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人医院,广西柳州,545007
【摘要】目的:观察监护室机械通气患者实施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措施的效果。方法:我院2019年6月-2020年6月收治的70例监护室机械通气患者为本次研究对象,按照是否开展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将患者分为对照组(35例:未开展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而行常规护理)与实验组(35例:开展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比较两组患者护理效果。结果:实验组患者不良事件发生率低于对照组(8.58% VS 28.60%),数据差异明显(P<0.05)。结论:监护室机械通气患者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效果显著优于常规护理。
【关键词】监护室机械通气;程序化护理;镇痛镇静
重症监护室接收的患者病情危急重,常采取机械通气以维持患者呼吸系统功能,但是患者长期机械通气过程中可对患者造成的生理应激刺激以及心理应激刺激,诱发心动过缓、呼吸抑制等不良事件,为降低不良事件的发生需联合镇痛、镇静护理干预,但是常规护理中忽视患者心理需求以及认知水平对护理操作依从性的影响,近些年,部分医学研究者提出,对于监护室机械通气患者实施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措施以提升干预效果[1]。本次研究比较我院2019年6月-2020年6月70例分别行常规护理以及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监护室机械通气患者护理干预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实验组35例开展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的患者中男(n=18)、女(n=17),年龄区间为:33岁~70岁、平均(56.62±1.52)岁,原发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出血性休克、心源性休克以及其他疾病分别20例、8例、6例、2例。对照组35例未开展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而行常规护理的患者中男(n=19)、女(n=16),年龄区间为:35岁~72岁、平均(56.61±1.54)岁,原发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出血性休克、心源性休克以及其他疾病分别18例、9例、6例、3例。两组患者男女比例、平均年龄、原发疾病类型等基础资料均对研究无显著影响(P>0.05)。
1.2病例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1)本次研究对象均由重症监护室收治入院且行机械通气治疗,本次研究符合医院伦理会研究要求,同时获得患者家属同意。排除标准:(1)排除合并机械通气禁忌症患者。(2)排除需深度镇静麻醉的患者。
1.3方法
1.3.1对照组(常规镇痛镇静护理):护理人员遵照医嘱在患者机械通气治疗过程中通过镇痛泵泵注舒芬太尼(宜昌人福药业,国药准字:H20054171)6-10ug/h以达到镇痛镇静的效果,此外,在患者机械通气治疗期间护理人员持续监测患者各项生命指征,谨防患者出现躁动、心动过缓等不良事件。
1.3.2实验组行程序性镇痛镇静护理干预,结合躁动-镇静量表(RASS)评分拟定镇痛镇静目标,该组患者RASS评分目标值在-2至+1,在参考对照组舒芬太尼镇痛泵泵注给药的过程中结合患者RASS调整给药速度,尽量每日固定时间泵注镇痛镇静药物,若患者出现自主呼吸抑制,应将呼吸机压力/容量支持通气模式转变为压力/容量控制通气模式,待患者自主呼吸恢复后再改回支持通气模式。此外,待患者清醒后应重新进行RASS评分,每隔2小时开展一次唤醒护理,并进行RASS评分,同时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告知患者镇痛镇静泵注给药的目的、常见不良反应,指导患者通过全身肌肉放松、聆听音乐、冥想、床上锻炼等方式转移自身躯体疼痛关注度,以提升自身躯体疼痛耐受能力,逐渐调整镇痛镇静给药。
1.4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患者机械通气治疗期间躁动不安、心动过缓、呼吸抑制不良事件发生情况。
1.5统计学处理
SPSS21.0版本软件处理结果中相关数据,“(x±s)”用“t”验证,“(%)”用“X2”验证,P<0.05表示数据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实验组患者机械通气治疗期间不良事件发生率低于对照组,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不良事件发生情况 [n/%]
组别 | n | 躁动不安 | 心动过缓 | 呼吸抑制 | 不良事件发生率 |
实验组 | 35 | 2.86(1/35) | 2.86(1/35) | 2.86(1/35) | 8.58(3/35) |
对照组 | 35 | 8.58(3/35) | 11.44(4/35) | 8.58(3/35) | 28.60(10/35) |
X2值 | 5.685 | ||||
P值 | <0.05 |
3讨论
重症监护室机械通气治疗患者为缓解躯体不适常联合镇痛镇静护理,常规镇痛镇静护理干预实施过程中护理人员遵循医嘱给药,忽视个体患者的差异性,致使患者在镇痛镇静过程中由于镇痛镇静过度,引起心动过缓、呼吸抑制等不良事件[2]。重症监护室机械通气治疗患者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干预实施过程中,结合RASS评分设置镇痛镇静目标值,在镇痛镇静给药过程中护理人员结合RASS评分调整给药速度,以预防镇痛镇静给药过度引起不良事件[3]。此外,结合患者镇痛镇静机械通气中个体情况调整呼吸机通气模式,以提高机械通气治疗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在患者苏醒后,RASS评分有利于护理人员获知镇痛镇静效果,并指导患者通过多种方式控制调整自身情绪,防止负面心理情绪刺激进一步加剧生理应激反应
[4]。
本次研究显示实验组患者护理后不良事件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综上所述,重症监护室进行机械通气治疗患者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有较高的临床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 王静. 对在重症监护室进行机械通气治疗的患者实施程序化镇痛及镇静护理干预的效果分析[J]. 当代医药论丛,2019,17(6):27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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