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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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研究

娄元庆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阜阳  236000

摘要:摘要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一直是我国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新时期,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发展是相辅相成,协调统一的综合体。土地规划为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提供了保障,是城市规划发展的必要前提,而城市规划是在土地规划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对土地规划的格局进行综合优化。因此,可以将发展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进行有效统一,从具体内容的各个方面进行合理统筹,从而为我国城市发展的科学合理性提供保障。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统筹发展

引言: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一个长期的计划,然后对现有的土地空间进行规划,土地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空间资源。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当务之急要做的是调节好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不匹配的问题。所以,要对这两部分内容进行深入分析,结合相关的资料,制定出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关键差异

(一)研究思路的差异

土地规划的重要方向就是根据上级的命令,通过供给制约及引导需求,实现刚性控制。城市规划并不具备这一特点,无法实现自上而下的控制指标,更加关注的是发展的实际需要,从而更加准确的分析城市社会、地理人文及历史政策等因素,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对城市的发展规划与具体目标加以设想并付诸实践,适当减少农田与耕地的基本保护问题。土地规划属于一种有效的控制规划,相比之下,城市规划并没有此类特征。地方政府更加关注的是城市的发展,因此比较倾向于城市规划,更重视将城市的规划不断扩大,从而在做大做强的基础上,协调好政府与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更好的方便于城市规划工作。也正是如此,加剧了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矛盾。

(二)参数统计标准的差异

首先,在用地指标方面,土地规划中的用地指标一般包括两方面内容,即农村居民用地指标和城镇居民用地指标。因此,在粮食安全的战略决策中侧重耕地面积,为使耕地保有量充分满足国家设定的规范标准,就会按照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来对建设用地的均量与总量进行充分的明确。而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控制人均建设用地时,通常不会按照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来进行研究,常侧重于参考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来进行设计。其次,在人口指标统计方面,土地规划侧重于把城市与建成区范围内的人口定义为城镇人口,而城市规划编制中为满足城市居民对交通体系和综合配套需求,常常将常住人口数量与流动人口数量纳入研究范畴,统筹考虑。

二、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融合中面对的难点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协调性受到限制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相比,土地规划关注对自然资源进行整合与配置,不断提升自然资源中土地资源方面的利用率,通过对自然资源的统筹协调和充分利用,推动地区经济增长。而城市规划主要针对城市内部用地进行布局组合,致力于如何正确处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全面发展、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人口、城乡、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让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发挥更大服务经济发展与人的需求的作用。两者在此方面的差异,导致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在协调配合上受到限制。在相关政策的具体实施中,不同部门的工作侧重点不同,差异的编制目的导致两者协调的渗透率低。因此,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受到限制。

(二)统筹融合机制不完善

由于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不高,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管理体系。管理机制的缺失,使得相关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现象。尤其是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联系没有得到体现,部分城市的土地规划工作完全脱离了城市的实际情况,没有充分结合城市规划目标。但土地规划与城市未来发展的关系又是不可分割的,与各行业的生产建设都有紧密的联系。在进行土地资源的分配规划时,要从多方面考虑,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如果不兼顾社会效益的创造,那么土地规划的质量将大打折扣,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这意味着土地规划偏离了工作重心,违背了该项工作开展的目标。此外,土地规划也要重视对生态自然的保护。部分城市将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在生态自然遭到破坏后,再采取治理手段,就得不偿失了。这主要是管理机制不完善引起的,管理措施不到位,土地规划就难以高效实施。

三、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

(一)对两种规划的整体思路进行整合

第一,在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坚持协调规划原则,而且时刻重视两者之间的协调性。防止发生关注城市规划而轻土地规划情况。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也要把土地规划做好,是指更好服务于城市现代化建设;第二,整体规划思路,推动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同一目的都是服务于城市经济建设与发展,在编制的时候,也需要从城市大局出发,掌握整体方向与发展态势,同时重视局部发展,然后产生整体布局两手抓局面;再者是多元规划,城市现代化发展不单单表现在经济发展上,还包括了社会、环境等方面;第三是弹性规划,在编制的时候保留合理的空间,便于后期调整。

(二)对“多规合一”的发展途径进行统筹

在管理过程中,“多规合一”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利用此种方法实现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协调发展。“多规合一”是指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保证构建空间规划体系的完善性与统一性,以实现统筹发展。所以,“多规合一”实施需凭借“最大公约数”,空间秩序的设计不仅汇集多方公式,而且多方均需要遵守此规定,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模式、发展方式、行政体制等,促进改革综合性与引领性的提高,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也为空间统筹规划提供保障。为保证工作中有效实施“多规合一”,需细致整理区域空间规划体系,以区域整体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为依据,与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建设规划相结合,将其划分为生态控制、海域系统、城市开发边界及城市承载力这四个模块,对于各个模块规划之间可能产生的问题与矛盾加以鉴别核准,以提高规划合理性。

(三)遵守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原则,实现统筹发展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明确指出土地资源的规划要结合当地城市的发展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统一由特定部门对其批复。国家应该加强对国土资源的规划和政策法规的完善,结合国土信息平台,更加严格的对国土资源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首先,要想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统筹发展就要坚持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来确保两者的共同均衡发展。其次,城市规划要考虑全面,不仅要合理的对国土资源进行规划与发展,更要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再次,也要强调和坚持多元化发展的原则,能够保证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共同发展。在协调发展的同时不仅要提高社会的经济效益又要保证生态效益,这样也能够使其他的领域和谐发展。

(四)从法制方面推动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融合

就目前而言,我国规划体系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分别在我国《宪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之中,各方面如缺乏有效衔接和沟通,无法形成统一行政指令,容易造成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问题。在愈加尊重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浓厚的规划的行政属性使得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常常忽略多方侧重的市场经济规律,不考虑客观的多因素供求状况,主观行事,造成多种规划、多种法规与多因素市场经济规律杂糅混乱的严重后果。

(五)遵守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原则,实现统筹发展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明确指出土地资源的规划要结合当地城市的发展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统一由特定部门对其批复。国家应该加强对国土资源的规划和政策法规的完善,结合国土信息平台,更加严格的对国土资源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首先,要想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统筹发展就要坚持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来确保两者的共同均衡发展。其次,城市规划要考虑全面,不仅要合理的对国土资源进行规划与发展,更要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再次,也要强调和坚持多元化发展的原则,能够保证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共同发展。在协调发展的同时不仅要提高社会的经济效益又要保证生态效益,这样也能够使其他的领域和谐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工作的统筹发展,对于我国社会经济以及城市化进程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在具体实施阶段,不仅要坚持灵活性、协调性、多样性等原则,而且还要构建统一的规划系统和法制体系,共同推进城乡建设,这样才能促进两者的有效融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目标。

参考文献:

[1]杨爽.论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经营管理者,2017(20):322.

[2]白泱.浅谈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J].城市地理,2017(24):62-62.

[3]赵贡强.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统筹关系探讨[J].城市建筑,2017(2):365-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