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营销稽查在营销管理中的监管作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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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营销稽查在营销管理中的监管作用

刘学英,孟宪杰,刘汀,刘佳义

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6

摘要:在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电力企业应充分发挥电力营销稽查作用,通过加强电力营销稽查重视程度,不断应用创新理念和方法建立完善的监督与管理体制,使工作人员可以明确管理目标和职责,严格贯彻和落实营销制度,使电力营销稽查工作有序的进行。电力企业应重视管理人员的培训,在培训中讲解创新模式的应用方法,促进电力企业营销创新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电力服务。

关键词:电力营销稽查;营销管理;监管作用

1、现阶段电力营销稽查在营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电力营销稽查概念

电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科学有效的电力营销活动,通过营销活动增进电力企业与用户间的关系,并向用户提供优质的电力服务。在电力营销活动中,通过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可以保证电力营销活动正常的进行,并有效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各项电力制度贯彻和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而提高电力企业的供电质量。

1.2电力营销稽查在电力营销管理中的重要性

我国市场经济进入转型关键时期,电力企业应加大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投入力度,使电力营销稽查管理作用充分展现出来;电力企业通过电力营销稽查可全面掌握供电情况、用户用电情况等,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和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电力企业供电能力;通过电力营销稽查可促进电力企业营销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电力企业积极应用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等,全面掌握电力企业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电力企业运行期间出现安全隐患,电力营销稽查系统会快速做出反应,包括向管理人员发出预警、确定出现风险的位置等,电力企业根据安全风险实施针对性的措施,以此消除安全风险。

1.3电力企业对电力营销稽查重视力度不足

电力企业以加快经济发展为目标,未能投入更多的精力进行电力营销稽查;电力企业的电力营销手段单一,未能充分发挥电力营销稽查的监管作用,极大的限制电力企业发展;电力企业缺乏对电力营销稽查重视程度,企业运行期间出现较多的风险隐患,导致无法保持在安全稳定的运行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会严重破坏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

1.4监督体系与管理体制不完善

现阶段电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尽管通过营销的方式与用户建立合作关系并向用户提供电力服务,但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和管理体制,导致电力企业营销能力不断降低。此外电力能源是我国重点掌控的资源,许多地区的电力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电力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会受到较大的冲击和影响。此外由于缺乏监督体系和管理体制,工作人员未能明确管理职责,一旦工作中出现问题会相互推诿,不利于电力企业正常的发展,最终影响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

1.5营销稽查人员自身专业水平较低

电力企业营销管理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无法科学合理的开展营销稽查工作。由于市场经济环境竞争较为激烈,电力企业在营销过程中会招聘更多的销售人员用于拓展电力企业的营销范围。但从事电力营销工作的销售人员不仅缺乏营销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能力有限,还会在营销工作中出现问题,如营销目标不清晰、工作效率较低等,致使电力企业营销稽查工作无法正常的进行。尽管部分营销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但是未能掌握电力营销的工作方式,而且营销工作难度较大,工作人员无法在短时间内做好风险规避、提高营销质量等工作,电力营销中电力营销稽查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2、提升电力营销稽查在营销管理中监管作用的有效策略

2.1稽查管理工作案例

2.1.1针对业扩报装进行稽查。某供电公司于2018年8月3日针对超容量用电异常指标的情况实施督察与监控,在监控时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则是稽查系统经营成果下的方法,在稽查中发现某单位的用电量严重超出容量标准,该公司容量为325kVA的变压器,已经超出容量用电,超容量的比率为23.34%,在该单位进行稽查监控时发现,该单位1变压器的超容量用电为250kVA,总共超出的容量比率为1.78%,而单位的2号容量变压器中所超出的容量为630kVA,容量超出率为12.06%;然后对该单位中的3号变压器进行监控发现该变压器超容量用电180kVA,超容量的比率大小达3.74%,检测后将这些所得到的检测数据提交给稽查部门,由稽查部门生成对应的任务工作单,在将任务单发放到电力营销稽查中专门负责稽查的工作人员,这样就完成了稽查管理的整个工作任务。

2.1.2针对电价电费的稽查

本案例主要针对某公司在稽查系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该问题出现于2019年5月。本次稽查过程中,是由经营成果监控及业务类下电费及业务费业务项目中的业务员收取情况为主题的监控,在监控中发现某家公司在收取费用时存在着收取异常情况发生。在本次调查中,不仅是单一的按照每个客户用电设备的总容量进行收取的,而是依照双电源容量作为费用标准进行收取的。

在收取费用的过程中,还需要对每户与变电站之间出现高的电力设施是否与客户投资建设相关,从而选择相应的收费标准。比如说某户的双电源用电总量为21770千伏安,而在中间部分其容量大小未到3260千伏安,所以在收取这部分费用时,需要按照公共部分中低压联络部分的最大一回路容量进行费用的收取。最后根据问题的所在给予相应的干预措施,处理结果则采用的是稽查系统预警的方式,对电力营销系统档案进行了相应的规范与整改。

2.2加强电力企业对电力营销稽查的重视力度

2.2.1电力企业应不断更新理念,将创新模式应用在电力营销稽查中,既要满足市场经济环境发展需求,还要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电力服务。此外电力企业应积极借鉴国外的营销理念,与我国电力行业实际情况相互融合,进一步弥补我国电力营销存在的不足,提升我国电力营销水平;

2.2.2电力企业应创新和改革电力稽查内容,逐步提升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能力。应优先发展电力营销稽查,通过营销稽查掌握用户的用电情况,根据用电情况使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得以有效的优化,提升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质量,避免稽查工作中出现问题;

2.2.3应安排专业人员加强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发现电力企业运行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实施解决措施,快速消除存在的问题。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力企业要想提高其发展的速度,应对以往的模式进行创新,保证电力能源不断增长的同时最大程度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电力企业正在加大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投入力度,通过电力营销稽查,使营销管理具备的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有助于电力企业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变化,加大创新力度的投入,促进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羽,高博.关于电力营销稽查对提高电力营销效率的分析[J].产业创新研究,2020(24):121-122.

[2]徐丽.电力营销稽查和电力营销效率相关性分析[J].商讯,2020(27):157-158.

[3]欧向明.电力营销稽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探讨[J].科技风,2020(26):14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