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法法典化所面临的主要障碍并不是技术障碍而是非技术障碍,行政法法典化的模式应当选择总法模式,行政法法典化的实现方式应当是分块合成,并以开放式的结构体系为将来接纳新的单项行政法律留有空间。全国人大应以总法模式的行政法典总揽我国行政领域的立法思路,尽早把行政法典列入立法规划,同时加紧制定行政法总则,以立法形式确立适用于一般行政领域的法律原则。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