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下土地管理与经济发展新常态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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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下土地管理与经济发展新常态分析

刘瑜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陕西 710100

随着信息全球化与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也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对于土地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土地管理与土地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生活水平提升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甚至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水平。面对新时期下我国土地管理的诸多不适应性,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路径探索,推动土地经济与管理工作的同步发展,使得土地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新经济发展常态的要求。基于此,文章对新时期下我国土地管理与经济发展新常态及其相关进行了分析、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形势;土地管理;经济发展新常态;问题;对策

一、新经济形势下我国的土地管理现状

(一)人均耕地占有量少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持续推进,我国耕地面积呈现出持续下降趋势、加上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更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相关调查显示,当前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50亩/人,远低于世界人均水平。

(二)城乡土地管理方式较为粗放

在土地管理中农业土地管理是较为重要的内容。但是农村的人力资源较为匮乏,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条件也相对落后,同时又受限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畅,所以农村的土地规划与集约利用水平较低,即便是国家在此方面进行了硬性规划,但是许多农村地区直接照搬其他发达地区的经营、做法,缺乏实际上的可操作性。即便是有些村庄进行了整体搬迁,但是对于原来的耕地与住宅用地还是采用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在城市土地管理方面,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在一些城中村土地管理的规范性不足,存在部分建制镇用地扩张过快,以及不合理的土地闲置现象,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水平仍待提高。

(三)农村资源要素经济化效率较低

在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中产业发展建设用地的经济化效率不高,尤其是部分地区在集团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模较小难以满足地方的产业化发展需求。村子青壮年外出务工现象较为普遍,导致部分宅基地慌弃。以及缺乏灵活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机制,导致农村资源的经济化效益较为低下。

二、土地管理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矛盾的主要原因

(一)缺乏规范的耕地管理

部分地方政府缺乏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正确认识,过分依赖“土地财政”,并且为了追求政绩以及提升GDP指标而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过分占用耕地,导致耕地面积急剧减小。一些农民为了获较高的经济效益,采用过量施肥导致土壤结构遭到破坏,不利于土地资源效益的长久发挥。土地管理、农业发展等相关部门缺乏对农民耕种技术的合理指导。土地经济发展新常态发展能力与科学性不足耕地产能得不到有效提升。虽然国家在鼓励耕地种植方面出台了相关激励、奖励措施,但是对于废弃耕地方面缺乏硬性处罚规定,不利于耕地保护。

(二)缺乏对城乡土地集约经营重视与实施

地方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经济效益与新常态发展趋势,往往选择经济效益优先。土地管理部门需要服从、服务地方政府,而对土地集约利用有所忽略。农村许多干部缺乏对土地管理与土地集约化利用专业知识与意识,采用上行下效的管理方式,缺乏对土地集约规划长期利益的考虑,普遍表现出了重视程度不足,实施不力的现状,严重影响了城乡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效益。

(三)土地管理工作较为滞后

国际与社会的形势都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特别是经济新常态下的诸多理念的提升,使得原有的宅基地管理、土地租赁管理、土地流转管理等制度表现出了较大的不适应性,尤其是农村集体经营用地的建设审批、入市管理、土地征收等,都对土地管理资源化、效益化产生了较大影响,这就要求必须在土地管理的制度体系与工作方法上面进行创新、完善,推动土地管理改革不断深化,更好地适应新经济常态下的发展要求。

三、新时期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优化土地管理的相关策略

(一)创新耕地保护方式多元化

从多方面着手加强对耕地的有效保护。一是加强制度方面的有效约束。从制度上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实施明确的奖惩措施,可考虑发放农业补贴,加强耕地保护补偿等方式方法,保持和恢复耕地,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以及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不断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实现对经济、社会、农村、生态的统筹、持续发展,实现土地管理中的职权统一。二是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耕地保护创新,调动相关人员在耕地保护工作方面的积极性,构建形成良性的农业耕地创新使用与保护途径,加强创新奖励,营造良好的耕地保护氛围,提高农民耕种收入的同时有效保护耕地。三是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形成智能化的农业生产管理体系,有效规避耕地种植风险,提高耕地的粮食产量,激发耕地效益潜力。四是要发展农业经济,使其与土地经济有效结合,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对耕地保护的自觉性,同时国家在资金、技术、政策方面予以一定支持,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

(二)加强土地集约化管理

新经济发展常态下,对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使用是较为重要的新思路、新举措,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谋划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化使用。首先,需结合城乡规划与土地管理制定统一标准,避免具体工作中发生冲突,采用实验区的方式来对土地节约集约化管理进行试验,形成有效的考核、测算指标,更好地提高土地管理的集约利用水平。其次,要结合对耕地存量与新建设用地增量的统筹,对建设用地增量进行严格控制,注重盘活耕地资源存量,在支撑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较好的耕地资源消耗,实现对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再者,是结合对节约集约用地新政策的制定执行,采用“政策+控制”的运行模式,实现对市场性与自愿性政策进行合理结合,形成政策创新,推动土地集约化使用与管理。此外,还应建立有效的土地集约利用调查监测评价体系,通过对土地集约化利用的监测,不断完善城乡土地管理评价指标,实现对土地管理的规范化与有效性的实现与推广,并在其过程中不断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利用新路径与方法。

(三)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提升农村资源活力

土地改革是一项长期工作,并且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土地问题涉及诸多方面,如何有效解决土地改革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冲突至关重要。国家在相关政策制定方面难以实现面面俱到,在土地管理执法方面也存在难以执行的情况。因此,在进行土地的松、禁管理过程中需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土地改革试验的方式,不断积累经验,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将其变成农民的资产,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唯有不断深化土地改革,提高土地资源经济活力,结合创新试点方式促进土地经济新常态发展,不断突破土地管理工作瓶颈,拓宽土地管理思路,实现对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发展与保护。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订实施,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进行重新调整,提高了农民的利好收益。下一步需对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与制度供给,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在推动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以及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四、结束语

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而言,土地是较为重要的基础资源。土地管理相关部门必须深入认识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常态,加强在制度、思路上的创新,提高土地管理的规范化、科学性,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与推动土地改革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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