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电子签合同管理及风险预防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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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电子签合同管理及风险预防

赵传波

青岛丽倍雅装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青岛市, 266000


摘要:现如今,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远程电子签合同逐渐进入各行各业,随着《民法典》首次对电子签合同的法律规定,让电子签合同的发展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本文针对建设工程电子签合同管理以及风险预防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建设工程;电子签合同;风险因素;风险预防措施

一、履行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及其防范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归根结底就是三件事:工期、质量和价款,即工期要保证,质量要合格,价额要合理,这三点处理好了,就不会发生大的纠纷。

(一)工期问题

拖延工期的原因主要有:工地交付不合格,勘察不翔实导致地基处理复杂,施工中频繁变更设计,业主资金短缺工程款不到位致使施工方怠工、停工,有些大型工程还可能出现几个施工单位之间衔接、配合不顺畅,而延误工期。工期延误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第三人责任。如果项目是商品住宅,就会涉及向购房人交付的问题,推迟交房会产生一系列的索赔发生;如果是部分工程停工(比如土建工程),就会影响后续工程的进行,会引发材料的品质变化,材料堆放的保管费用等等。此时施工方要开展以下工作:如果是施工方以外的原因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应及时向有关关联方发函,提醒其采取相应措施以减轻停工带来的损失;如果是因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而主动停工,则需事先邀请律师共同分析停工是否是一个有力的措施,研究停工时享有的权利,决定停工后应分别向承包商发函提出复工条件,向上游、下游单位发函做好解释工作。

(二)质量问题

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

  1. 设计缺陷引起的质量问题

工程设计是由发包方自己委托设计单位完成的,交由施工方执行,这就存在一个责任承担的问题。施工方应以图纸执行人的身份审核图纸,并且要从施工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角度指出设计缺陷。

  1. 施工作业本身的问题

施工作业本身的问题经常发生在隐蔽工程,如果事后发现就明显滞后了,这就要求施工方应将已经完成的隐蔽工程及时交付验收,确保隐蔽工程质检无误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方不能忽视施工组织方案,应当针对具体工程的特点量身定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三)价款问题

价款纠纷实际上就是结算纠纷。在工地上经常会发生洽商、技术变更,但是有了洽商、变更不一定就会导致合同价款的改变。工程价款的结算必须要有证据的支持,证据的搜集要求工程双方在工地现场特别注意将技术签证转化为经济签证。在工程验证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凡是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均必须由发包方书面告知施工方,方可组织实施。施工方无权擅自对原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否则发包方有权对设计变更调整的工作量不予认可并追究施工方的违约责任。

2.施工方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或监理单位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并要求其签收。若发包方未能按期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则施工方可以停止施工,并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时,施工方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书面发函并说明停工理由。

3.发生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形施工方应及时向发包方发函。施工方应在设计变更、政策性价款调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等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如果施工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包方,则发包方有权不进行调整。

二、建设工程电子签合同风险预防措施

企业使用电子签平台签订合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定制专有电子合同签订系统,如中铁的“法大大”电子签系统,系统要求签约双方都是中铁系统内部单位,系统与中铁广讯通相关联,甲方企业在广讯通中发起合同流程,由总部审批同意之后,流转到乙方,由乙方签署完成后,再一次流转到甲方总部,签字用印;另一种是直接在第三方平台签署电子合同,这种系统适用于建设工程企业不是一个系统内部的单位的情况,此系统应用更加广泛。那么针对建设工程电子签合同签约方对电子签合同法律程序问题不够重视的风险因素,有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合同签约方的主体资格全面审查

在进行建设工程电子合同签署时,第三方平台必须对企业和个人进行身份确认,通过身份证件、身份照片、人脸识别、视频证明等文件证明合同签约人和合同主体对应,确认其有权代表合同主体签订合同。合同一方,需要通过第三方平台详细审查对方提交的主体资格,如果是企业主体,应要求企业明确有权签署人或其代理人的真实信息,并出具合法有效授权代理文件。

(二)使用有资质的数字证书认证电子签名

由于数字证书有十分可靠的安全保密技术,能确保信息和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因此使用数字证书可以直接解决电子签名专有性的问题,在电子数据法律举证上能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所以,为了确保电子签名具备法定的可靠性,应尽量要求第三方电子签约平台对电子签名进行数字认证,颁发数字证书

[1]

(三)签约主体对电子身份的控制能力确认

建筑工程合同进行电子合同签署时,电子签名应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的密钥,不得借给他人使用;第三方平台应在每次签约时应特别提示用户,给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发送验证码,确保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知情,并提示其使用该数字证书在平台上进行签约的行为效力及后果,一旦使用该数字证书签署合同和文件,不论其实际操作人是谁,相应责任由该数字证书的认证主体承担。

(四)格式条款明释

因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招标阶段已经拟定合同,且对于同类业务的签署,大多使用格式条款,据《合同法》规定,对于格式条款,条款提供一方有义务履行相关的加强责任,以确保合同约定的公平、合理、有效。所以,电子合同中格式条款提供方所承担的义务在电子合同中同样适用。在涉及增加对方责任、义务、限制对方权利的条款时,应当进行必要的提示。第三方平台应在合同签署流程中设计对于此类条款的重新重点确认环节,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相应的条款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2]

(五)加强电子合同相关技术支持

第三方合同签约平台,应当明确能提供的电子签名的技术支持内容和配合举证技术支持。在合同签署一方提供电子合同签署环境的情况下,同时还需要从技术角度与电子签名认证服务提供方进行确认,确保通过签约系统及信息处理系统对电子合同的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进行完整保存和记录,进而确保电子签名不被篡改,确保安全可靠。目前第三方电子合同签署平台,主要功能是提供在线签名、在线签署、收集固定电子证据、法律服务等等,平台服务方属于独立于签约主体的第三方,如果电子合同签约主体发生纠纷,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电子证据较为中立,可信度较高。在合作前,企业可以先行了解平台方的技术实力、平台资质、以及相关服务的内容,对于企业和平台方各自要担负的责任约定清楚[3]

结束语:在全球新冠疫情持续的情况下,电子签约的需求大量增加,电子合同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也在逐步扩大。电子合同的签署方式会更加智能、更加便捷,并且,电子签约合同在工程履约、索赔、争议解决等方面能提供的技术支持将更加完善。我们应在拥抱便捷的同时,做好相应的风险预防措施,更大程度地发挥电子合同带来的快捷、高效。

参考文献

  1. 赵志娟.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应用特点[J].法制博览,2022,(11):73-75.

  2. 彭涛.建设工程电子签合同管理及风险预防措施研究[J].安徽建筑,2022,(03):183-185.

  3. 朱子涵.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创新探讨[J].房地产世界,2022,(06):7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