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链接引起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必然存在特殊的价值判断与利益衡量,间接侵权责任应当结合间接侵权人过错程度、行为本身以及控制能力等考察。网络业发展初期,网络链接间接侵权责任需要建立相应的责任限制内容,以维系网络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1期