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审计局“四项措施”打出审计整改组合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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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审计局“四项措施”打出审计整改组合拳

杨雯晶

栖霞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切实抓好审计整改,着力做好审计的“后半篇”文章,是充分发挥审计工作“保驾护航”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栖霞市审计局紧扣“审计整改工作见实效”一条主线,采取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机制,健全认定标准理顺流程、强化协同联动增强合力等四个方面举措,着力打造环环相扣、首尾闭合的审计整改管理模式,对审计整改实行全过程管控,有效提高审计整改效果。今年以来,栖霞市审计局开展审计项目15个,查出违规金额2715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2765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3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4条,被采纳审计建议14条,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项,审计整改到期的项目审计整改率高达100%,很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抓整改。

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审计整改,审计整改的质量直接事关审计监督的效能是否能够实现,但是,当前审计整改存在一个很大瓶颈,那就是落实较难。只审计,不整改,只做前半篇文章,不重视后半篇文章,最后的结果便是效果约定于零。所以,要提高审计效能就必须解决好审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但是实际工作中,部分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对于审计整改工作不重视,审计整改响应慢,措施质量不高。栖霞市审计局坚决把好“方向盘”,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推进审计整改责任落实落地,强化审计成果转化和运用。

一是明确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主体。通过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被审计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在收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之日起的60日内,向审计组报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的审计整改报告和审计整改证明材料,材料要包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如实说明相关原因,明确整改的期限和主要落实措施,并要求及时提交整改结果报告。

二是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职责,牵头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针对整改重点问题制定具体措施,监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重点关注,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督办审计整改措施落地生效。

三是明确审计整改经办人负直接责任。被审计单位要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到岗到人,从严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要求,要明确审计整改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审计整改具体经办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紧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对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负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机制抓整改。

部分被审计单位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选择性整改,对于容易整改的问题快速整改,对于难整改的问题一拖再拖,不了了之,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效。栖霞市审计局坚持用好“助推器”,着力在构建审计整改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上下功夫,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办法和配套制度,让审计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一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对审计整改的考核力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包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是否落实整改责任、是否积极主动整改等方面作为绩效考核的重点之一,适当提高权重。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干部考察中的力度,设置整改完成率硬性指标,将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业绩考核体系,将其作为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晋升、业绩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审计整改效率,巩固和扩大审计成果。

二是建立健全催报通报机制。适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和盘点。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针对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问题没有说明原因或材料不充分的情况,由业务科、法规科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开展现场督查,需采取整改约谈方式的,由主要领导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仍拒不整改的,要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及时整改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以问责促整改、以问责促制度落实。局机关相关科室在跟踪检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的,要提出问责建议,上报相关部门,追究被审计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现整改落实不力、进度缓慢、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提请同级党组织或建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发现拒绝、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要从严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硬化审计刚性约束。

三、健全认定标准,理顺流程抓整改。

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般涉及到单位的多个方面,甚至涉及到多个行业,对于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结果,审计组有自己的判断,被审计单位也有自己的理解,产生分歧的可能性较大。为此探索一套可行的整改结果评价标准来指导整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022年,栖霞市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方法,合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栖霞市审计局根据市委、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审计整改督查工作规程》,明确了业务科室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按期整改,检查审核整改情况,填制整改台账。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开展后续跟踪督导检查;对仍未整改的,区别情况采取制发审计建议书、催办函、约谈等措施处理,并及时更新整改台账,严格落实记账销账制度。《审计整改督查工作规程》对审计整改的时限和具体要求做出了规定,增强了被审计单位整改自觉性和刚性约束。一是审计机关要按要求准确出具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3个工作日内,相关业务科室要将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及整改台账送达被审计单位,并明确告知其要落实审计整改相关规定,整改要求和时限。整改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局机关业务科要填制整改台账,与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送交法规科审核。二是法规科复核业务科填制的整改台账,重点复核业务科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认定结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情况反馈业务科。三是结果认定以整改情况是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推动问题真整改、改到位作为基本依据,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依据。结果认定分为三类:已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毕的,应予以明确认定,对账销号;对需要持续性整改的,要落实配档表,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做到不落实,“不收兵”;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应予以公开曝光,并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制度权威,强化整改的刚性约束。

四、强化协同联动,增强合力抓整改。

栖霞市审计局全力打好“组合拳”,在制度建设上花力气,在跟踪指导和服务上下功夫,着力推进审计监督从“单兵作战”向“合力攻坚”转变,构建审计整改监督联合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

一是构建统筹协调的整改工作新格局。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健全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针对整改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栖霞市审计局党组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打通审计整改中的“中梗阻”,并及时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领导牵头挂帅,明确整改职责、细化整改措施、定期汇报整改情况。

二是创新分工配合的联合督查机制。充分运用好审计成果,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被审计单位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增强整改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好审计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问题整改结果。相关科室与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要事共商和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的联合督查机制。各相关单位要一道开展审计整改情况的“回头看”,梳理总结审计整改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共同研究讨论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并以以报告的形式报送同级党组(党委),提交相关部门认真严肃处理。

三是打造协同高效的会商平台。坚持“体检查病”与“治已病”“防未病”有机结合,查找体制机制薄弱环节和管理制度漏洞,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积极搭建各部门联合联动、通力合作、高效会商平台,针对审计提出的带有普遍性问题和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治标治本之策,采取有效措施根除顽疾,实现审计监督效能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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