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讼诉法》(缩写为BLTTDS)立法以前,在越南有三个法令规定了三类特有的民事诉讼程序,它们分别是:民事诉讼程序、经济诉讼程序和劳动诉讼程序。目前的《民事诉讼法》是在继承和发展这三个法令的基础之上立法的,同时,吸收了世界上许多国家如法国、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中国、日本、韩国、台湾、泰国、新加坡等等国家的立法成就。为了制定一种总体、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