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四川成都 610500
【摘要】目的:分析育龄夫妻婚前检查联合孕前检查对优生优育的价值。方法:选取我院2020年1月-2022年2月期间接收的80例育龄夫妻,根据其接受检查情况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40例,随机计数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接受婚前检查或者孕前检查其中一项,观察组接受婚前检查联合孕前检查,比较两组育龄夫妻疾病检出率,检出疾病情况。结果:观察组育龄夫妻疾病检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育龄夫妻生殖系统疾病检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传染病、遗传病、内科疾病方面,观察组与对照组无显著差异(P>0.05)。结论:育龄夫妻婚前检查联合孕前检查对优生优育的具有更高的价值,值得推广。
【关键词】育龄夫妻;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优生优育;疾病检出率
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新生儿出生质量也明显提高,但我国育龄夫妻对于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重视度还远远不够,为更进一步减少新生儿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应当加强婚前检查及孕前检查[1]。部分育龄夫妻认为,婚前检查与孕前检查做其中一项就可以,没必要全部做,这种认知思想是完全错误的,上述两种检查是互补,也是更进一步的筛查手段[2],能进一步减少各种遗传病和传染病对胎儿的伤害。本文将对育龄夫妻婚前检查联合孕前检查对优生优育的价值进行研究,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2020年1月-2022年2月期间接收的80例育龄夫妻,根据其接受检查情况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40例,对照组:男性年龄22~37岁,平均(29.56±1.27)岁,女性年龄20~35岁,平均(27.43±1.36)岁;观察组:男性年龄21~38岁,平均(29.62±1.33)岁,女性年龄20~34岁,平均(27.38±1.44)岁;两组患者基本资料无显著差异(P>0.05),可对比。
纳入标准:育龄夫妻双方均对本研究了解,并自愿签字参与。
排除标准:育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合并精神、认知功能障碍。
1.2 方法
对照组:给予婚前检查或者孕前检查其中一项。
观察组:给予婚前检查联合孕前检查,具体如下:
1)婚前检查:医生与育龄夫妻双方分别进行病史全面询问,包括精神病史、遗传病史、性病史、家族是否近亲等;对双方的体格包括生殖器等进行常规检查;进行血液检查,具体包括血常规检查、乙肝五项检查、艾滋病、梅毒检查、肝、肾功能检查;其他检查包括尿液检查、精液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还有X线等影像学检查。
2)孕前检查:主要是育龄夫妻双方在计划怀孕前4-6个月进行检查,排查相关疾病,有利于对怀孕进行指导辅助。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用药史、孕育史、肝、肾功能检查、血糖检查,甲状腺激素水平检查、病毒感染情况检查等;女性检查还包括妇科B超检查。若其检查结果不适宜怀孕,则要及时告知受检者;检查结果良好者,医护人员要指导其怀孕相关的知识指导,提醒其按时进行孕期检查。
1.3 观察指标
(1)观察两组育龄夫妻疾病检出率,将正常夫妻与疾病夫妻进行统计。
(2)观察两组育龄夫妻检出疾病情况,常见的疾病有传染病、生殖系统疾病、遗传病、内科疾病、其他疾病。
1.4 统计学分析
用SPSS20.0分析数据,计量资料( ±s)、计数资料行t检验、X2检验对比。P<0.05为差异显著。
2 结果
2.1比较两组育龄夫妻疾病检出率
观察组育龄夫妻疾病检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疾病检出率n(%)
分组 | 例数 | 正常病例 | 疾病检出率 |
对照组 | 40 | 34(85.00) | 6(15.00) |
观察组 | 40 | 25(62.50) | 15(37.50) |
X2值 | - | - | 5.230 |
P值 | - | - | 0.022 |
2.2比较两组育龄夫妻检出疾病情况
观察组育龄夫妻生殖系统疾病检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传染病、遗传病、内科疾病方面,观察组与对照组无显著差异(P>0.05)。见表2。
表2:检出疾病情况n(%)
分组 | 例数 | 传染病 | 生殖系统疾病 | 遗传病 | 内科疾病 |
对照组 | 40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观察组 | 40 | 3(7.50) | 8(20.00) | 3(7.50) | 4(10.00) |
X2值 | - | 0.263 | 4.507 | 0.263 | 0.853 |
P值 | - | 0.607 | 0.034 | 0.607 | 0.356 |
3 讨论
随着优生优育政策不断推进和落实,新生儿的健康已经是现代社会非常重视的问题了。但因为文化知识水平及医疗水平的影响,有一部分育龄夫妻在婚前检查及孕前检查方面的意识较差,不愿进行检查的这部分夫妻,很有可能会将一些疾病传染给下一代,这对于优生优育政策的推进是非常大的影响[3],并且也会因可能造成新生儿先天性缺陷,甚至死胎,而对该家庭造成严重的打击;部分不进行上述检查的孕妇,在怀孕期间可能会因疾病原因导致流产,甚至影响以后的生育。因此,对于育龄夫妻来说,进行婚前及孕前检查,缺一不可[4]。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育龄夫妻疾病检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育龄夫妻生殖系统疾病检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传染病、遗传病、内科疾病方面,观察组与对照组无显著差异(P>0.05),可见观察组的方式更加有效。婚前检查是有效预防新生儿缺陷的措施,能减少近亲结婚的概率,对于检出的一些疾病也能提前预防,并进行治疗,这是第一道防线,但婚前检查并不全面,有遗漏的部分,就要用孕前检查来补上,进一步降低新生儿缺陷的风险[5]。
综上所述,育龄夫妻婚前检查联合孕前检查对优生优育有显著效果,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李艳玲.育龄夫妻婚前检查联合孕前检查对优生优育的价值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 ,2020,30(30),73.
[2]庾静云,曾思良,刘建新,等.婚前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效果分析[J].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2020,38(6):57-60.
[3]李蓓.婚前检查与孕前检查资源联合应用对优生优育的影响[J].养生保健指南,2020,1(3):224.
[4]翁文娟.婚前检查与孕前检查资源联合应用对优生优育的影响[J].中国保健营养,2020,30(28),85.
[5]宋王珍,钱衍.婚前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效果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21,36(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