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新疆阿勒泰 836500
摘要:本文简略探讨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的必要性,并且结合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已有的标准提出了数据库关联与融合的思路,从数据异同方面对照分析了这两个数据库之间的关联性,探讨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融合的方法,希望以此来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研究提供相应的思路和引导。
关键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动登记;数据融合
随着中央政府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出台,开始要求对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等自然资源的统一进行确权登记,以此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还需要以不动产登记作为基础,去按照标准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统一登记。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相应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在标准制定方面还没有出台相关法律,这就使得确权登记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滞后性。其次,还要需要充分考虑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之间的融合问题,达成对两种数据的统一管理,并且需要在日常之中对数据进行更新。加上现在有的研究成果在面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时的联系、数据库的内容分析、不动产登记关联融合的路径和方法等方面的研究非常少,使这二者在数据融合上存在一定的困难性。
一、数据比照分析
(一)数据库内容分析
为了更好的去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融合,就需要对二者的数据库内容进行科学严谨的研究和分析,比如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权利、权利主体、权利客体、登记业务等。在进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时,通常需要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单位去进行组织,而进行不动产登记时的数据库内容包括不动产单元、权利人、登记业务和其他数据等,通常以不动产单元登记为单位进行组织[1]。
(二)登记要素分类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在进行融合时,需要对二者登记时的要素进行分类,这样才可以使得二者可以共用同一套系统,并且根据分类好的编码通用原则,可以将登记好的数据要素依次按照大类、小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和四级类进行划分。
(三)空间要素分层分析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数据都是影像栅格底图和行政区划数据,既然二者有共通点,那么就说明在这一点上是可以共用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库中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层、国有土地所有权层、集体土地所有权层、自然资源类型图斑层等。而不动产登记库主要包括地籍分区层、所有权宗地层、宗海层其他定着物层等。
(四)数据库结构分析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的结构主要包括境界与政区、登记单元、自然资源权利、所有权信息、关联的规划管制和特殊用地保护等属性表,而且还需要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单位进行组织。在进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结构分析时,主要是参考了其中需要填写的属性信息和属性表的结构设计,直接对有关联的属性表的原有标准规范的结构进行适当的增减,但在进行增加时应该从关联登记单元号、不动产单元号等属性字段方面去进行思考和完善,这样可以方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后数据的分类统计与融合。在涉及到数据统计和各类属性表结构设计时可以直接设计到最终的汇总统计数据报表之中,细致类别的数据可以选择另外设计在其他属性表之中,这样可以清晰有效的看出设计的结构,防止属性表结构设计的太过杂乱。面对涉及到登记单元业务的属性表结构可以选择参考一下不动产登记相关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内容有空间要素和非空间要素。这空间要素就包括了境界与政区、宗地、构筑物和其他定着物等;非空间要素包括逻辑幢、层、户、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其他相关权利和登记业务等。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在进行数据融合方面,呈现紧密又各自有所侧重的状态。这两类数据库可以从空间要素库体结构、审核属性结构、登记单元与宗地属性结构等对应关系之中去进行分析,并且通过不断的异同对比和分析,去建立出具有兼容性的融合数据库[2]。
二、数据融合方法
在进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时必须实现数据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性,这样才能使得数据之间有效衔接和融合。就理论上而言,这是可以实现的,通过对二者数据的分析,去建立两个图层的关联表,这样就可以达到数据融合目的。
(一)关联要点
为了很好的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关联起来,就需要去制定出相应的标准。而进行标准制定时可以参照资源行业调查分类标准中的自然资源登记簿中的各种填写要求设计,并且充分的考虑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与不动产登记权利类型的异同性、登记权利的空间和非空间属性结构。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基础之上,可以有选择性的去增设功能模块,并且出具有统一性的信息登记系统,以此来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与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融合和统一管理。
(二)关联对象
不动产登记权利数据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等,这与自然资源数据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经进行过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信息是需要与自然资源确权进行关联。而矿业权、取水权没有列入到不动产登记范围内,虽然在进行自然资源登记填写时需要填写相关信息,但是这确实是不属于不动产关联对象的[3]。登记的业务数据也因为二者在登记方面的不同规则有所偏差,对此,在进行数据登记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可以各自独立进行登记,不必进行关联。
(三)关联机制
在进行自然资源确权首次登记时,应该将登记单元中的内容也登记到不动产单元落图之中,并且对相关的不动产数据内容也进行关联,这样可以有效保证数据不会遗失和所关联数据的准确性。当不动产权利人在进行相应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时,不动产登记调查审核需要去判断申请登记的地区是否在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范围之中,如果在那么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在进行登记之后,可以依据自身的职权去进行自然资源的变更登记,并且这些信息需要在自然资源登记簿中进行与之相关联信息表的填写。
(四)库体融合
以国家公园登记单元与宗地数据关联为例说明,在进行国家公园登记单元时,通常会包含到许多类型的自然资源,当然其中也会囊括到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争议区较大的数据皆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区域数据等进行去除之后,在将记录到的此类数据去和宗地数据进行科学合理的空间分析,这样就可以获得交集区域。在进行这些分析之后,就可以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中登记单元标识码、权利人、登记时间等相关的信息进行填写,是填写到相应的图层关联表中。随后再填写空间关系和相交面积,以此来做到国家公园登记单元与宗地数据的关联,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融合[4]。
结束语:
本文主要分析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上的内容,并且深入的分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之间存在的差异。通过对二者之间的结合和管理,提出二者登记数据库融合的想法。但是考虑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工作不断的进行着开展,而人们所掌握的数据和经验也非常稀少,以大量数据作为基础的数据库融合研究还有待更深入的探索。
参考文献:
[1],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选登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谢文主编,湖南自然资源年鉴,湖南地图出版社,2021,473-475,年鉴.
[2]郝洋.辽宁:今年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收官[J].浙江国土资源,2021(12):23.
[3]张琪静.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功能及其实现[J].环境保护,2021,49(23):46-50.
[4]王军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研究[J].国土资源信息化,2021(01):38-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