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一大队
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与分心驾驶这两类行为一旦发生关联,必然会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以绍兴高速交警一大队管辖路段为例,2021年截止8月底,大队管辖路段共发生三起死亡事故,其中两起是由违法停车和分心驾驶的组合造成的。2021年1月30日12时39分,王宇驾驶浙A592PP号小型普通客车,因存在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收发信息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未及时发现路面情况,碰撞因事故违停于第一车道的川YY4691号以及在车道上的该车乘车人黄红霞,事故造成黄红霞死亡。2021年5月7日16时18分,娄建柱驾驶浙D300C2号小型越野客车因存在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收发信息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未及时发现路面情况,追尾碰撞因故障违停在第二车道内的浙B3T580号小型轿车,事故造成浙B3T580号小型轿车驾驶员王芸蓉死亡。 如何牵住这对引发亡人事故过错组合的“牛鼻子”,以减少甚至避免亡人事故,笔者作为一名一线高速交警,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希望能达到抛砖引玉之效。
一、违法停车的成因
(一)人的原因。笔者认为人为因素是造成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主要原因。停车原因很简单,不外乎喝水、看导航地图、打电话、休息、方便等一系列可以在服务区解决的事项。笔者在2021年5月21日执勤过程中处理了一辆在G92高速上海方向224公里处(距绍兴服务区5公里)第四车道上违停小车,该车后方未设置任何警告标志,任你通过喊话器、警报声、拍打车窗玻璃等唤醒手段都没反应,以致笔者一度怀疑该驾驶员发生了不测,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能如此酣睡足见驾驶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淡泊。
(二)车的原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8条第4项规定:“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在故障车或者事故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紧急停车带或者应急车道内,并立即报警。”但在我们的执勤过程中,很少能看到驾驶员在车辆发生事故故障后规范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
(三)路的原因。部分高速公路本身存在缺陷,比如笔者管辖的G92高速柯桥到沽渚路段缺少应急车道,只有每500米一个的港湾式紧急停车带,从而导致一部分本来能停到应急车道的车辆只能停在行车道上了。
二、分心驾驶
(一)分心驾驶的概念。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分心驾驶是指驾驶时注意力指向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一种现象。
从驾驶人源头分析,分心驾驶行为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满足驾驶人心情愉悦需求的分心驾驶行为,包括使用手机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等;二是周围环境引发的分心驾驶行为。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各类手机即时通讯APP和短视频APP的盛行,使用手机已成为分心驾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二)分心驾驶的潜在危险。一是驾驶人反应滞后,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美国科学家通过模拟实验表明,开车打手机导致驾驶人注意力下降20%,如果通话内容很重要,则驾驶人的注意力会下降37%。驾驶人边开车边发短信,发生车祸的概率是正常驾驶时的23倍。英国也公布了一组统计数字, 驾车时发短信的驾驶员反应时间比正常慢35%,如果车速达到100KM/小时,正常的刹车距离是31M,使用手机的刹车距离是45M。二是行车间距延长,道路通行效率降低。驾驶人通常会采取松开油门增大行车间距,作为对反应时延长的补偿策略。当驾驶人使用手机时,行车间距会增加12%。三是车辆横向控制能力降低,车辆偏离车道的概率更高。
(三)分心驾驶产生原因分析。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差。他们自认为自己驾驶技术过硬,接个电话也就几十秒的事情,不会出什么问题。还是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够,没有将自己、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二是处罚力度不够。《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1款第9项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的,罚款50元以及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2分。这样的处罚明显过轻,对许多驾驶人形不成足够的震慑。三是直接查处有难度。分心驾驶违法行为具有动态性、及时性等特点,导致执勤执法过程中证据难以收集,对驾驶人难以处理的现状。不少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发现有交警执勤或路面安装有电子警察时会瞬间放下电话,待到相对“安全”后继续接打电话;有的驾驶人被电子警察拍到后,会以其当时并没有接打电话只是将手机拿在手上、或利用图片无法看清手机以其抓耳朵、捋头发等借口百般狡辩。
三、对策措施
(一)加强高速公路行车基本知识的普及宣传。“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及背后含义的宣传。车靠边是靠的哪个边;人撤离是撤离到哪里;即报警,高速报警电话是哪个。2021年8月10日,一驾驶员向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报警称,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炸胎,且车辆已靠边。指挥中心通过视频监控搜索目标发现该小车竟停于最左侧的第一车道。
(二)加强分心驾驶行为的针对性教育。将避免分心驾驶行为作为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引入驾驶人培训、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环节,加强驾驶人行车中使用手机及吸烟等分心行为的危害教育。
(三)持续宣传高速公路免费拖车的政策。2020年9月1日实行的《浙江省公路条例》第50条规定,对于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能有效避免有偿拖车议价和为节省费用自行修理车辆导致车辆长时间的停留,能有效保障高速公路主线安全畅通,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的风险。
(四)积极落实“1315”勤务机制,指挥中心在接警过程中快速有效引导,第一时间督促当事人和车辆快速撤离,直接驶离高速公路。车辆确无法移动的,引导司乘撤至安全地带并做好警示措施。在3分钟内对报警人进行电话回访,确认现场人员是否已经转移到安全区域,若无,则持续电话督促直至其撤离。路面处置力量要在接到警情后1分钟内出警,1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快速处置。“1315”勤务机制要求各单位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科学布点形成科学的巡逻链,及时发现并清除违停车辆。预防违法停车不能光靠交警一家,群防群治,交警部门要主动做好与各单位的协调工作,加强配合,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局面。
(五)加大科技投入。进行高速公路智慧化改造,使之具备实时监测、发现及诱导的功能。G92高速柯桥至沽渚段已经完成了初步的智慧化改造。采用固定摄像机、毫米波雷达等多传感器信息融合方式,进行交通运行信息的实时监测。齐贤至沽渚双向非标准八车道路段进行升级改造,沿线间隔2 km左右设置车道控制标志。后期还可通过设置无人机待命站,对这一区域交通事件,在相关人员车辆未到达前,采用悬停技术,对拥堵后方车辆进行声光电预警。
(六)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单警科技装备的投入,增设公安高清抓拍点位等途径,按法采用现场和非现场处罚方式严格执法。可进一步创新举措,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辟各种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抵制分心驾驶,把维护交通安全衍变为全民参与的一项行动,潜移默化中促进交通参与者自觉养成一种文明的驾驶习惯。
(七)加强分心驾驶预防、监测技术研发,改进车辆安全装置。加强车辆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逐步推动先进技术标准化配置,提高车辆主、被动安全性,预防和矫正分心驾驶行为的发生。
希望通过宣传教育以及科技力量能够将违法停车与分心驾驶这对亡人组合扼杀在摇篮中,给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每一个行车人一个畅通无阻的行车体验,给在家盼望家人回归的留守人一个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