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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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

李 倩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导 语: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关键在于对形势的正确分析、对全局工作的科学统筹和对工作的系统推进,这就对企业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形势下将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以适应企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就此提出几点看法。

关键词:新形势 国有企业 队伍建设

国有企业干部既是管理者,也是服务者,不但要科学指导企业系统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同时还要面向基层员工开展各种服务,做好宏观管理,可以说干部队伍建设的好坏对国有企业未来的发展具有全局性的战略影响。笔者以工作实践为基础,就此提出几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看法。

一、健全教育机制,提高干部素质。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知识更新速度的加快,原有的知识基础已不能适应目前形势,若不加强学习,就不能做好工作,就会落伍、淘汰。为此,我们要不断建立健全教育机制,加强干部队伍教育:一是要因人而异,制定多层次的培训计划。要区分对象,划分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抓好党员干部的专业技能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要因地制宜,加大干部培训的投入。要合理利用闲置资产,建立干部内部培训中心,聘请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强的退休干部作为师资力量,进行干部培训。三是因材施教,培养复合型人才,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到高校进行深造,努力培养一支复合型的企业管理人才。

二、强化“三个观念”,严格把好用人关。一是强化效益观念。经济工作讲效益,干部工作就更该讲效益。强化效益观,比如应调整的班子要及时调,不要等垮了再调;用干部要用当其时,不要错过了最佳时期;用人才要用其所长,避其所短等。二是强化政绩观。凭政绩用干部这是一个用人导向的问题。要做到凭政绩用干部,必须全面历史辩证的看待,既要看当前工作的政绩,又要看其基础性和长效性工作中的成果;既要看工作绩效的大小,又要看工作环境和条件;既要看日常工作的成效,又要看关键时刻的表现。三是强化资格观。干部资格主要是指德才、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受培训程度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破坏这一原则。经验来自实践,能力需要锻炼。把干部放在必要的台阶和不同的岗位上锻炼,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并按照干部标准择优选拔,逐级晋升,这是和平时期培养、选拔合格领导干部的重要途径。目前很多地方对那些有知识、年轻化、有培养前途的干部进行挂职锻炼,就足以说明这一点。

三、严格“三个环节”,规范干部使用程序。严格“三个环节”,就是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严格把好推荐提名、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三个关口。推荐提名是选拔干部的入口关,除个别特殊情况由组织推荐外,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凡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或多数人员不予推荐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应实行推荐责任制,组织推荐干部必须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考察酝酿是选准干部的最为关键环节,组织、人事部门应紧紧围绕提高考察质量,解决好考察了解面不宽、了解情况失真、对干部评价不准等问题进行研讨。酝酿过程必须充分,做到有足够的时间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力争形成比较集中的意见。在集体讨论决定这个环节上,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坚决防止少数人甚至是个别人决定干部使用,改变集体作出的决定等现象。总之,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严格按程序办事的意识,在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一个环节,都不折不扣地按原则、按规定程序运行,确保在贯彻执行中不变形、不走样,坚决做到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

四、完善“四个机制”,规范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干部考察机制。要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方法,重在走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任前公示等制度,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选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公开选拔干部能够充分体现民意。二是健全完善干部公开公正竞争机制。公开选拔的关键在于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因此,要切实明确公开选拔的适用范围,认真把握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严格执行各项程序。三是健全完善干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提拔选用好干部的重要手段,是切实解决好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的重要保证。考察工作要集中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讲:德就是考核干部的组织立场、思想品德;能就是考核干部的业务、技术、管理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效率和文化水平,看其是否具备了胜任现职的能力;勤就是考核干部工作态度和事业心,看其是否肯学肯钻、任劳任怨、善于创新;绩就是考核干部的工作成绩、政绩,重点看其对企业发展所作出的直接或间接贡献;廉就是考核干部是否勤政廉洁,干干净净干事,是否正确对待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关系。四是要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大的难点是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尤其是解决“下”的问题,健全“下”的机制,一要健全干部评价体系,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二要健全推行好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三要不断完善待岗制;四要实行辞职辞退制;五要制定最高任职年龄和最高任职年限制度。当然,对因各种原因“下”的干部,应区别不同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使其各得其所,人尽其能,同时,也可安排待岗干部进行培训,促进其素质能力不断提高,为再“上”积累实力。


个人简介:李倩(1984-),汉族,女,河北唐山,大学本科,研究方向: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