临更大挑战,发展速度加快也会伴随更多问题,尤其是直接涉及企业稳定问题,更加凸显出严格把关的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坚决贯彻执政兴国理念的具体工作,必须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全面提升国企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和能力,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维护企业良好发展。

1国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问题

1.1思想认识有误区

一些国企采用党委书记兼任行政的方式,造成企业过分注重生产经营指标,却不能将党员干部作风要求落到实处,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或是将党风廉政建设流于表面,并未真正划分责任范围,相应的督促、检查相对缺失,也就很难与经营管理结合起来。或是将党风廉政直接归属于纪检监察部门。或是认为责任追究就是得罪人、失人心的过程,明显缺失责任意识。

1.2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纪检干部深受不正之风影响,政治、自律、责任等意识观念相对缺失,对于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作风总是马马虎虎,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很难调动起来,成为纪检部门应对国家新政策的重要课题。二是纪检工作者不具备持续学习的动力,导致自身工作技能不能适应党风廉政的客观需求。纪委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足、工作思路滞后,会严重阻碍到日常工作中的整体质量,甚至成为任务失败的原因之一。纪检部门落实“监督责任”,要由专业的工作能力作为保障。三是纪检部门一般隶属于党委,由党政部门指导工作,例如,纪检机关的人员编制、经费划拨等都是由纪委作出决定。纪委的监督工作常因很多因素的限制,党委监督过程很难面面俱到,也存在上级党政机关未授权时的被动监督。

1.3问责形同虚设

一是我国问责法规制度不健全,不能从问责制度上严格约束,不利于具体责任的落实。二是问责途径单一,党政部门的上级向下级问责方式,会造成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责形式化,甚至出现“官官相护”的不合理情况,问责制度形同虚设。三是在缺乏主体情况下出现的问责要素、问责程序。一般情况下,党委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责主体、由纪委负责监督,但是问责人员的具体权利、所办业务都未明确化,进而使问责程序陷入混乱,问责调查不能在标准规范的制约下有序展开。

2国有企业纪委优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策

2.1明确纪委责任

纪委履行监督职责,要首先建立起责任意识,保障党风廉政工作效率。基于纪委的工作内容和性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是以党委决策为先开展工作,认清工作重点;严格围绕党章,在党中央的要求下,做到有职有责,努力尽责。二是主体部门细化责任内容和任务,深入基层群众,密切了解群众的切实需求。如果只是由党政干部独立完成日常工作并不符合要求,必须与在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下,协作党政部门,使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在纪委监督和制约之下,避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2健全法人治理机构运行机制

党组织依据法规法纪划分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范围和纪检组织、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从制度上规范企业决策和管理。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的不同职权、责任需要科学划分出来,在设定各自分工和程序的过程中,也能实现管理层职能范围的进一步明确,不能出现某一层级有过大权力而造成决策、执行、监督等任务的不合理,以权力科学分解为前提开展日常工作。

2.3完善纪检工作方法

纪检组织人员要具备辩证思维,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在各类监督职能的协调配合下,联动开展纪检监督、巡查、审计等工作,在发现倾向性风险之后起到督促作用,由业务部门专项监督,为纪检人员发现企业廉洁风险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将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两种方式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监督与服务的具体要求。三是良好维护业务、纪检关系,确保实际纪检工作符合国有企业的变化趋势,使纪委监督常态化。四是结合使用突击、随即、异地交叉几种检查方式,在真正领悟党中央的“四风问题”、“八项规定”的同时,落实监督检查任务,使歪风邪气、不良风气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

2.4完善监督网络

一是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约束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协调合作、互为制约,充分体现出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在民主管理的积极作用下,使大会精神落到实处,在企业决策、监督中发挥自身权利、践行监督流程。二是坚决做到财务工作的公开、透明,注重党员干部各项收入、财产申报等简介的监督,在检举制度的约束下,保障举报人、证人权益,充分发挥述职、述廉制度的规范化作用,使党员干部认识到自身、监察两项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充分利用激励制度的优势,在企业绩效考核内容中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将其与干部年终奖结合起来,以物质奖励方式推动党风廉政任务的达成,严惩违反规章制度的失责腐败行为。四是加大财务人员监督力度,重点监督财务、人力资源两个机构,通过严格审计,使外部监督的优势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使重点部门的监督规范化。五是确保党员干部在晋升考核机制作用下,明确经济责任,约束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责任审计行为,进而得出公正评价。六是积极构建监督网,廉政监督不能只限于党员干部上班时间,而是在监督网之下,拓宽廉政监督范围,将日常生活表现纳入进来,积极实现监督体系的完善化。同时找准廉政建设的切入点,从中找出问题根源,全面提升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5增强文化建设与廉政教育

一是重现“三会一课”。国有企业要同时开展重视党组织生活、杜绝形式主义的工作,全面树立党的领导意识。加强作风建设,严格约束国企内部可能存在的公款报销、公车私用等违法乱纪行为,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积极构建廉政文化。企业领导、党员干部都要坚持学习党的反腐倡廉新精神,在党的指示下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使党员干部在廉政文化方面的能力更强、更优。三是国企职工内部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积极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使廉洁、是非观念在国企内部普及化,端正员工对廉洁、贪污腐败的认识,增强自我约束力。四是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手段,使廉政学习成为持久性工作,依托于网上课程、小组讨论、专家宣讲、专题辩论等形式,全面提升企业领导、员工内部的廉政意识。

结束语

党风廉政建设需要长期开展下去,工作量大、内容复杂,以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来保障国企生产和发展。国企党风廉政,要将基层群众纳入进来,在高度重视中,严格把控监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积极应对其中的风险和问题,首先从纪委明确自身责任做起,在各方合作下落实监督责任;法人治理机构运行机制,事关权力划分和职责履行;在监督网络约束下,全面提升廉政监督效果;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与文化建设,是提升自身廉政意识的重要途径,从而培养出具备更强防腐、执纪能力的纪检监察队伍,在企业广大员工之间树立起廉政防腐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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