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立法工作全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立法工作全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山东人大工作
2008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