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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改革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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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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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提高中小学特级教师津贴标准
国务院批准提高中小学特级教师津贴标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2-12
作者:
文化科学
>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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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中小学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公办学校发放特级教师津贴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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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中小学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公办学校发放特级教师津贴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来源期刊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
2008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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