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产业,而汽车产品的质量管理,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所以认证制度应运而生,我国政府对汽车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提高了汽车产品的质量,推进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优化了汽车产业的发展环境,有力保证了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减少了人民的财产损失。本文阐述了我国现有认证制度的发展、现状和流程,介绍了国家对认证工作的相关政策。
关键词: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认证,认证流程
引言
中国汽车强制性的认证是“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简称CCC认证①。认证的依据是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监委发布的适用相关标准公告。认证的目的是让车辆符合法律,法规,保障汽车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环境。认证的过程是根据国家认监委文件要求,向认证管理机构(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标识。认证的主管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监委负责实施和监督管理,地方质检局负责各自区域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我国汽车CCC认证制度的发展历程
2002年认监委的第12号公告,首次发布了实施规则CNCA-02C-023:2001, CNCA-02C-023:2002。这次发布规定了认证的基本管理模式,即首先要对车辆进行型式试验,然后进行初始工厂审查,两者通过后颁发证书,证书获得以后定期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这种模式也是借鉴欧盟汽车的认证制度,
2005年认监委第25号公告,发布了实施规则CNCA-02C-023:2005,这一次是响应国家的环保政策,原来的其他内容没有变化,仅增加了燃料消耗量的型式试验,即之后认证的车辆必须满足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要求。
2008年认监委第1号公告,发布了实施规则CNCA-02C-023:2008,增加车辆一致性证书(简称:COC),出厂的每一辆车都必须随车附带该证书,无该证书或者证书内容与实际车辆不一致的车辆无法上牌。
2014年认监委第31号公告,发布了实施规则CNCA-C11-01:2014,由于技术不断发展,标准的不断完善,所以进一步改进了认证规则体系。并且同时修订了其他汽车零部件如安全带、行驶记录仪、喇叭、燃油箱、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内饰件、门锁及门保持件、间接视野装置、座椅及头枕、反光标识、制动软管的实施规则。
2020年认监委第8号公告,发布了实施规则CNCA-C11-01:2020,该规则1、增加了单车认证模式;2、增加了设计鉴定模式;3、增加了自我承诺方式;4、明确获证后监督检查职责;5、增加新材料、新技术产品认证的管理要求;6、减少部分申报参数。
从以上发展历程不难看出,我国对认证工作越来越重视,汽车强制性认证在不断创新,不断地完善制度,不断地推进监管,并且与深化管理制度衔接,逐渐与国际认证制度接轨,支持汽车产业“走出去”。每一次发布新规则,都是紧密结合最新的政策要求,鼓励技术创新,认证标准不断加严,从最近的2014版到2020版,汽车认证规则需要满足的标准就从126项增加到168项,保障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并且未来会越来越强化认证后的监督。
我国汽车CCC认证的流程
我国汽车CCC认证的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申报材料:包括车型的技术参数和结构图纸,零部件的强检报告和CCC证书。
提交认证申请及认证受理:汽车企业在认证业务申办系统提交认证申请的资料,认证机构在审核申请合格后进行受理。
制作方案:认证工程师根据自身产品需要满足的标准,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包括需要做哪些项目的试验,及试验的次数。
下达方案:认证机构审核试验方案的合理性,将方案下达到认监委认可指定的检测机构。
型式试验:汽车企业将样车样件发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按照下达的方案进行型式试验,并出具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机构负责将报告结果上传至认证机构。
工厂审查:如首次进行一类新的系列的产品认证时,需要进行初始工厂审查,认证机构需要到生产企业现场审核是否具备生产该类产品的能力及是否具有质量保障的能力。
资料审核:包括审核汽车企业提交的车型的技术参数和结构图纸的正确性,审核检测机构提交的型式试验报告的正确性。
合格评定:认证机构内部按照认证规则进行的一系列评定。
费用结算:认证机构按照认证规则制定的收费标准,并公开收费标准清单。
认证结束:颁发强制性认证证书。
认证后的监督:获证后定期针对证书涵盖的产品进行一致性和标准符合性的检查。包括在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和在市场 样品检测。当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有严重不符合项时,认证机构会对外公告暂停或者注销认证证书。
获得了认证证书的汽车产品,在前风窗玻璃的右上角贴上规定的CCC认证标识,并且随车附带车辆一致性证书。
汽车类产品CCC认证目录改革情况
近年来国家认监委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1号公告和29号公告分两批将涉及车辆类产品的喇叭、制动软管、燃油箱、回复反射器调出认证目录;对内饰件,门锁及门保持件,间接视野装置、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在原有方式上增加企业自我声明的方式,企业既可以按照原有模式进行CCC认证,也可以按照自我声明方式。
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44号公告又将内饰件、门锁及门保持件调出CCC认证目录,将汽车安全带、车身反光标识、间接视野装置、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安全玻璃、汽车行驶记录仪、座椅及头枕7类调整CCC认证实施方式,即由传统的第三方认证模式,转变为实施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9号公告,关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
综上,截止目前,汽车产品类CCC认证零部件涉及10种:其中机动车辆轮胎、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汽车用制动衬片延续现有CCC认证方式;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头枕、车身反光标识、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安全玻璃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汽车类产品CCC认证改革的优势及不足
认证改革的优势是让企业有了更多灵活性的选择,采用自我声明方式优化了认证流程,节约了认证时间和认证费用,为产品研发及上市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成本,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中,这是汽车产业发展变化的客观需求,也是认证制度自身不断完善改进的需要。但同时这也是一柄双刃剑,目前我们最大的不足就是自愿性认证的实施,面对庞大的汽车企业,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要进行自愿性认证的难度极大,没有第三方监管的力度,需要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有担当有作为的主人翁精神建设,还要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同时外部环境也很重要,要打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就是国家应该大力推行自愿性认证,这之中,任重而道远。
结束语
认证为民,品质共享。在汽车强制性认证发展的领域,我们既面临着机遇,也面对着挑战。我国的汽车产品要开辟市场,走向国际,认证标准就必须要不断地向全球通用法规ECE②靠拢。ECE汽车法规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要想在欧盟市场上流通,在产品投放市场前,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且加贴ECE标志。我国汽车如果要出口到欧盟国家,国内的CCC认证就不认可了,必须重新去进行ECE认证。我国汽车的强制性认证其实也是在ECE法规的基础上,按照中国的具体情况,部分采用或不采用其中条款来制定的。只要未来的技术、科学等条件具备,都会尽可能地采用,以促进国际间技术交流和自由贸易往来。
参考文献: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强制性产品管理规定》
②ECE: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作者简介:
黄若琼,(1984-)女,汉族,本科,江西樟树人,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整车认证申报。
蔡嫦鹭,(1992-)女,汉族,本科,广西桂林人,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整车认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