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沁县供电公司 山西 沁县 046400
摘要:随着政府简政放权的实施,取消了竣工环保验收环节的行政审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单位成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及措施进行自主验收。目前,我国输变电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主要为电网企业,责任主体的转移,电网企业要切实做到“程序合法、监测达标”,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久拖不验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亟需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关键词:输变电;环保
1 自验收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1 工程变动
输变电工程时空跨度大,大部分环评是在可研阶段进行的,变动的情况较为常见。变电站位置、建设规模等相对固定,而输电线路路径在初设、施工图设计、实际施工中由于自然环境、社会人文等种种因素影响会有局部调整。在验收实践中,存在《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文)10项变动中的情形主要有:(1)输电线路路径长度增加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2)输电线路横向位移超出500米的累积长度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其中,经评判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不界定为重大变动,按照一般变动,向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目前部分地方生态主管部门不再受理一般变动备案,仅要求在验收调查报告中明确结论,并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载明。若涉及重大变动,则应重新履行环评手续,否则无法通过验收。
1.2 环境敏感目标变动
环境敏感目标是输变电验收现场调查的重点,对照环评确定的敏感目标与验收调查的敏感目标,数量增减的情况极为常见,原因很多,常见的有:(1)环评阶段与验收阶段所依托的路径方案精度不同,环评时敏感目标相对距离估算不准;(2)建设周期较长,敏感目标有拆除的,有新建的,有改造,有变更名称、用途的;(3)环评编制时现状调查不全面,遗漏敏感目标;(4)站址偏移、路径调整、线路摆动造成敏感目标增减,重点关注因输电工程路径、站址等发生变动,导致进入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或者导致新增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超过原数量的30%等,属于环办辐射[2016]84号文中的重大变动情形,则应重新履行环评手续,否则无法通过验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应说明清楚变更情况、原因。
1.3 电磁与声环境监测常见问题
输变电工程引发的环境纠纷和投诉逐年增多,主要是对输变电工程建成后对产生的电磁、声环境影响的担忧,权威的监测数据能够最直接消除群众对输变电工程的疑虑和恐慌[2]。因此验收监测是环保验收的重要技术依据,是保障验收质量的前提条件,能够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电网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变电站主要噪声源为主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冷却风机等,厂界噪声超标主要原因有:(1)新建变电站,非实体围墙(栅栏式),占地面积小,高压电抗器布置在厂界附近,对变电站主要声源从传播途径上衰减不足;(2)城区户内变电站、变压器、散热器位于封闭空间内,变压器室和散热器室内均设置了冷却风机,数量较多,会随着运行负荷的增加、温度的升高增加风机开启数量。冷却风机布置不合理以及未采取消声降噪措施,特别在夏日高温时,大量风机开启导致厂界噪声超标[3];(3)变电站建设过程中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如新建公路、铁路和工业区等),所在区域声功能发生变化,周边车流量大、工厂高噪设备24小时运行,无法降低背景值,并且变电站也无法停止运行,无法获得背景值的情况下,存在无法判定厂界达标的情形;(4)环评时厂界噪声执行标准与实际的声功能不符,导致厂界噪声未达到环评时的要求。
2 对策与预防措施
2.1 工程变动及环境敏感目标的管控
首先,电网企业选择具有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优良、质量管理系统完善的单位承担环评及验收工作,将遗漏敏感目标较多,特别是遗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生态敏感区等编制质量不良的环评单位,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环评及验收工作中采用先进的技术进行调查,提高环境敏感目标的识别精度。其次,电网企业内部应加强部门及各有关单位间的联动,做好环评与实际建设的衔接,使得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设施)有效宣贯到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参与者,贯彻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建管单位加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特别是施工图变更)的环评复核,存在重大变动的情形,应就变动部分重新报批环评报告并取得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后,工程才能开工或续建。最后,优化企业内部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环评报批调整至初步设计完成后,与初设审核同步进行环评内审,让环评与设计有效沟通互动,从根本上减少重大变动的情形。
2.2 超标整改及规范验收监测
变电站厂界噪声超标,除了两种例外的情形:环评报告执行的标准与实际不符,以及现场实际执行噪声标准已发生变化,建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要求确定噪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有条件还应向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其余由于未落实环评提出的减振降噪措施,或环评预测有误等导致的超标,应进行整改,进行噪声治理,使厂界噪声达标后方可通过验收。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形,位于工业区内甚至厂中厂内的变电站,受背景噪声影响,且背景噪声无法降低也无法获取时,部分厂界无法判定达标的,变电站已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的,建议可以先行验收,后续有条件时补充监测。
输电线路建成后,除了风偏摆动,位置相对固定,线路跨越处的居民建筑若属于违法加高导致超标,此类环保纠纷处理起来较为复杂,房屋属于违建范畴,不属于工程拆迁,又无条件按照环保拆迁给予经济补偿,需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向群众普及输变电设施电磁环境科学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义务,在妥善解决后,且工频电场监测达标的情况下,方可通过验收。在《交流输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中规定的监测工作环境条件:湿度80%以下,无雨、无雾、无雪的天气下进行工频电场监测,在目前验收监测中发现在相对湿度70%~80%之间,工频电场强度数值显著偏大,因此造成的监测超标,需要行业内推动高湿环境下工频电场测量技术、校准技术的革新,减少不同仪器、不同环境条件对监测精度的影响;此外推进修订监测规范,优化监测点位、环境条件的规定,探索将不同湿度的监测值换算到某一标准湿度下的工频电场值等。目前验收实践中,在距离导线较近,有可能超标的位置,监测规范未对湿度的下限有所要求,因此往往都选择在相对湿度较低的时段进行监测,以获得达标的监测值。
3结语
电网企业始终强调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管理,环保验收是检验环保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是对环保工作的总结把关,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倒查前期环保工作存在的不足,优化环保管理流程,梳理企业内部各单位环保管理的职能,完善环保管理的考核机制,全过程优化环保工作机制体制,不断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在自主验收的新形势下,有效减少面临的环境和法律风险,高效推进输变电环保验收工作,建设绿色、和谐的新时代电网工程。
参考文献
[1] 贾凡.输变电工程环保验收技术要点与常见问题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8(11):4-7.
[2] 杜欣.我国电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公众纠纷的形式及其应对策略的探讨[J].环境与发展,2018,30(09):11-12.
[3] 华雪莹,姚为方,潘娟琴,等.城区某110kV户内变电站噪声治理技术的探讨与事实[J].电力科技与环保,2021,37(04):59-62.
[4] 张锋,李海涛,崔树春,等.输变电建设项目环保自验收流程优化及注意事项探讨[J].产业科技创新,2020,2(27):58-59.
[5] 田爱国.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和发展[J].新型工业化,2021,11(2):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