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基层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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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层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

石洪英, ,车秀明

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基层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列举了经常出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进而对如何开展好基层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基层 事业单位 建设项目 合同管理

1 基层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社会服务组织,一般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机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变化,对事业单位的服务管理不断提出新要求,基层事业单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受到挑战。而项目建设是基层事业单位快速突破瓶颈,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为确保项目的立项初衷,及时发挥投资效益,合同管理在项目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各参建方的主体建设行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有效控制,是实现建设项目目标的关键。基层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不完善,容易引发各种合同纠纷,影响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和项目造价,为项目实施埋下隐患,难以保证基层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发挥预期的社会效益。

2 基层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事业单位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国家财政资金。在组织进行招标并完成相应的备案工作后,就具备了签订合同的条件。

建设项目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项目建设目标以及与项目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项目一般都有政府指导的施工示范文本,方便了合同的签订,但很多专用条款还是需要共同协商约定。很多基层事业单位在同项目承包单位进行合同签订时,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文字不严谨,条款不完善,在合同中双方的责任义务表述不明确,必要条款不齐全,以及违约的处罚措施模糊等问题,此外,对合同工期的约定上,基层事业单位经常只顾自身需求确定开、竣工时间,合同工期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由于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中的诸多问题,容易让参建各方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造成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障碍和工程结算的争议。

2.2合同的执行不力

基层事业单位投资项目完成合同签订后,也就宣告施工阶段的到来。许多基层事业单位对承建项目的承包商要求很高,诸如项目工期、质量标准等,但自身在开工许可审批,进场条件落实,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上,由于种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履行义务,造成工程的进度缓慢。项目的建设单位也没有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加大力度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注重加强施工监督,对项目实施过程上出现的各类问题无法及时有效解决,造成项目执行迟滞和中断。

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基层事业单位的甲方责任意识不强,疏于监督管理,主导作用发挥不足等诸多原因,都会造成在项目投资中的合同履行有困难、不履行、延迟缓行、不完全履行,造成严重后果。

2.3 合同履约中工程变更问题较多

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技术复杂、不可预见的因素多等特点,所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一些工程变更。因一些客观原因,出现一些工程变更也是正常的现象。但是在基层事业单位投资的项目中,工程变更却成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变更内容繁多,工程变更中的问题频出。

合同履行中经常出现的变更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在设计阶段,有些建设单位领导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参与程度不深。一旦到项目实施阶段,却随意要求增减工程量,改变工程内容,变更工程材料等。

(2)工程变更不履行审批手续,没有按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是"先斩后奏",事后补办手续。

(3)有的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造成项目造价大幅增加。

(4)变更签证资料不齐全。有的重大变更签证单上只记录变更事项,而没有工程变更理由、原始记录、详细计量情况;有的隐蔽工程变更事项,没有图片或影像资料;有的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2.4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风险意识欠缺

对大多数的基层事业单位来讲,项目的建设并不是常态化的。项目建设单位是一次性业主,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支持不足,项目建设管理人员许多都是来自于综合管理岗位,其项目建设专业知识有限,管理方式粗放。在项目的实施组织中,基层事业单位对于合同关注的重点是经济合同的签订流程和文本管理,对经济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知之甚少,也没有根据风险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在建设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从业人员证据意识不强,平时不注意证据的收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也知之甚少,纠纷发生时往往处于被动,造成项目工期拖延,造价控制难度增加,甚至迟迟不能顺利完成工程结算和交工验收等。

3解决基层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相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3.1 注重规范合同的签订

项目建设合同是项目中的各平等主体之间,是为达到实现项目的建设目标设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签订完成后,即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一般建设项目的投资都比较大,少则百万元,多则上亿元,甚至更多。合同签订中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巨额损失。因此,合同的签订是非常严肃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不能流于形式。

为规范合同的签订,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准备工作包括对项目的详细了解,包括项目立项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2)合同起草中的文字要规范,合同中要明确对质量验收要求、开竣工时间、合同价款、进度款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安全施工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一系列的约定。对合同工期的约定需要相对合理,明显低于定额工期的合同应同时考虑赶工措施费用,以免导致降低工程质量的不良后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无歧义是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3)为更好履行合同,在合同的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中,还要重点细化约定一些相应的内容,比如是否允许项目的分包,进入甲方现场对施工人员的规章制度要求,项目结算审计相关规定,对工程价款的调整范围、程序、计算依据等等。

(4)如有可能,合同起草完成正式签订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通过聘任的法律咨询机构律师或其它方式进行法律咨询,最大限度规避合同的一些法律风险。

3.2 加强合同的执行力

项目的建设过程也就是施工合同的执行过程。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大、影响因素多、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基层事业单位进行项目投资,作为建设项目的甲方,合同签订后,就是一场战役的开始,就要按照合同约定首先做好甲方义务的履行,为合同顺利执行创造先决条件。甲方的工作首要集中在施工条件的落实、外部审批手续的完善和工程进度款的及时拨付上。为按时拨付工程款项,项目管理人员要对施工合同的进展情况掌握实时信息,根据进度申报用款计划,协调监理做好现场计量,按进度落实工程进度款。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基层事业单位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要强化合同监督,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针对性地检查,要采取有效的应急手段和补救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发挥好甲方在项目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做好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和工期控制。

3.3严控合同履行中的工程变更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是甲乙双方对于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约定,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参建各方应按照施工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每一个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发生都是大概率事件。

对于因各种客观因素,确实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的审核把关,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经对具体工程变更事项的充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待批复同意后。按照权限派出甲方代表进行变更签证,并完善变更签证相关资料,妥善加以保存。

任何时候,在基层事业单位组织的项目建设过程中,都应减少和抵制以下两种工程变更情况:

(1)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建设单位领导根据个人好恶,随意指示改变工程做法和调整工程材料等情况,造成工程返工、延期,项目造价明显增加。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未重新报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设计标准和扩大建设规模,致使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3.4 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人是一切行为发生的主体。对于基层事业单位来讲,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提高项目建设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有关提升基层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的途径和方法,建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安全和概预算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2)从业人员除了提高专业素养以外,合同管理的好坏,知法懂法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基础。从业人员还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民法典》分布实施后,要特别加强该法典中有关合同编内容的学习。

(3)对管理人员进行风险教育,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加大建设项目在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管控力度,避免和减少风险的发生和由此带来的损失。

(4)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交流,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也会对项目执行和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结束语:事业单位是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基层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公益服务的前沿阵地,在项目建设投资中,亟需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以期尽快改善服务条件和提高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公益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