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如何充分发挥兼职监督力量作用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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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如何充分发挥兼职监督力量作用探讨

陈翠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广东潮州 521000

摘要:本文对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形势分析和存在问题,详细介绍兼职监督力量的范畴,最后对如何充分发挥兼职监督力量作用提出相应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兼职监督;考核评价;措施

引言

党的十九大强调, “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国企改革、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对电网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潮州供电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党内监督与企业监督深度融合工作要求,创新监督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兼职监督力量作用。

一、形势分析和存在问题

国有企业下属党支部廉洁防线仍需进一步筑牢,存在党风廉政建设系统谋划性不强,纪律教育、谈心谈话工作流于形式,以案治本、以案促改力度不足,职能监督薄弱,公车管理、安全生产、营销管理等领域违规违纪仍时有发生,以及“小鬼当家”等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而纪委的纪委委员兼职为主,基本不发挥监督作用,纪检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发挥作用也不明显。

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和国有企业专职监督力量的欠缺,迫切需要充分整合兼职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其监督合力,筑牢党支部廉洁防线,共同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1. 兼职监督力量的范畴

笔者认为有三种,一是企业纪委委员,这一类人是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者党支部书记,政治觉悟和管理能力强。二是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这部分居多是部门副职或者敏感岗位人员。三是廉政监督员,这部分人一般为较为年轻的后备力量。以上三种监督力量都是潜伏在各党支部、各部门里面,充分发挥其作用,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防控措施,有效管控。


  1. 如何发挥兼职监督力量作用


  1. 建立纪委委员联动各相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参照党委委员联系点的做法,根据纪委委员的工作领域和专业特长进行分工,联系指导各相关党支部,督促指导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督促纪委委员增强身份意识、发挥监督作用,推动纪委班子共担监督责任。一是督促党支部筑牢廉洁防线,要求纪委委员定期检查联系的党支部筑牢廉洁防线的情况。二是督促抓好作风建设,要求纪委委员定期对联系的党支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指导。三是对专业监督落实“再监督”,要求纪委委员定期检查联动的专业监督部门开展专业监督情况。巡察、审计、合规、财务、干部、党建、工会等专业部门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开展再监督工作,通过深挖细查,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不断促进问题线索移交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四是报告履职尽责情况。四是纪委委员要及时回应解决联动党支部提出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难题和意见建议,同时年底向纪委专题报告全年联动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五是纪委委员对联动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督促责任。联动党支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者被上级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巡视巡察、内部审计发现存在屡查屡犯、屡禁不止问题的,纪委委员要在最近一次的纪委会议上作出说明或者检讨。

(二)建立纪检委员考核评价机制

1.量化考核内容

要制订纪检委员考核清单,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职责、履职手段、到位标准以及评价标准,明确责任内容及加扣分情况,做到有据可循。同时可以将纪检委员履职情况纳入所属党支部年度党建党廉考核范畴,督促各党支部书记支持、督促指导纪检委员履职,将履行职能监督、人员是否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等党的建设成果纳入年终党建考核,并予以绩效兑现。

2.明确工作重点发挥三个作用

(1)基层党组织政治监督作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生活,协助党支部书记统筹开展好全年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业务督促党中央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做好选人用人、拟评先评优人员的第一个廉洁关口,及时发现、纠正党支部决策相关重要事项中的突出问题,做到关口前移。

(2)发挥常态化风险防控作用。一是督促指导廉政监督开展职能监督。要结合自身业务实际,针对关键领域、重要节点和高廉洁风险环节,通过引入纪检委员审核把关或抽查等方式,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有机融入日常工作真正发挥监督力量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并主动暴露、抓好防控和治理甚至移送线索。二是制定更新廉洁风险控制库并督促开展廉洁风险防控。通过日常监督、谈心谈话等方式,同时结合各级检查或自查发现问题,通过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岗位廉洁风险点并督促防控措施制订及落实,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三是要紧盯党员、员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开展常态化思想政治教育,对“八小时外”的酒醉驾等涉法问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承接纪委相关工作安排,开展专题廉洁教育及纪律教育月活动。

(3)履行报告职责发挥上传下达作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点突出以下问题: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问题;党员干部、支部所在单位(部门)其他员工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被当地公安机关、纪委监委部门谈话、拘留或逮捕的情况;正常履行职责过程遇到干扰,纪检委员自身难以采取措施纠正或解决的问题;干部员工反映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年底及时总结报告,重点突出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 3.建立纪检委员激励机制。

一是注重实施情感激励。作为单位领导干部要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干部之间的思想交流与沟通,以春风化雨般的方法实施良好的情绪疏导和压力管理。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办实事中贯穿思想教育,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思想境界,尊重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使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目标与本单位所要达到的目标相一致。同时,领导者自身要着力培育个人感召力,切实增强其非权力影响力,通过彰显个人魅力达到有效激励纪检监察干部的目的。二是大力实施发展机会激励。当前,知识更新速度日益加快,大多数干部渴求知识更新和“充电”的机会。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提供学习充电机会,使其有机会更新知识,开阔视野。三是建立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探索中的失误和不足,只要是出于公心、不谋私利,都应视情予以宽容,给予改正的机会,不能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四是加大纪检委员表彰力度。每年设定一定比例的人员予以表彰,将表彰纳入电力企业荣誉库,充分利用奖励积分等,提高人员履职积极性和政治荣誉感。同时明确担任纪检委员以及评为优秀的等情况的,作为选人用人、竞争上岗等加分项,提高纪检委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建立廉政监督员兼任作风稽查员机制

明确廉政监督员不能由纪检委员兼任,增强兼职监督力量,一是同时明确廉政监督兼任作风稽查员,发挥作风稽查员日常作风稽查作用,发现苗头性、倾向问题及时报告党支部书记,问题经集体研判后党支部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或“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如经研判属违规问题的,及时按职能移交办公、人资等相关职能部门;涉及人员违反党的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线索,移交纪委处置,持续抓好党支部作风建设。二是强化职能监督。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照“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职能监督职责,廉政监督员负责牵头制订形成监督计划,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发现人员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发挥监督作用,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通过通报、绩效考核等方式,督促各业务部门加大廉洁风险防控力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发现问题、自我净化作用,持续提升廉洁风险防控能力。结合各类监督检查、审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每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形成本领域廉洁风险控制库,针对性采取措施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提升防控能力。三是纪委统一调配作风稽查员、统筹安排开展作风建设再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作风稽查员积极履职,尽职尽责,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以及定期听取稽查员汇报开展监督的情况,履职不到位的,所在党支部当考核周期被查实作风问题或其他履行职能监督不到位的,根据情节采取通报及年底党廉考核扣分等措施。

(四)健全廉政监督员兼任的管理制度

一是强化培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参与的面比较广,兼职监督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熟练纪检监察业务,而且要熟悉工商业务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成为一个多面手。为此,国有企业把带好兼职监督人员队伍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年都举行兼职监督人员培训活动,增强兼职监督人员的工作本领,从而更好地做好监察工作。二是建章立制。“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要想发挥兼职监督人员的作用,使兼职监督人员工作有意可循,操作有据,步入正轨,就必须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国有企业应该制定出台兼职监督人员监督检查办法,明确兼职监督人员的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这些兼职监督人员如今可充分发挥对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能,有效实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使监督贯穿干权力行使的全过程。三是明确奖惩。对兼职监督人员由公司直接考核,既防止别人打击报复,又防止监察员本身失去监督,使监督和制约平衡。考核办法为:国有企业监察部对兼职监督人员的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兼职监督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年内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在地方政府行风评议中排名前列的兼职监督人员,由市局授予“优秀纪检监察员”称号;对单位人员违反党政纪条规,不闻不问、不管不查,地方政府测评滞后的的兼职监督人员,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下一年度内不得提拔使用;对监督不力、严重失职的兼职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结束语

新时代,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的“把党委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兼职监督力量,进一步创新推动国有企业联合监督纵深发展,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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