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人大财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决算和听取预算执行报告所作出的具体规定,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总结多年来人大财经工作的实践经验,结合监督法的贯彻执行,人大财经委在参与和协助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预算和决算依法行使审查监督职权时,应该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云南人大
2008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