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车村煤矿一号井 陕西延安 717307
摘要:矿山建设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农村地区,山区矿山的建设能够带动整个村庄的发展,但同时也对当地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矿山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应及时防治地质灾害隐患、修复被破坏的水土环境、复垦被破坏的土地鉴于此,本文就山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展开探讨,以期为相关工作起到参考作用。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滑坡
1.矿山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1.1泥石流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泥石流地质灾害通常出现山区矿山地形崎岖的地区,由于受到气候和环境的影响,以及风、沙和雨的长期侵蚀,地质表面面临滑坡与泥石流等灾害。在土壤相对疏松,降雨相对集中的地区,土壤长时间被雨水浸透,这更有可能引起泥石流。泥石流具有流量大、流速快等特点,其形成发育是暴雨或者洪水将矿山斜坡区域比较松软的土质山体稀释后形成的洪流,含有水分的山体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发生向下滚动,泥石流地质灾害具有较大破坏性,是矿山最常见的地质灾害之一[1]。
1.2崩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崩塌地质灾害的形成和发育主要受到岩体内部应力影响,由于受到外界因素作用,是山区矿山岩体自身节理裂隙发育和岩体内部应力发生改变,最终导致矿山岩土体沿着节理裂隙等软弱面与母体产生分离,从而形成矿山崩塌地质灾害。崩塌地质灾害发育过程中会出现以下征兆:山区矿山岩土体局部出现明显的裂缝;崩塌前会有部分小块岩土体脱落,小崩小塌经常发生;矿山坡面会出现新的破裂变形;矿山岩土体经常会发出撕裂摩擦声音。根据以上特征可以判断出矿山崩塌地质灾害即将发生。
1.3滑坡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矿山地质灾害中的滑坡发育形成原因极其复杂,发生滑坡是地质灾害,其主要原因是地壳结构的位移,人类的过度开采以及大量地下水资源的浪费,在矿山的某些地区造成了地质滑坡和裂缝。由于它的形成,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天然滑坡和技术滑坡;根据地质条件,可以区分岩溶滑坡和陆地滑坡。岩溶滑坡在其中十分常见,在正常条件下,这主要是沙质土壤,底部的连通性不足,主要集中在地下水,主流管道和流域的主要流量区域。当滑坡发生在地面上时,会直接对房屋造成严重的冲击等。综合以上分析,山区矿山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为发育过程缓慢、危害大等特征,主要形成原因可以总结概括为岩土体内部应力和构造发生改变,再加上人为活动因素的影响,导致矿山地质灾害非常容易发生[2]。
2.导致山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主要因素
2.1自然因素
导致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产生的自然因素主要为地质环境条件,包括矿产资源的空间分布、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要素,是控制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因素。山区矿区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危害与其地质环境背景息息相关,只有具备相应的地质环境条件,才有可能产生相关的地质环境问题。山区及丘陵区矿产资源较集中,一些地区植被覆盖较差,岩石裸露,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生态环境条件脆弱。气候类型为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降雨多集中于夏季且雨量较大,汛期为地质灾害多发期,其他季节干燥少雨,不利于矿区植被生长恢复,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自然恢复较慢,多风少雨还加剧了矿山排土场、尾矿库的扬沙、扬尘,导致大气污染程度加大。
2.2人为因素
2.2.1缺乏科学的矿山建设规划
矿山企业采用的开采、废物处置等技术落后,不可避免地引发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采用地下开采的矿山,一般不对采空区充填,仅对地表重要建筑、构筑物、水体和采矿巷道等部位进行局部支撑。为保护的区域或保护力度不够区域造成采空区地表变形开裂、塌陷等地质灾害,并引发水资源系统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用露天开采的矿山因对边坡性质认识不足,开采边坡过高过陡,引发崩塌、滑坡等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因对矿山场地规划不当,废渣不合理堆放引发泥石流和滑坡发生[3]。
2.2.2矿山环境保护意识淡薄
采矿权人过分强调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是造成矿山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重开发利用,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轻环境效益和发展质量”,盲目违规生产,不能按照“三同时”要求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加剧了矿山环境的破坏。未对矿山废水、废气、废渣采取环保处理,引发矿山水土、大气污染。三是开采技术落后矿产资源开采强度大。由于历史认识的局限性,以往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忽视环境保护工作,高强度、大规模的矿业开发和无序群采,加剧了日趋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造成了大量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产生了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虽然经过多次清理、整顿并取缔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但仍存在严重的矿山环境破坏问题。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3.1预防措施
按照“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的原则,根据矿区特点、生产方式与工艺,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合理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预防措施主要包括保护性开采、留设保护煤柱、提前搬迁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避免和减缓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4]。
3.2地质灾害治理措施
对于危害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减轻或消除矿山地质灾害危害。
3.3矿渣综合利用措施
矿渣的堆放不仅会压占土地,造成原生植被的破坏,而且会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因此,应大力推行矿渣综合利用技术。例如,煤矸石主要利用方向有煤矸石发电、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利用煤矸石生产氯化铝和聚合氯化铝等高附加值产品、用煤矸石复垦塌陷区及修路等。通过综合利用矿渣,做到矿渣零堆放,减缓矿山地质环境破坏。
3.4饮用水工程措施
矿山的开采会破坏地下含水层,导致含水层结构破坏、水位下降、水质变差,当涉及到周边居民生活用水的含水层被破坏时,会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在开采影响居民饮用水含水层前,应提前布局饮用水工程,如利用深井或水库作为水源,布置管道引水工程[5]。
3.5矿井水处理措施
矿区内矿井水直接排出会污染周围环境,矿井需设置井下水处理站,矿井井下排水经处理后可作为场地生产消防用水水源及井下生产防尘洒水水源。
3.6植被恢复措施
矿山开采一般不会造成植被大面积死亡,因此矿区植被恢复措施一般为植被补植。植被应选择适合当地生态环境的种类,例如在山西多选侧柏,因其较耐寒、耐干旱、耐贫瘠、可在微酸性至微碱性土壤上生长,且整体存活率、环境适应度和观赏度较好。
结语
(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应按照“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的原则,根据矿区特点、生产方式与工艺,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合理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2)地质灾害治理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重中之重,应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3)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可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缓解矿山生产与周边居民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邢雪,张静,罗跃.徐州市铜山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及影响评价[J].能源技术与管理,2020,45(01):161-162.
[2]颜国伟.矿山地质灾害的形成机理与危险性评估[J].世界有色金属,2019,(20):174+176.
[3]王帅,曲万隆,张建伟,邢同菊,王瑞龙,葛育廷.青岛地区历史遗留未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治理建议[J].中国矿业,2019,28(S2):172-176.
[4]钱洋.芜湖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J].世界有色金属,2019,(15):266+268.
[5]李国才.矿山地质探矿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分析[J].世界有色金属,2019,(02):1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