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 济南市 250000
摘要: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再监督工作既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履职、提升企业管控水平的有效载体。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系统推进纪检组织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进行再监督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 纪检 再监督
一、再监督工作认识
再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促进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障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与以往纪检组织开展监督相比既是职责的回归,也是监督方式的创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纵深发展的需要。
1.再监督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战斗号角。目前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巩固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企业总部各部门不但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还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主管范围内业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的违反本部门主管范围内业务管理制度以及造成企业损失的情形,要及时处理,并根据情况将相关问题移送纪检组织。职能部门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本质上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的具体体现。
2.再监督工作是提升企业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近年来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发现的企业管理问题看,部分问题在个别单位或部门屡次发生,履行监管职责部门仍存在发现不及时以及督促整改不到位等情况,部分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仍需进一步提高。发挥好再监督作用,用监督管理和刚性约束促进职能部门正确有效履职,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执行、问责追责、整章建制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职能部门业务系统内的监督管理水平,群策群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能力。
3.再监督工作是落实“三转”要求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三转”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要求,纪检组织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开展再监督,而不是代替部门管理和监督,实现了“五个转变”(即由“重在管事”向“重点管人”转变、由“一线参与”向“二线监督”转变、由“注重过程”向“注重结果”转变、由“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转变、由“纵向监督”向“纵横并重”转变),这既是强化监督工作,构建监督管理运行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监督职责的回归和方式的再造。监督并非只是纪检组织的事,企业每个组织、每个业务系统和个人既是监督对象,又是监督主体,只要被赋权,就应当负责监督。失去监督的管理必将是无效的管理,失去监督的权力也将会导致腐败。职能部门正确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本身所具有的监督管理职责,一方面有利于督促职能部门人员在对管辖业务范围内工作严格要求的同时,首先确保自己遵章守纪、依规依法履职,有效构建一道抵制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的“挡风墙”,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整合企业内部监督力量,构建上下联动、内外衔接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体系,进一步压实各监督主体自身的监督责任,从体制机制上为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再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再监督工作在企业总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随着再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不少问题也暴露出来,这些问题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1.畏难情绪,不敢监督。有些部门监督检查不能勇于担当、怕得罪人,处理问题顾虑多、包袱重、求稳怕乱,存在“宽松软”的现象。有的不敢动真碰硬,要求整改却不抓落实,明知不整改却不及时向纪委或有关部门移交,从而对问题纵容包庇,最终导致有的管理问题越积越大,集中爆发。
2.忙于事务,不想监督。个别部门没有认识到监督本身即蕴含于业务系统管理职责之中,认为监督是给本部门新增加的工作任务,整天忙于具体业务性的工作,没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中本来就包含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主管范围内业务管理制度执行的内容,不想监督根源于主观上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本身就是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亟待大力纠治的问题。
3.业务不精,不会监督。有些部门对监督职责定位和边界把握不准,没有把本系统的监督作为日常工作的内容,存在不会监督的问题。或者是日常做了大量监督指导工作,但是没有认真总结,甚至对发现的问题没有认真督促整改闭合,对有关责任人也没有进行问责追责,导致业务系统的问题重复发生。
三、加强企业再监督工作
再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需要集各部门之力、汇众人智慧有条不紊推进,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围猎”的警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今年中纪委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抓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不但是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的监管职责,更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总部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企业党委、纪委的关于再监督工作的要求。
2.提升监督力度,加强系统管理。职能部门要根据上级党委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企业各项工作任务,要深入推进股权代持、虚假合资、挂靠经营、假冒国企四种情形整治工作,要对“靠企吃企”、损公肥私等问题坚决予以惩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震慑一批。通过改革实现企业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管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企业内生动力充分释放,运行效率效能持续提升。通过本部门本系统日常监督管理中掌握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堵塞制度管理漏洞,促进各项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企业总部部门党员干部要常怀学无止境的本领恐慌意识、精益求精的学习态度和勤学好问的求知精神,切实提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帮助各层级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各业务系统要加快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加速培养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打造合理的企业发展人才梯队。
3.发挥监督合力,促进企业发展。各业务部门要强化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纪检组织要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再监督,通过上下联动、内外衔接,科学整合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形成问题共商、联动处置、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职能部门要发挥好自身精通业务、熟悉制度、掌握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优势,加强对业务系统管理和监督,正确及时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要结合专项再监督工作,对有关违规违纪人员严肃追责问责。通过主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本系统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强化关键节点卡控,从而有效提升本业务系统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过程监督管理水平。纪检组织要树立“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理念,加强对职能部门问题处置过程的配合帮助,拧成一股绳开展审查调查,确保各类问题处置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要求。
4.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执纪监督。职能部门要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对于日常管理问题,要紧盯整改落实,对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该通报通报该处理处理,不能有老好人思想,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职能部门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组织进行处置。对因监督不力造成严重问题或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不及时向纪检组织移送的,要坚决将问题找准查深、挖透严办,并进行“一案双查”,充分形成震慑。扎实开展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示警,通过对案件教训的深刻反思,促进对企业各项管理进行全面体检,解析其中的机理病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履行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的再监督作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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