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债”让女院长走上贪贿之路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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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9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桩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陈钰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28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