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飞行器领域方法类超长权利要求的检索及审查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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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飞行器领域方法类超长权利要求的检索及审查策略

时缄,赵若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江苏 苏州 215000

摘要:

飞行器领域是在现有机械领域和控制领域充分发展的基础上而产生的,该领域案件涉及飞行器的具体结构以及对具体结构的控制和操纵,由于飞行器结构复杂,权利要求通常较长,尤其是方法类权利要求,其会对具体结构的控制和操纵进行详细限定,容易出现超长的权利要求,导致检索和创造性评述的困难。本文通过实际审查中的一件具体的方法类超长权利要求案例,从分析发明构思出发,到确定检索策略,对比文件的选取,抓住发明实质的创造性评述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

关键词:

超长权利要求,检索策略,对比文件筛选,创造性评述

前言

飞行器领域专利申请的特点是广而杂,涉及气球、飞艇、固定翼飞机、地面设施、直升机、旋翼机、扑翼机、滑翔机、航空母舰、卫星、航天飞机等;从结构上讲,仅固定翼飞机为例,就包括整流装置、螺旋桨、起落架、机翼、襟翼、副翼、尾翼、升降舵、方向舵、翼梁、翼肋、蒙皮等。对于结构类的专利申请,已经较为复杂,而方法类的专利申请,通常是对飞行器结构的操纵和控制,因此,除了了解飞行器的结构之外,还需要清楚飞行器的空气动力学性能,部分方法类权利要求通常在理解方面就存在一定难度,也很难提取有效的关键词进行检索。此外,因为飞行器领域的技术方案较为复杂,分类员在进行分类时容易出现分类号不准确的情况,且飞行器领域发展较快,存在分类号滞后的情况,所以需要审查员重新确定更加准确的分类号。对于飞行器领域中的方法类权利要求,尤其是技术特征较多的方法类权利要求,不仅在检索方面存在困难,创造性的审查意见撰写也是难点。针对上述案件的特点,合理的制定检索策略和审查策略是进行高效审查的基础。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探讨对于超长的方法类权利要求检索策略和审查策略的一些思考。

一、 案例分析

1. 案情介绍

申请号:201210074520.8

申请日:2012年3月20日

申请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发明名称:采用等离子体激励器进行飞行器姿态控制的方法

发明构思:常规操作舵面在大迎角飞行时效率低,会带来飞行隐患,同时庞大的操纵机构给飞机增加了额外重量,本发明采用“分布式等离子体激励器”代替“传统操纵舵面”,实现飞行器姿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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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等离子体激励器对飞行器飞行姿态方法概要图

2. 权利要求解读

该案例的权利要求书包括独立权利要求1和从属权利要求2,其中,权利要求1具体限定了激励器的安装、壁面射流的方向、激励条件、激励方式等;权利要求2为包含很多细节技术特征的超长从属权利要求,虽细碎冗长,但总结起来,主要是对于飞机升力、偏航力矩、俯仰力矩以及滚转力矩控制时,采用不同的激励器安装方式。

3. 检索策略

由于发明申请为高校申请,且为方法申请,优先选择期刊库进行检索。根据上述对发明构思的确定以及权利要求的解读,可以初步确定检索关键词:等离子体激励器、机翼、姿态、俯仰、滚转、偏航。获得相关文件:

1)“不同结构等离子体激励器的流场特性实验研究”,史志伟等,航空学报,2011.9.25

2)“等离子体激励器对微型飞行器横航向启动力矩控制的实验研究”,杜海等,航空学报,2012.10.25

其中,第二篇文献极为相关,但公开日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后,通过查看其参考文献,获得另一相关文件:

3)“Aerodynamic Control of  1303 UAV Using windward Surface Plasma Actuators on a Separation Ramp”, Javier Lopera* etc., 45th AIAA Aerospace Science Meeting and Exhibit, 8-11 January 2007, Reno, Nevada

在完成期刊库的检索工作后,开始了专利文献库的检索。在理解了申请文件后,分类员给出的分类号B64D27/24(利用蒸汽、电力或弹簧力的)主要涉及飞机上的动力装置的布置和安装,与本申请的影响飞机表面气流的流动控制领域并不相关。虽认为分类号不准确,但考虑到分类员理解发明的角度,仍然对该分类号进行检索。浏览检索结果,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太相关,确定该分类号确实不够准确。

于是采用纯关键词进行检索尝试。检索到相关文件CN103231796A、CN101318554A、CN102114910A、CN101296842A,从CN101318554A中得出较为准确的分类号B64C 23/00(其他类目不包含的影响流经飞机表面的空气流)。

本发明是通过在机翼上安装激励器代替现有技术中的操纵舵面,因此必然与机翼及安装在机翼上的升力调节装置相关,出于对飞行器领域分类号的了解,确定了B64C1/00(机身;机身,机翼,稳定面或类似部件共同的特征)和B64C3/00(机翼)作为检索分类号。

为完善检索要素,对权利要求中出现的“等离子体”通过多功能查询器获得H05H1+分类号,对新拓展的分类号及关键词进行全要素检索,获得多篇相关文件:JP2008290710A、WO2007106863A2、US7954768B1、EP2215330A1、CN10332871A。

4. 对比文件筛选

4.1 权利要求1的对比文件筛选

通过初步筛选,确定期刊文献1(“Aerodynamic Control of  1303 UAV Using windward Surface Plasma Actuators on a Separation Ramp”, Javier Lopera* etc., 45th AIAA Aerospace Science Meeting and Exhibit, 8-11 January 2007, Reno, Nevada)和专利文献1(CN101318554A)为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大部分技术特征的对比文件。为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期刊文献1和专利文献1分别与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

在两篇文献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相同的基础上,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期刊文献1与专利文献1都与本发明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和产生的技术效果相同,仅仅在SDBD(表面介质阻挡放电)激励器如何产生射流以及产生射流时的伴随效应这一技术特征的公开上,专利文献1仅仅是概括性的描述了其原理,并未公开其具体内容,而期刊文献公开了射流的产生方向,而产生射流的伴随效应又实属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选择期刊文献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即对比文件1。

在确定了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后,便可以确定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为:还包括H型激励器以及H型激励器对姿态控制的具体操纵。关于这一技术特,期刊文献2公开了H型激励器产生射流实现流体控制,期刊文献2与本发明领域相同,且H性激励器在其中所起作用与本申请中相同,都是用于产生垂直于壁面的射流。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仅公开了采用SDBD激励器产生顺电场方向的壁面射流的基础上,为实现姿态的全方位控制,容易想到采用期刊文献2中的H型激励器与期刊文献1中的SDBD激励器一起实现飞行器的姿态控制。因此选择期刊文献2作为对比文件2,也即具备结合启示的现有技术,也即在期刊文献1和期刊文献2的结合下,对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进行创造性评判。

4.2 权利要求2的对比文件筛选

从属权利要求2技术特征细碎而冗长,想要选择能完全公开其大部分技术特征的对比文件较为困难,通过对申请文件的理解,对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进行分析总结,可以得出附加技术特征是对飞机各飞行姿态(升力、偏航、俯仰、滚转)的控制,譬如:对飞机升力进行控制时,在飞行器的左右机翼前缘对称设置各一个SDBD激励器,从机尾向机头看,所述SDBD激励器下表面的覆盖电极位于上表面的裸露电极前面。也即在飞行器的机翼上某个位置设置某种等离子体激励器,等离子体的激励器覆盖电极和裸露电极的相对位置不同。在已知实现飞行器姿态所需改变的力或力矩的方向和各激励器的电极处于何种相对位置以及安放在机翼上何种位置会产生何种方向的力和力矩时,便可以实现所需要的飞行器姿态控制。因此,对比文件仅仅需要公开一种采用激励器实现某一种姿态控制的技术方案,便可以评述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同样,以飞机升力控制为例,专利文献1公开了在飞行器的左右机翼前缘对称设置各一个等离子体激励器实现升力控制,但并未公开等离子体激励器的电极之间的相对位置,而专利文献2(CN102114910A)恰好公开了等离子体激励器电极之间的相对位置对飞机升力控制的影响。专利文献1与专利文献2与本申请领域相同,所公开的技术特征与在本发明中所起作用相同,因此选择专利文献1和专利文献2作为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4,对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的创造性评判的对比文件。

5. 超长权利要求的审查意见撰写

对于冗长的权利要求,不能因为其长度过长而望而却步,通过深入理解,确定其是否仅仅是技术特征的简单叠加、同一原理的不同实现方式亦或者是并列技术方案,可以对冗长的权利要求进行分析总结,确定其表达的核心思想,若其核心思想已被现有技术公开,其余部分可以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通过翔实的公知举证和说理进行评述,以使申请人信服。

二、结语

本文通过飞行器领域的一件方法类超长权利要求实际案例,从理解发明构思、获取准确的分类号和有效的关键词从而确定检索策略、筛选有力的对比文件、抓住发明实质对超长权利要求进行创造性评述这几个方面介绍了该类案件的检索和审查策略。以上是笔者对方法类超长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审查的一些经验,希望能引发大家的思考,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年.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170-184.

[2] 潘云.浅谈以发明构思为出发点的检索.检索园地.第21卷第10期.2015.10.59-64.

[3] 王名松.浅谈从发明核心入手检索和评判创造性.审查实务. 第20卷第9期.2014.9.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