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海口市,570133)
摘要:本文通过对《海口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房产测量规范》三者之间的对比分析,简要指出三者在实际工作测量及计算中存在的差异,以便于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应用。
关键词:建筑面积;对比分析;差异
中图分类号:P21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随着建筑设计上的日新月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13版规范)与《房产测量规范》(以下简称房测规范)已不能涵盖许多新的建筑形式。为了规范和统一海口市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满足多方需要而制定出了《海口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海口市规范)。本文通过对三者进行对比分析,简要指出三者在计算中存在的差异,以便于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应用。
2《海口市规范》、《13版规范》、《房测规范》三者之间的对比分析
表1 对比分析表
Table 1 Compare and analyze .
类型 | 海口市规范 | 13版规范 | 房测规范 | 对比分析 |
阳台 | 1.三面有围护结构或结构柱的内阳台;四面有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进深2.4m及以上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2.结构外阳台或仅1面或2面有围护结构或结构柱,其余3面或两面有围护设施的阳台为结构外开敞式阳台,进深小于2.4m按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面积.3.局部有顶盖的阳台和位于房屋天面或因退层设计形成的天台,当其上方专设盖板或建筑出挑宽度大于0.6m,或屋檐出挑宽度大于1.2m,有盖部位视为阳台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阳台的顶盖无论相隔几层设置均视为有顶盖,按相应类型的阳台计算面积。 |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 全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未封闭 的按一半面积计算。 | 13版规范将阳台按是否结构内外区分;房测规范将阳台按是否封闭区分,会导致存在一下矛盾:(1)阳台为结构内,未封闭,按13版规范计算全面,按房测规范计算半面积;(2)阳台为结构外,但封闭,13版规范计算半面积,房测规范计算全面;(3)对阳台的大小尺寸及敞开面无明确规定存在漏洞; 而海口市规范则涵盖了结构内外阳台、封闭阳台以及阳台尺寸大小及敞开面的规定,避免了以上矛盾和漏洞。 |
露台 | 1.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二是可出入,三是有围护设施,四是无盖,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2.顶盖未完全遮盖及顶盖设置超过一个自然层以上均视为阳台,按阳台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 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二是可出入,三是有围护设施,四是无盖,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 | 无明确规定 | 海口市规范在13版规范的基础上有效避免出现隔层阳台不计算面积的情况。 |
飘窗 | 1.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2.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不计算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不计算面积;3.出挑宽度大于0.6m且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楼地板延伸,不视为飘窗计全面积。 |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上不计算面积。 | 无明确规定 | 海口市规范与13版规范相比较,明确了楼地板延伸、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房测规范无详细说明,只要有窗台均不计算面积。有效防止“偷面积”的出现。 |
门廊、门斗 |
| 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门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 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 | 海口规范在门廊的反面更加细化了计算规则;门斗三者之间无较大差异。 |
走廊 | 1.有柱走廊、进深≥2.4m的走廊计算全面积;2.沿延伸方向两侧均为围护结构围护的走廊计算全面积;3.沿延伸方向有一侧不封闭且仅有围护设施围护的走廊计算半面积;4.围护结构围护的走廊局部开敞段计算全面积,围护设施围护的走廊局部封闭段计算全面积;5.走廊与架空、前室相连且无围护物分隔时,并入架空、前室计算全面积;6.单排柱的走廊,按围护物水平投影计算半面积。 |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 海口市规范相比与其他两个规范,完善了个别廊道进深过宽、局部开敞段、与架空、前室相连段等计算不明确的问题。 |
结构板 | 1.宽度不大于2.00m的结构连接板不计算建筑面积;2.当其宽度大于2.00m时,视为结构平台,应计算全部建筑面积;3.位于住宅室外,与室内不相通且进深大于0.60m的装饰性结构平台(板),位于其他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室外与室内不相通且进深大于1.20m的装饰性结构平台(板),计算全部建筑面积;4.位于建筑室内的结构板,当层高在2.20m以上时,无论其宽度如何,是否使用,均计算全部建筑面积。5.与阳台、入户花园等相连的结构板,并入阳台计算建筑面积;6.建筑确因结构需要设置的结构连接板,当满足1款要求且以剪力墙与室内空间相隔时,不计算建筑面积。 | 无明确规定 | 无明确规定 | 海口市规范有效的避免了开发商利用13版规范及房测规范上可不计算面积的条款,来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 |
花池、空调机位 | 1.位于建筑物围护结构外侧,与室内不相通的悬挑式花池和空调机位及进深不大于0.60m的平台式花池和空调机位,不计算建筑面积;2.位于建筑主体或阳台内的有盖花池、空调机位等,与其相连的建筑空间一体计算建筑面积;与阳台相连的平台式花池和空调机位,不论大小均与阳台一体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 无明确规定 | 无明确规定 | 海口市规范有效的避免了开发商利用13版规范及房测规范上可不计算面积的条款,来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 |
3结束语
海口市规范与13版规范及房测规范相比,极大的细化了13版规范和房测规范原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使得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合理、完善,弥补了13版规范和房测规范中的一些不足之处,更加符合实际。使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正确理解三者之间的共性与差异,并结合工程中的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计算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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