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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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探究

邱爽

吉林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

摘要:在我国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受到高度重视,但是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经验不足,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无法对城市工业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与利用。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一步探究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的有效策略,期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可靠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策略

    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对城市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可以充分发挥城市工业遗产的政治经济价值及教育价值,减少资源浪费,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目前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律法规不完善、责任主体缺失、资金投入不足等,使得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效果不够理想。通过深入分析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探究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的有效策略,有利于提出一些可靠的参考依据,促进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有效进行。

1.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存在较大的复杂性,整个过程涉及多诸多权责及利益问题,这就必须借助法律法规的作用,使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然而就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缺乏经验,特别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不能对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进行有效指导和约束。同时,有些城市在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中,并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使得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发展受到制约[1]

1.2责任主体的缺失

    根据以往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情况来看,仅有少数的城市工业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且政府部门在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中的权责不清,使得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开展受到影响。在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时,涉及档案、财政、教育、文化、旅游、建设、文化等各个部分,在责任主体缺失的情况下,无法保证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有效进行[2]。同时,在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中,经常出现“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设施建设之间的冲突,”且多数都是设施建设取得胜利,使得城市工业遗产被破坏。

1.3资金投入不足

    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需要充足的资金,但是这一工作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依靠政府及国家的财政拨款,而公益基金会及社会企业在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参与程度较低。由于经费有限,普遍都是将历史古迹作为重点保护的目标,缺乏足够的资金对城市工业遗产进行保护和再利用。

2.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的有效策略分析

2.1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想要将城市工业遗产的价值充分发挥出来,则必须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对现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使其能够发挥出良好的指导及约束作用,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进行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通过发挥国家相关法律的作用,能够对城市工业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可以选择一些地方对法律的适应性及实用性进行实验检验,以便充分了解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结合实际需要对其进行改进。若是在法律试用地方出现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将不合理的部分取消,结合工作需要对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完善[3]

2.2建立档案数据库

    在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时,其工作流程涉及调查、鉴别、登陆、记录等多个环节,要求工作人员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就实际情况来看,工作人员对数据进行统计的时候,存在数据杂乱无章的情况,未能对其进行系统归纳,使得数据查询与利用存在较大的难度。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信息登记系统,以便对城市工业遗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准确登记,且可以利用新的法律来规范信息登记。通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整的档案数据库,可以帮助工作人员更加快速地完成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与信息利用,以便提供丰富的信息依据,使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得以顺利进行[4]

2.3实行“区域政策区域化”

为保证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有效性,既要重视对城市工业遗产的充分利用,实现最大化的利用效益,也要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使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的最终效果能够达到群众的各方面需求。在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时,可以实行“区域政策区域化”,使区域结构更加多样化,结合自身的情况来安排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合理布置工作任务,实现各个区域最大化的价值。为保证“区域政策区域化”得到有效落实,可以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建立公私合作共赢的机制。由政府人员进行主导,引导私有企业、公有企业加入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这一过程应坚持非盈利的原则,发挥各方力量在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中的作用。政府部门将城市工业遗产地段购买下来后,应及时完善基础设施,之后将其转卖给私有企业或公有企业,建立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的机制,实现对城市工业遗产的有效保护与利用

[5]

第二,提高群众在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中的参与程度,使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能够充分满足群众的需要。应保证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信息透明,通过创意征集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收集,以便对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进行调整,还可以增加一些人性化及趣味性的特征,使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得到群众的认可。其次,需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合理的群众监督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存在的不足,做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2.4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可以将环境保护部门、国家旅游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国家宣传部门、国家文物局等多个部门联合起来,建立专业的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组织,做好组织内的合理分工,推动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有效进行。应明确各个部门在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中的职责,使各个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并做好相互配合。其次,可以建立民间的城市工业遗产协会,通过宣传吸引各个领域的人员参与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实现不同行业的跨界合作。同时,可以鼓励群众建立城市工业遗产基金会,使群众能够参与到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实现对城市工业遗产资源的有效利用。

3.结语

    综上所述,为促进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有效进行,需要充分了解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现状及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策略对其进行改进。具体来讲,应及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建立档案数据库,实行“区域政策区域化”,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以此促进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并为城市工业遗传文化的传承及发扬有效保障支持。

参考文献:

[1]范玉洁,徐曹明.我国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模式和对策研究[J].工业设计,2017(8):63-64.

[2]王林.现代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新理念与新方法[J].中国文化遗产,2022,109(3):10-11.

[3]和华雪.城市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利用现状与对策研究[J].建材与装饰,2020(1):94-95.

[4]魏路宽.国内外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比较研究[J].环球市场,2018(3):208-209.

[5]刘伯英.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实质及价值核心[J].中国文化遗产,2022,109(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