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气象局,安阳市,455000)
摘 要:气象科普和气象法规存在息息相关的联系,气象科普能增强社会公众对气象法规的认识,气象科普需要气象法规来保障,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的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因此,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可作为一项工作来推进,此项工作的重点在于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强化宣传形式多样、注重宣传实际效果。
关键词:气象科普;气象法规;融合;研究
1 气象科普工作现状
社会化格局初步形成。气象科普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融入国家科普发展体系,“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化格局基本建立。常态化工作取得成效。世界气象日、气象科技活动周和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气象科普活动成为常态。科普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地、县四级气象科普体系。科普品牌打造特色鲜明。逐渐形成“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气象台站对外开放”、“气象夏令营”、“气象防灾减灾志愿者中国行”、“校园气象站”等独具特色的气象科普活动。气象科普传播形式不断丰富,初步实现部门内外资源共享,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气象部门媒体与社会媒体相互融合的立体传播局面。
2 气象法规工作现状
气象部门坚持立法先行和立改废释并举,加快气象立法步伐,提高气象立法质量。截止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实施法律1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行政法规4部(《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现行有效部门规章19部(19部中国气象局令)1。以气象法为核心,由气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气象法规、地方政府气象规章和气象标准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形成,为依法规范气象活动、依法管理气象工作,依法发展气象事业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3 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关系
3.1 气象法规的知晓需要气象科普保障
气象部门除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外,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防灾减灾实施办法》、《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河南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相继出台。这些气象法律法规或文件中的绝大多数涉及气象专业的名词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八章《附则》对“气象设施、气象探测、气象探测环境、气象灾害、人工影响天气”用语作了立法解释;《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条对“气象灾害、气象灾害防御”作了立法解释。《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更是大幅涉及专业内容,所附的《各类气象站气象观测场围栏与周围障碍物边缘和各种影响源体边缘之间距离的保护标准站类或项目》、《大气本底台站保护区划分和保护标准》都是纯气象业务规范内容;气象部门规章《气象行政处罚办法》存在“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术语、《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存在“地面气候资料”等术语。由此可见,现行的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包含了不少气象专业术语,有较强的专业性,有些专业术语尚无立法解释,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不能完全准确把握其条文的内涵。这就需要气象科普来保障气象法规贯彻实施。
3.2 气象法规促进气象科普发展
根据现代科普理论[1]所知,科普的内容为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弘扬科学精神,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因此科普不可能与法规无关。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必然蕴涵着法的观念和意识,科学越来越明显受到法的制约,科普要树立法治观念和思维,在法规的框架下开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 第十七条规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体育、气象、地震、文物、旅游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的工作开展科普活动。”因此,科普是气象部门的法定职责,气象科普在国家法律的层面上得以鼓励和支持。气象科普与其他科普活动一样也要依法依规开展。
从气象法规的立法目的看,气象法律法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发展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发布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科学知识普及,培养气象人才,推广先进的气象科学技术,保护气象科技成果,加强国际气象合作与交流,发展气象信息产业,提高气象工作水平。”只有气象法律法规,才能保证气象事业的发展,才能促进气象科普达到目的。故,气象法规对气象科普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融合看,气象事业的蓬勃发展,需要气象法规提供法治保障,气象法规必将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完善。2022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明确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并要求“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气象部门增强社会公众气象灾害风险意识,提高社会公众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首要任务就是强化气象科普和气象法规宣传。由此可见,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融合必将日益紧密。
4 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融合的建议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将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有机融合,以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4.1 提高宣传人员综合素质
一是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的融合包括气象科技和气象法规两方面的内容,这就要求宣传人员既要掌握气象科技知识,又要熟悉气象法规知识。因此,宣传人员需要加强气象科技和气象法规知识的学习,需要勤学、善学、创新学。二是气象科普和气象法规宣传是整体性工作,需要本部门同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自觉努力成为气象科技和气象法规人才。积极营造人人为气象科普和气象法规宣传作贡献的良好氛围。
4.2 充分利用气象科普平台开展气象法规宣传
一是在气象科普馆增加气象法规宣传内容。气象科普馆是对外宣传气象科普知识的主要场所,在科普馆内设置气象法规宣传栏或气象法规宣传视频,通过讲解气象科普知识增加气象法规内容可以使气象科普讲解更有活力,让参观气象科普馆的公众更有兴趣去了解气象法规,扩大气象法规宣传的覆盖面。二是利用气象新媒体宣传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充分利用本部门的官网、微信公众号、气象服务决策手机APP客户端、电视天气预报栏目、LED屏等媒介,以信息化传播为主要手段,面向社会公众推送气象科普和气象法规知识。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活动。在3.23世界气象日、气象法规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6.5环境日、科普宣传周、10.13国际减灾日、宪法宣传周等关键时点,利用“互联网+”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活动。
4.3 强化部门协作,注重宣传方法和实效
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的融合需要要讲究方法。一是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的融合要有所侧重,要相互促进,不能相互替代。二是针对不同的人群和不同的需求,要做好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融合的切入点。三是强调宣传的互动性,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激发公众的学习兴趣,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把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做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加强与科技、地震、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教育、文广体旅、住建、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以科普和法治宣传为载体,多部门、多内容、多形式、多平台联合开展活动,充分整合资源、扩大声势、增强效果,大力开展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
参考文献
[1] 宋秀芳,吴国彬,刘小群,等.现代科普高级教程.科学普及出版社,2004.6(81-102)
[2] 朱涛 浅谈气象科普与气象法规宣传的结合.《江苏气象》2007 年第 3 期
作者简介:孙岩,(1981.11),男,汉族,河南省汝南县人,本科学历,工程师,从事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