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美国陪审团制度无论在产生、运作等方面都各有特点,通过分析比较,笔者认为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可以在吸收美国陪审团制度的价值理念和运作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制度。
探求
2008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