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日马关条约》两国谈判记录差异之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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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日马关条约》两国谈判记录差异之研究

曹雨杭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摘要:甲午战争将中国进一步推向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马关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进一步走向灭亡。实际上,在签订《马关条约》之际,清政府一方面委曲求全,一方面也在做着最后的挣扎,派李鸿章赴日谈判。关于两国的谈判记录目前有中日两个版本,而其中一些记录的差异及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究。

关键词:甲午战争 马关条约 李鸿章

1895年,中日两国在在日本马关签订《马关条约》,中国进一步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关于《马关条约》签订的背景、对中日两国产生的影响的研究已经十分丰富,但是关于谈判的过程以及两国关于谈判所记录文字的差异之研究还有不足。本文拟对关于《中日马关条约》两国所作谈判记录进行研究对比,尽可能指出二者间记录之差异,并分析其背后原因。

1 《马关条约》签约过程

1.1甲午海战战败

洋务运动近30年的时间,以李鸿章、曾国潘为代表的清朝地主阶级意识到了近代化军队的重要性,首先李鸿章着力打造新式海军,先后成立了北洋、南洋、福建三支具有近代意义的海军。其次,李鸿章大力购买西方的先进武器,其认为西洋的先进武器近能平内患,远能抵御外侮,正如其自己所说:“沉彼之有枪炮轮船也,亦不过创造与百数十年间,而浸被于中国已如是之速。若我果深通其法,愈学愈精,愈推愈广,安见百数十年后不能攘夷而自立耶?”在李鸿章的坚持努力下,清政府建立了具有现代化意义的海防体系,使得中国海军一跃成为吨位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的海上强军。此外,李鸿章还主导创办了江南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金陵制造总局,以图为新式海军提供源源不断地武器人才。

然而,就在清政府以为自己高枕无忧之时,日本向中国及朝鲜发动战争,1894年9月17日,甲午海战爆发,北洋舰队旗舰“定远”舰年久失修,一触即败,北洋舰队迅速土崩瓦解,全军覆没。甲午海战的溃败也标志着洋务运动的破产。

1.2清政府派人赴日谈判

1894年10月,战争开始4个月,清政府就开始谋划派人赴日求和,同年10月29日,时任中国津海关税务司的德国人德璀琳奉李鸿章之命,携带李的私函秘密前往日本,代表清政府与日本议和。然而,消息很快走漏,清政府私自派人前往日本议和一事引起了本在中日间调停的美国政府大为不满,总理衙门恐怕得罪美国,立即致电已经赴日的德璀琳停止议和,另一方,面对“清政府的代表”有意求和一事,日本政府因只派遣一外国人携带私信前来求和毫无诚意,果断拒绝了此次谈判。

虽然日本拒绝了此次谈判,但是也告知清政府,如果真心求和,需派遣“具有权力、能完全代表中国政府”的全权大臣前来谈判。于是,1895年1月,清政府再次派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户部左侍郎张荫恒和头品顶戴邵友濂赴日求和。然而此时的清政府在战场上节节败退,使得日方气焰大增,张荫恒等人在日本蒙受巨大侮辱。不仅如此,为使得利益最大化,伊藤博文、陆奥宗光等人在谈判桌前公然违反国际惯例,侮辱张荫恒等人。经历了日方的百般刁难后,1895年2月2日,陆奥宗光向中国代表团单方面宣布“此次谈判至此停止”。

1895年3月19日,清政府再次委派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并使其率领李经方、伍廷芳等人再次赴日谈判。此次谈判耗时将近一个月,共进行了7次谈判1,面对日本的“霸王”条款,李鸿章等人只得以卑微姿态乞求减少赔偿,不仅如此,李鸿章在日期间甚至遭到刺杀,对于晚清重臣而言,此次日本之行受尽了侮辱,成为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清政府最终只能接受日本提出来的苛刻条件,

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2 关于两国所存记录差异之对比

关于此次谈判记录,中日两国留有相关史料。中方史料来自于台湾大通书局编写的《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七辑,《马关议和中日伊李问答》),日方史料来自于日本外务省编写的《日本外交文书》(第28卷第2册《日清講和条約締結一件》)。首先,中日两国关于谈判记录次数就有明显差异,中方史料中仅保存五个回合的谈判记录,而日方史料中则保存共七次回合的谈判。《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笔者在原著中曾提及此问题,认为中方所保存的谈判记录并不是当时谈判会议者所作笔录,而是谈判后他人根据参会者回忆所作笔录,甚至有可能中方所作笔录是由日方所作记录翻译的来的。但是关于这一观点现已无从考证。第二点差异即时间记录上的差异,日本经历明治维新后已开始采用公历纪年,而当时的中国仍还使用传统农历纪年,这点差异不用过多说明。如关于第一次会面时间的记录:

中 光绪二十年二月二十四日午后两点半钟

日 三月二十日午後三時

第三点差异也是最常见的差异即细节描述上的差异,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多样的。大致可归类为以下四点,一、翻译误差,不论是当场记录还是后期回忆整理,都会存在一定的翻译误差;二、笔者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三、维护本国形象;四、对他国形象的刻意贬低。以下为举例说明:

  1. 翻译误差

中:两军相近易生衅端;天津衙门甚多,官又将何为?

日:此れ等の場所へ貴軍を進めらるにおいては我兵と接近するを持て互いに衝突を避くるの方法を講せさるへからす即ち万一の変なからしむる為に相当の距離を設けさるを得す

以上是李鸿章所言,而日方的翻译中多有误差。李鸿章并没有提及到如发生冲突,两国的解决方案和两军驻扎应保持一定距离等问题,而日方翻译中提及到「互いに衝突を避くるの方法を講せさるへからす即ち万一の変なからしむる為に相当の距離を設けさるを得す」两方的交谈中存在明显的误差,疑似为翻译者的失误。

(2)笔者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如:谈判记录中李鸿章的一句问话

中:如此,岂非久踞乎?

日:(微笑して)占領は幾何の期限なるや

结合上下文来看,当时双方正在进行关于日军驻扎天津时长的谈判,中方据理力争,阻止日方驻扎北京,气氛应该是相对紧张的,所以将李鸿章当时的面部表情解说为“微笑”,难以说通,并且,日方的谈判记录中多见在括号中备注关于双方表情的描写,而中方记录中则没有,可见这是受到了笔录者自身习惯的影响。

  1. 维护本国形象

日:幸に老健顾しれは閣下と天津に会合したる以来殆んど十年に及びこの間閣下は貴国の為に心思を労し殊功を树てられたるも余は何等我国の為に尽力する所なく龄徒に?み?きに至らんとす余は?を懐ひ来を思ひ?た惭愧に堪えさるものあり。

中:无相应记录

以上对话为李鸿章与伊藤博文等人初次会晤时李鸿章的寒暄,日方记录中李鸿章对伊藤博文对日本做的贡献表示了钦佩之意,由此想到李自身经历,更是对伊藤大加赞赏,而中方则毫无关于此段对话的记录。究其原因,或许是中方笔录者的遗漏或是日方笔录者的刻意“描述”,以表示自己对伊藤的奉承。

(4)对他国形象的刻意贬低,下文为李鸿章的一段问话

中:中、日系兄弟之邦,所开停战条款未免凌逼太甚!除所开各款外,尚有别样办法否?

日:既に昨日も述ふる如く日清両国は東洋に於ける二大国にして其関係恰も兄弟に異ならす然るに不幸にして兵馬の間た相見ること、なりたれは余は老躯を以て貴国に使し専心誠意休戦を懇願する為に一の定義を試みたるに貴方よりは休戦の条件としてこの如き苛重なる条件の指命あり余は実に之を実行する能はさるを憾とすと虽も既に貴方の指命たる以上は十分考慮して後诺否を明言するの外なし。

李鸿章在问话时,将两国放在了一个平等的地位上进行询问,口气甚至有责备的语气,而日方作为翻译一方,在进行记录时对画面进行了更加“细致”的描述,将李鸿章的语气、形象刻画的更加卑微,实在有故意贬低形象之疑。

关于《马关条约》谈判记录之差异研究,仍有很多需要挖掘的地方,本文仅仅是对其差异出现的原因进行简单的归纳,并未进一步对所有的记录差异进行罗列对比。李鸿章作为晚清重臣,对其的赞赏与批评皆有,而签订《马关条约》更是成为他一生的污点,连李鸿章自己都已经意识到自己将要背负千古骂名,曾感叹道:“七十老翁,蒙汉奸之恶名,几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之势。”

但是,通过细看《马关条约》签订时两国的谈判记录,可以看出李鸿章内心的无奈和坚强。面对日方的强硬,李鸿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始终不放弃争取减少赔款。在李鸿章等人的争取下,日方终于做出让步,辽东半岛割地面积减小,赔款减为2亿两,开放口岸由7处减至4处。直至最后一次谈判,当时清政府已经授权李鸿章签字,而李鸿章仍在争取减少赔款,求其减5000万不得,求其减2000万亦不得,甚至苦苦哀求将其作为回国的旅费,但日本仍是毫不松口,李鸿章只得答应签字。《马关条约》的签订,不是一人所能造成的,其背后是因为整个清政府的封建腐败。往事犹可追,我们要铭记历史,以史为力,振我中华。


参考文献:

[1] 《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七辑,《马关议和中日伊李问答》)

[2] 王勇,吕顺长.《历代正史.日本传考注》.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6.

[3]《日清讲和条约缔结一件》.《日本外交文书》第28卷第2册.

[4] 坂野正高.《近代中國外交史研究》.岩波書店,1970年.

[5] 郑云波.《中日马关条约》:屈辱乞和的“胜利之果”.中国档案报.2014,(8):003.


作者简介:曹雨杭(1995.10-);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硕士研究生在读;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研究方向:中日近代交流史。


课题项目: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院级课题“关于《中日马关条约》两国谈判记录差异之研究”(课题编号:1080KZN0419003G-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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