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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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李海艳  ,冯安佳

六盘水市烟草公司水城区分公司,贵州水城,553000

摘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四种形态”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选择。在探索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过程中,采取以社区监督为重点的立体化监督机制。这种独具特色的监督管理新模式,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开辟了一条全新的监督管理新范例,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社区监督;立体化监督机制;“八小时以外”

中国共产党的历代领导人都非常重视从严治党,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新时期,根据党情、国情和世情的新变化,我党把从严治党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高度,并把纪律挺在了法律之前。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强调了对权力的公开监督。

“八小时以外”活动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频发区,更是监督管理的“盲点”和“薄弱环节”,直接影响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度和广度。为了更好地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以“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的理念为指导,建立以社区监督为重点“四位一体”的立体化监督机制,打破了僵局,创建了独具特色的监督管理新模式。

    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习近平指出:“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为了更好地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必须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把党的纪律挺在法律之前。

(一)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必须构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新模式。一方面,是“全面”和“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首先,体现了监督方式方法上全面性的要求。为了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监督方式方法应该是“全面”的,多种多样的,以社区为重点的立体化监督机制正是体现了监督方式方法上“全面”和全方位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抓住关键少数”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是全体党员,但是“全面”之中有重点,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全面从严治吏,“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同管党治党,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这正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吏的必然要求。

(二)践行“四种形态”的迫切需求

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四种形态”要求转变监督管理方式方法,注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使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防微杜渐,避免因小失大,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正是践行“四种形态”的迫切需求。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选择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意,有利于打破“上级监督 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监督僵局。作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因公私难分、触角难及、隐蔽性较强等原因,党员领导干部内部出现了“两面人”的现象,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有其现实的必要性。

二、构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新模式

据相关调研发现,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遇到了党员领导干部的隐私权和居民的知情权之间出现矛盾、监督主客对监督认识度不高、不想管不愿管等问题,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创建了以社会(社区)监督为重点,融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家庭监督、舆论监督为一体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新模式。

(一)以“寓监督于服务”的理念为导向,打造阳光生活圈

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党的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坚持群众路线,当好人民的公仆,开拓创新监督方式。

(二)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探索社区监督机制,打造以社区监督为重点的立体化监督机制

社区是城市政府管理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是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最基层单位,因而,必须重视社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监督方式从来不具有唯一性,它是多样的,只有多方出力,才能形成监督的合力,构建无懈可击的监督防护网。

首先,以社区监督为重点,构建社区监督机制。社区是城市最基本的组成细胞,是连接政府和居民的最基层机构,也是政府服务的最终落脚点,更是党员领导干部生活所在地,只有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才能抓住监督和服务的重点场所。

其次,立体化监督管理新模式的创建。习近平指出,监督领导干部的形式可以、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现”。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严守纪律规矩。二是加强社会监督,树立勤廉形象。三是加强家庭监督,培育良好家风。

第一,建立健全党内监督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重视党内监督长效制度和机制的坚实。建立与党员干部家属联系制度和干部考察联系社区制度,干部考察时通过一定形式征求家属和社区党委意见,建筑“八小时以外”党内监督的组织堡垒。

第二,建立社区监督工作制度。社区监督既不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末梢神经”,也不是“脚跟”,而是城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基础”场所,是最重要的监督“细胞”,必须加强社区监督制度的建设。

第三,制定重大问题(负面)报告清单制度。《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能逾越的负面清单,划出了不可触碰和够得着的底线,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使党员领导干部有规可循。

三、党员领导干部活动监督管理新模式的时代价值

(一)开创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新局面

近年来,据中纪委纰漏的案件中,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虽然与其职务有直接关联,但发生的时间段大都在“八小时以外”。由于具有隐蔽性、模糊性、复杂性等特点,使其成为监督管理的盲区和薄弱环节。

(二)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有利于实现监督的终极目的

对于部分党员干部来说,监督意味着束缚、限制,处于被动状态,但是,“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新模式打破了这种被动的状态,在服务中实现监督,变被动的监督为主动的服务,扭转了监督的固定思维,使监督形象由“硬”变“软”,调动了积极性,强化了服务意识。

(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以社区为重点的立体化监督机制,是一种全方面、全覆盖的监督模式,给人民群众传递一种信号:谁都可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人民群众不仅有权力而且还有义务监督党员领导干部。

党员领导干部活动监督管理新模式适应时代的需求,开拓创新,既适应地方特色,又具有时代借鉴价值和意义。以社区为重点的立体化监督机制尽管还处于探索阶段,但随着其在实践中的不断打磨,这种新模式必将越加完善和成熟。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128;132.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28.

[3]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

[4]亨廷顿. 变革社会中政治秩序 [M].华夏出版社,1988.

作者简介:李海艳(1985-),女,贵州六盘水人,助理政工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从事烟草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