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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对土壤开发利用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土壤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也日益提升。土壤环境质量问题关系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三新”特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的时代背景下,为高水平保障民众“吃得安心、住得放心”,相关部门需从实际出发,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断补齐土壤环境保护及治理的短板,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基于此,本文将围绕着土壤环境保护与治理面临的现状问题进行简要阐述,希望能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关键词:土壤;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土壤管理
引 言:
2014年生态环境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首份《土壤污染调查报告》显示,约有1.5亿万亩的土地受到了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点位总体超标率为16.1%。土壤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土壤环境的关注度日益提升。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9年国家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各省市陆续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及质量提升工作。2016年启动全国土壤污染详查,2022年全国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完成,详查结果表明,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总体稳定,但部分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仍较为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不容忽视。2022年开启了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旨在全面查清农用土壤质量家底。
由此可见,土壤污染防治及质量提升问题已经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同时也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保护目标与指标。为保障顺利完成目标指标,切实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各方应深入挖掘现存问题,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1.土壤污染滞后性,成因及责任溯源难度大
生产经营过程中,地块存在易手、使用企业搬迁更替等情况,历史沿革难以摸清,而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滞后性、隐蔽性、复杂性等特征,相关的土壤污染溯源技术方法仍较为欠缺,造成污染特征、污染范围和污染区域的不确定,土壤污染成因及责任溯源难度较大,进而致使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立案查处成为一大难点。
目前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强化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导,督促企业针对超标现象开展溯源整治与排查,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污染责任意识。但因企业专业力量不足,土壤污染溯源技术方法欠缺,第三方技术服务市场鱼龙混杂等问题,导致溯源排查与整治不够全面或深度不足,溯源整治效果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高背景土壤,科学评估方法欠缺
土壤污染本质上是人类行为对天然土壤的破坏,使其改变了生物、物理性状,而土壤高背景值是土壤本身的性状,不应将其等同于一般土壤污染问题进行处理。以深圳为例,深圳市表层土壤稀土元素的环境背景含量范围为23.66~1246.26mg/kg,算术平均值285.99mg/kg,高于中国土壤和广东省土壤。如何将高背景值土壤作为特殊的土壤类型进行监控、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是土壤污染防治的要点之一。
深圳率先开展地方性土壤环境背景值标准探索研究,基于全市土壤环境背景精细化调查成果,于2020年制定了全国首个《土壤环境背景值》地方标准,确定了赤红壤、红壤、黄壤3种主要土类20项污染物的土壤背景含量基本统计量,绘制了深圳市土类空间分布图。但目前我国仍缺乏高背景土壤的风险评估方法与风险管控技术,如何科学合理地评估风险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仍是现阶段的一大科研要点难点。
3.土壤信息敏感性,尚存沟通壁垒
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明确由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但监管过程中,极易出现职责边界不清的现象。同时,因土壤信息数据的敏感性和涉密性,目前各基层监管部门间的沟通壁垒仍尚未完全打通,仍存在信息互通共享不充分、共享深度不足等问题,极易造成土壤污染防治存在信息整合不及时、不全面,导致管理手段出现偏差。
因此,应当在制度上进一步明晰各管理部门的职责,打通沟通壁垒,充分依托信息平台,整合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壤保护工作方案,以避免出现监管疏漏、重复监管、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更好地节约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及质量提升工作有效推行。
4.土壤管理专业性强,技术人才紧缺
近年来,土壤调查及治理市场蓬勃发展,相关从业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加。而这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便是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参差不齐。为保障土壤调查及治理质量,适应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及质量提升工作需求,生态环境部门面临较大的监管压力大。而现阶段的基层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才紧缺,土壤污染治理技术人员和工程经验储备不足,专业执法监管队伍薄弱,较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由此,需不断充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专业技术力量,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管理,科学引进具备扎实专业功底的专家人才,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队伍专业能力和素质,全面打造技术监管强军。
5.土壤修复起步晚,经验积累薄弱
与国外相比,我国土壤污染修复防治领域起步慢,发展年限较短,修复技术积累较为薄弱。尽管在最近数十年间,我国不断加大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技术的研究与实践,但是技术转化率整体较低,总体上仍处于跟踪阶段。土壤污染控制和修复过程中缺乏科学技术支持。
由此,我国仍需不断加强土壤修复顶层设计,构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探索研制土壤污染修复材料及技术装备,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工程应用示范,提高修复技术的应用成效,同时避免追求绝对安全而盲目过度修复,积极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土壤状况的可持续道路。
6.宣传全面性及创新性丞待加强
现阶段的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更多的是面向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上更多的偏向于任务要点及技术规范培训,多数参与人员未能从根本上认识到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土壤污染防治的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此过程中,应当将“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的原则之一。对此,政府应当不断发挥主导作用,在强化干部培训及从业人员素质技能培训的同时,通过多元化宣传模式,向社会各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以此来全方位地提升公众对于土壤污染修复防治领域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并在此过程中形成良好的风险防控意识,通过全民参与土壤环境保护来实现相关目标与指标。
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当下,既要保证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注重对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以此来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化依据生态环境。但是现阶段,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水平远远无法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对此,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为原则,深度挖掘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成效及存在问题,找准方向,明晰重点,科学监管,协同治理,扎实推进各项土壤污染防治及质量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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