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连续发生的企业丑闻动摇了人们对企业管治的信心,但没有理解深透就采取英国企业的领导力治理模式显然也是不足取的。对美国企业来说,增加一个有能力的“领导董事”或“主持董事”,有望在有效管治与有效领导之间取得平衡。如果选择董事长与CEO分治的模式,来自英国的教训也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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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