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十年再出走,岂因失足陷不复--未成年家庭支持网络重塑计划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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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十年再出走,岂因失足陷不复 --未成年家庭支持网络重塑计划

(林燕梅

深圳市光明区社联社工服务中心)

一、受教育者背景

(一)个案来源

阿峰(化名),男,17岁。2018年离家出走,伙同他人打砸车辆,偷盗车内财物,先后犯案多起,自愿接受社区矫正教育。

(二)问题分析

1.个人层面

(1)生理状态

服务对象被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确诊为颈部淋巴结核、继发性肺结核,其淋巴结核的伤口因家庭经济拮据,遂在家里自行消毒处理,感染风险较高。

(2)心理状态

服务对象性格内向,自责感较深,有轻微抑郁,情绪不稳定,易冲动,对社交活动恐惧,抗拒与他人接触。

(3)自我控制能力弱

经常与父母发生争吵,并多次离家出走。离家出走后只能依靠与朋友的相互帮助、合作才能生存,因此相互鼓动和教唆,产生不良动机。

(4)文化程度低

2012年前在老家读书,10岁时跟随父母外出工作点上学,曾两度辍学,未能顺利完成初中课程。

2.家庭层面

(1)家庭经困难

父母的门店倒闭后,无法承担服务对象的疾病治疗费用,因此服务对象由于经济问题面临医疗困境。

(2)缺乏家庭关怀

服务对象10岁前与爷爷生活,爷爷无能力进行管教,跟随父母生活后,父母忙于生计,对其生活与学习都不关注,家庭内部沟通模式以严厉批评和指责为主,亲子常常发生冲突。父母关系不和谐,家庭矛盾频繁爆发,无法产生感情交流和支持。

(3)家庭教育不当

服务对象在家庭教育属于权威和独裁型,家长平时不管教,遇到问题更是无法保持冷静,总是用谩骂、责备,甚至暴力的方式沟通,造成服务对象明显的畏惧、排斥甚至离家出走。

3.社会支持网络

服务对象15岁辍学后应父母的要求外出务工,从未有正式的长期工作,在深圳结交的朋友很少,且在案发后都断了联系,无朋辈支援网络。

二、受教育者分析

(一)个人层面

1.治疗身体疾病问题

服务对象现确诊颈部淋巴结核、继发性肺结核慢性传染病,目前在老家慢性病防治院接受抗结核部分免费检查和治疗。

2.心理压力疏导

服务对象因为法院的判处,目前在情绪上出现了轻微抑郁,表现为:情绪低落、兴趣减少、精力减少、自卑、自责;同时,由于身患传染病,服务对象对人际交往较为敏感,存在一定的不自在感和自卑感。

3.自我认知改变,重塑生活自信心

服务对象期待通过重新认识自己和朋友,加强与家人沟通而重新树立生活信念,重新树立对社会的认知,并努力寻找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实现真正的独立。

(二)家庭层面

1.督促家属提供安全、健康的康复环境

服务对象父母对其病情不重视,在治疗期间依然让其承担搬重物、安装门窗等工作。

2.家庭教育方式改善,促进家庭双向沟通

改善服务对象家庭的教育方式,促进家庭能够平等,友好,充分的沟通是非常必要的。

(三)同辈群体层面

改善同辈交往的环境,杜绝不良人员影响,是服务对象需要的。

三、为受教育者制定计划

(一)教育计划内容

1.短期目标

(1)介入1个月内,与服务对象建立信任的专业关系;

(2)开展每月入户走访2次,帮助协调和改善服务对象与父母的关系;

(3)开展每周1次“一对一”疏导,安抚情绪,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4)链接包括医疗救助、就业资源等社会资源给予救助,解决慢性传染病的治疗问题;

(5)促使其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包括1周1次面谈、1月1份思想汇报、1月1次教育学习,及时掌握其情况。

2.中期目标

(1)为服务对象提供就业培训,链接就业岗位;

(2)建立社会支持网络,改善社交环境。

3.远期目标

(1)帮助服务对象顺利地度过一年的矫正期;

(2)协助服务对象重新融入社会。

(三)服务程序

1.社工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了解其困境及分析需求;

2.社工链接心理咨询师等资源为服务对象疏导抑郁情绪,使其度过心理异常期;

3.社工采取家庭治疗模式为服务对象及家人构建家庭沟通平台,缓解家庭矛盾,改善沟通方式及教育方式;

4.社工链接公益服务资源协助服务对象融入社区生活;

5.社工链接职业技能培训等资源为服务对象增能。

四、教育实施过程

(一)关系建立期

目的:危机干预,关系建立。

内容:服务对象既有童年留守造成父子关系恶劣的困扰,社工及时介入,化解了其面临的危机,并协助其慢慢去接纳事实。

(二)服务提供期

目的:以家庭治疗模式为指导,针对服务对象的自我负面认知、心理压力过大、家庭矛盾突出等问题提供资源链接、心理疏导等专业化服务。

内容:1.社工了解到服务对象因脱管三天被书面警告担忧被送回看守所,因而出现情绪问题,通过每周一次心理咨询的方式疏导其心理压力。

2.加强服务对象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了解社区矫正相关规章制度和其他法律知识,提升其法律意识,纠正其错误认知,鼓励其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3.社工多次家访,与服务对象家属建立协同工作关系,解释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意义。

4.链接社会资源解决所需。向深圳市青少年帮困救弱专项基金会为服务对象争取3000元医疗救助金,全部用于其病情的治疗。

(三)家庭关系破裂下的危机介入

目的:改善家庭关系,增进家庭内部沟通。

内容:1.引导服务对象找到合适的情绪宣泄通道以及内在自我的建构,将虚假自体逐渐消融,建构真实自体,从而解决其因家庭成员作用发挥和父亲发生肢体矛盾的想法。

2.通过多次家访,与服务对象父亲进行沟通交涉,并联合司法局、司法所搭建支持平台,推动其主动承担家庭责任,融入家庭生活,使其家庭矛盾稍微缓和。

(四)自我成长期

目的:挖掘服务对象潜能,链接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个人成长的服务,促进其提升自我能力,为解除社区矫正后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内容:1.社工积极与服务对象家属沟通,最终让服务对象拿到了自身劳动所得。

2.在服务对象十八岁成年日,服务对象在社工的引导下画出“我的生命线”,一同分析过去所发生的事情,探索生命的意义,并学会规划未来,激发服务对象的成人仪式感、使命感。

(五)社会再适应期

目的:巩固服务成效,推动服务对象社会化。

内容:1.服务对象担心解除社区矫正后没有外部力量的帮助与支持,会影响目前获得平衡的家庭关系,重新建构其对弟弟与父亲的认知。

2.在服务对象顺利解除社区矫正后,社工分别与服务对象及其父亲进行面谈,了解双方的想法,鼓励双方进行积极有效沟通,为亲子关系的改善作出努力。

五、总结

1.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工要求更高。

进行青少年群体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收集更多更详细的资料,社工需要有敏感性;青少年群体社会支持网络不健全,更需要社工发挥资源链接者的作用;青少年群体处于心智、认知观念发展期,矛盾冲突和情况反复必不可少,社工需注意青少年的非理性观念,引导其正向发展。

2.真诚胜于技巧。建立关系的核心在于社工是如何理解服务对象。

社区矫正工作中社工不仅是监督者,也是协调者,更是帮助者。面对青少年群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理解服务对象的处境和诉求,提供更贴切的服务。

3.社会工作+心理咨询介入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必不可少。

青少年群体社区矫正工作由于这一群体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往往伴随着服务对象或家属不配合、情绪波动等问题,社会工作+心理辅导及时介入,对其不良行为和错误心理进行指引。

4.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更需要注重为服务对象增能。

青少年群体由于年龄特点往往没有社会化的经验,缺乏融入社会生活的能力。社工介入除了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不良行为和心理进行矫正,还要重视未成年人个人能力的提升,提升服务对象对生活的掌控能力和自信心,解矫后有足够信心和能力再就业,顺利回归社会。

作者简介:林燕梅,女,35岁,中级社工师,三级健康管理师,督导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